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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198  证券简称:东兴证券   公告编号:2024-004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2月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9号金融街中心18层第一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董事长李娟女士因临时公务未能出席会议,全体董事推选董事张军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4人,出席13人,公司董事长李娟女士因临时公务未能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4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张锋先生出席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此外,公司聘请的律师相关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的监票人由公司股东代表、监事、法律顾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工作人员共同担任。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注:本公告所有比例保留四位小数,若出现算术结果与所列数字计算所得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普通决议案,获得了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林雅娜、徐雪桦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2月2日

  ●  上网公告文件: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1198    证券简称:东兴证券   公告编号:2024-005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总经理张涛先生提交的书面辞呈,张涛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委员和总经理职务,并向董事会确认其与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亦无其他因辞职而需知会股东的事宜。公司董事会对张涛先生为公司及董事会所做出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在公司总经理空缺期间,拟由公司董事长李娟女士代为履行总经理职责。

  特此公告。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2月2日

  证券代码:601198   证券简称:东兴证券  公告编号:2024-006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1月29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2024年2月1日下午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后在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9号金融街中心18层1815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4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共14人(其中:董事长李娟女士委托董事张军先生代为表决,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共10人)。全体董事推选董事、副总经理张军先生主持会议,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由公司董事长代为履行总经理职责的议案》

  表决结果:14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公司董事、总经理张涛先生因个人原因近日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董事、总经理、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董事会同意在公司总经理空缺期间,由公司董事长李娟女士代为履行总经理职责。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以下简称《独立意见》)。《独立意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二、审议通过《关于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14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东方”)提名牛南洁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会同意牛南洁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牛南洁先生正式担任董事后与其签订董事聘任协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独立意见》。《独立意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14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宫肃康先生、孙广亮先生因连续任职满六年,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职务,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黄建华先生和瞿晓燕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同意选举黄建华先生为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委员和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选举瞿晓燕女士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委员。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4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特此公告。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2月2日

  附件:牛南洁先生简历

  牛南洁先生,1971年5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行长办公室主任科员;上海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研究员;中国东方总裁办公室信息调研处副经理,发展规划部信息调研处副经理,市场开发部助理总经理,资产经营部助理总经理、副总经理,总裁办公室副总经理,杭州办事处总经理,风险管理部总经理;东兴期货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现任东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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