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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1月3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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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通定期定额投资、转换业务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通基金”或“本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国农业银行”)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24年1月31日起,中国农业银行新增开通融通基金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的转换业务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增开通转换的基金名称和代码:

  ■

  二、新增开通定期定额的基金名称和代码:

  ■

  三、其他提示:

  1、投资者仅能申请办理相同收费模式下基金代码的转换,即“前端收费转前端收费、后端收费转后端收费”,不能将前端收费模式基金代码的份额转换为后端收费模式基金代码的份额,或将后端收费模式基金代码的份额转换为前端收费模式基金代码的份额。同一基金的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相关业务规则如有变动,请以融通基金最新发布的公告为准。

  2、投资者通过中国农业银行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相关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程序和业务规则详见中国农业银行的相关规定。

  3、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95599;

  公司网站:www.abchina.com 。

  2、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400-883-8088(免长途话费)、0755-26948088;

  公司网站:www.rtfund.com。

  五、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一月三十一日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华夏银行“华夏e家”平台为销售平台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银行”)签署的销售服务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自2024年1月31日起新增华夏银行“华夏e家”平台办理销售业务并开通转换业务及参加费率优惠活动。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新增华夏银行“华夏e家”平台为销售平台的基金列表

  ■

  注:融通通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暂未开通转换业务。

  二、基金开户、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

  1、自2024年1月31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华夏银行“华夏e家”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具体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华夏银行“华夏e家”的规定为准。

  2、投资者通过上述销售机构办理本公司旗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转换业务,必须为在同一注册登记人处注册登记的基金且仅能申请办理相同收费模式下基金代码的转换,即“前端收费转前端收费、后端收费转后端收费”,不能将前端收费模式基金代码的份额转换为后端收费模式基金代码的份额,或将后端收费模式基金代码的份额转换为前端收费模式基金代码的份额。相关的转换业务规则、转换费率详见《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和基金相关的临时公告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本公司基金转换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如有变动,请以本公司最新发布的公告为准。

  3、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

  三、投资者通过华夏银行“华夏e家”指定方式办理上述基金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业务享有优惠,具体折扣费率以华夏银行“华夏e家”活动公告为准。若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上述适用基金的原相关费率参见各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相关公告。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95577;

  公司网站:www.hxb.com.cn。

  2.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400-883-8088(免长途话费)、0755-26948088;

  公司网站:www.rtfund.com。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一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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