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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公告

  证券代码:688120        证券简称:华海清科        公告编号:2024-004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1月31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月29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周艳华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周艳华女士、郑琬琳女士和高卫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第二届监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此项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特此公告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2月1日

  证券代码:688120        证券简称:华海清科        公告编号:2024-006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2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2月27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聚兴道11号2号楼2102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2月27日

  至2024年2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24年1月31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和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2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二)登记地点: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聚兴道11号公司资本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合伙企业股东应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合伙企业股东单位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4、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电子邮件、现场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电子邮件到达日应不迟于2024年2月22日16:30,信函、电子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聚兴道11号

  联系电话:022-59781962

  传真号码:022-59781796

  电子邮件:ir@hwatsing.com

  联系人:王旭

  特此公告。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2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88120        证券简称:华海清科        公告编号:2024-007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

  及提议回购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为维护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价值的认可,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采取措施,切实“提质增效重回报”,树立公司良好的市场形象。主要措施包括:

  一、专注公司经营,提升核心竞争力

  公司作为一家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端半导体设备供应商,始终坚持以技术创新为企业发展的驱动力,深耕集成电路制造上游产业链关键领域,开发出了Universal系列CMP设备、Versatile系列减薄设备、HSC系列清洗设备、HSDS/HCDS系列供液系统、膜厚测量设备,以及晶圆再生、关键耗材与维保服务等技术服务,初步实现了“装备+服务”的平台化战略布局。公司高度重视核心技术的自主研发与创新,保持高额的研发投入,持续推进新产品新工艺开发,保证了科技创新成果的持续输出,市场竞争力稳步提升。

  公司CMP产品在先进制程工艺已完成验证,成熟制程工艺已实现全面覆盖,市场占有率和销售规模持续提高;公司12英寸超精密晶圆减薄机Versatile-GP300量产机台已实现小批量出货,填补了国内芯片装备行业在超精密减薄技术领域的空白。公司将以更先进制程、更高产能、更低成本为重要突破方向,坚持“装备+服务”的平台化战略布局,不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力争以良好的业绩回馈投资者。

  二、坚定落实股东回报计划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在《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对公司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分配形式、现金分红条件和比例及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等均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上市后不断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强化对投资者的回报,在上市首年即实施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333.34万元(含税),占2022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63%,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严格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持续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三、回购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月31日收到公司董事长路新春先生《关于提议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路新春先生提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具体内容如下:

  1.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董事长路新春先生

  (2)提议时间:2024年1月31日

  2.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公司董事长路新春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的信心,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积极性,提高凝聚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并结合公司经营状况、主营业务发展前景、财务状况等因素,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前述回购股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3.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3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4)回购股份的价格:回购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根据回购实施期间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5)回购股份的总金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

  (6)回购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7)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

  4.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路新春先生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直接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5.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路新春先生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计划,如后续有相关增减持股份计划,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承诺事项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路先生承诺:将积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7.风险提示

  公司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加强与投资者交流

  公司积极搭建与投资者沟通的桥梁,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将在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前提下,进一步完善多元化的投资者沟通机制,通过上市公司公告、业绩说明会、投资者交流会、上证e互动、投资者电话热线等诸多渠道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使广大投资者全面及时地了解公司运作和管理情况、经营状况、发展战略等情况。

  五、后续事宜

  公司将持续评估、实施“提质增效重回报”的具体举措,努力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投资者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回馈投资者的信任,维护公司股价的长期稳定。

  特此公告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2月1日

  证券代码:688120        证券简称:华海清科        公告编号:2024-005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对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路新春先生、张国铭先生、甄佳女士、李云忠先生、李昆先生和王同庆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简历详见附件);同意提名金玉丰先生、李全先生和管荣齐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简历详见附件),其中李全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在对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兼职等情况充分了解的基础上,未发现其中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能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况,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独立性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其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符合相关规定的条件。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选举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自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其中独立董事金玉丰先生、李全先生和管荣齐先生至2026年3月11日将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满6年,公司届时根据相关制度规定,在上述期限前选举新任独立董事。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监事会提名,同意提名周艳华女士、郑琬琳女士和高卫星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简历详见附件)。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代表监事将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上述三名股东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三、其他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市场禁入措施;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仍由第一届董事会和第一届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2月1日

  附件:

  一、董事会候选人简历

  1、路新春,男,196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吉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于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获得博士学位,博士研究生学历。1994年4月至1996年3月,任清华大学精密仪器与机械学系博士后、讲师;1996年4月至2012年12月历任清华大学精密仪器与机械学系副教授、教授;2013年1月至今任清华大学机械工程系教授、首席研究员(2020年9月办理离岗创业);2013年4月至2019年10月,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4年7月至2020年10月兼任清华大学天津高端装备研究院副院长;2019年11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首席科学家。

  截至目前,路新春先生直接持有公司945.8153万股股份,间接持有公司约195.1292万股股份,合计持有约1,140.9445万股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张国铭,男,196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清华大学高级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1985年9月至2000年10月历任国营第七〇〇厂(北京建中机器厂)副所长、副总工程师兼市场部长、总工程师兼营销副厂长;2000年11月至2016年10月历任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2016年11月至2019年10月任北方华创高级副总裁兼首席战略官;2019年11月至今任本公司总经理,2020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张国铭先生间接持有公司约83.3502万股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甄佳,女,198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四川大学公司金融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经济师。2011年8月至2014年11月历任四川能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主任;2014年11月至今历任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发展部副部长、资本运营部副部长、资本运营部部长;2022年8月至今任天府清源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2023年8月至今任清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

  截至目前,甄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4、李云忠,男,196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国际金融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1998年7月至1999年3月在中国投资银行深圳分行工作;1999年3月至2013年7月历任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分行职员、成都分行支行行长助理、支行副行长、支行行长、分行公司业务管理部总经理;2013年7月至2014年1月任成都农商银行公用能源事业部总经理;2014年1月至今历任四川金石租赁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董事长、总经理、党支部书记;2017年3月至2023年1月任四川能投金鼎产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2022年8月至今任清华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2022年10月至今任天府清源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李云忠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5、李昆,男,197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清华大学机械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2004年至2015年3月任美国应用材料(中国)有限公司经理;2015年3月至2019年3月任本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2019年4月至今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20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李昆先生间接持有公司约55.5855万股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6、王同庆,男,198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清华大学机械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2012年1月至2013年12月任清华大学精密仪器系博士后;2014年1月至今历任清华大学机械工程系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2020年9月办理离岗创业);2013年4月至2022年8月历任本公司研发总监、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22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王同庆先生间接持有公司约75.8749万股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7、金玉丰,男,1961年生,中国国籍,新加坡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东南大学物理电子与光电子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1985年4月至1999年3月任电子部第55研究所工程师;1999年4月至2001年3月任北京大学微电子所博士后;2001年4月至2006年7月任北京大学微电子所副教授;2006年8月至今任北京大学微电子院教授;2014年2月至今任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教授;2020年3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金玉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8、李全,男,197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南开大学西方经济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2004年7月至2006年8月任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博士后;2006年8月至2017年7月历任财政部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会计学专业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研究员;2017年8月至今任南开大学金融学院教授;2020年3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李全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9、管荣齐,男,196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民商法学,博士研究生学历。1990年7月至1993年3月任山东省第一轻工业厅企业管理处科员;1993年3月至2001年12月任山东三联集团金三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1年12月至2011年7月任山东康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专利代理人;2011年7月至2017年2月任天津工业大学文法学院副教授;2017年2月至今任天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知识产权法研究基地研究员;2020年3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管荣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监事会候选人简历

  1、周艳华,女,197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清华大学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1995年8月至2004年8月任河北省张家口市第一中学教师;2004年9月至2007年8月,就读研究生;2007年9月至今历任天府清源控股有限公司(原清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法务部法务经理、副部长,人力资源部部长兼战略管控部副部长,内部审计部内审总监,审计法务部总经理;2020年3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目前,周艳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郑琬琳,女,199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四川警察学院侦查学专业,大学本科学历。2016年1月至2021年4月历任四川省自贡市公安局自流井区分局政治工作办公室民警、五星街、新街派出所二级警员、一级警员、四级警长;2021年4月至今历任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纪委办公室)纪检监察专员、副部长。

  截至目前,郑琬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高卫星,男,198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会计学专业。2002年7月至2002年10月任天津广播器材公司业务主管;2002年10月至2010年3月任天津市韩熙电子有限公司业务主管;2010年4月至2011年2月未参加工作,复习考研;2011年3月至2015年7月任天津市津南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第三中队副支队长;2015年7月至今任天津海河工业区管理委员会企业服务中心副主任;2020年8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截至目前,高卫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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