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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2月0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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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53 证券简称:云南能投 公告编号:2024-016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投集团”)于2024年2月1日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3,088,1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354%,增持金额为人民币27,014,103元。

  2、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能投集团计划自2024年2月1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继续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2024年2月1日增持金额)。本次拟增持不设置固定价格区间,能投集团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在增持计划期间实施增持。

  3、能投集团承诺将在上述增持实施期间完成增持计划,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公司于2024年2月1日收盘后收到公司控股股东能投集团的通知,能投集团于2024年2月1日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3,088,1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354%,增持金额为人民币27,014,103元。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能投集团计划自2024年2月1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继续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2024年2月1日增持金额)。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名称: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增持主体持股情况:截至本次增持实施前,能投集团持有公司股份286,394,05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1.1051%;能投集团的全资孙公司云南能投新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02,649,2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0096%。能投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云南能投新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89,043,2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1148%。

  3、能投集团在本次公告前12个月内不存在已披露的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在本次公告前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能投集团2024年2月1日增持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能投集团于2024年2月1日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3,088,1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354%,增持金额为人民币27,014,103元。上述增持前后,能投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云南能投新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持股情况如下:

  ■

  注:该合计数与各数值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是因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增强投资者信心。

  2、增持金额

  累计增持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2024年2月1日增持金额)。

  3、增持价格

  本次拟增持不设置固定价格区间,能投集团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在增持计划期间实施增持。

  4、实施期限

  自2024年2月1日起六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5、增持方式

  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

  6、资金来源

  能投集团自有资金

  7、相关承诺

  能投集团承诺将在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交易、短线交易等行为。

  8、其他事宜

  本次增持计划不基于能投集团控股股东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将继续实施增持计划。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政策或资本市场发生变化以及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完成的风险,如实施过程中出现前述风险情形,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对公司治理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增持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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