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期业绩预告适用于净利润实现扭亏为盈的情形。
● 经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3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500万元到2,2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实现扭亏为盈。
预计2023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0万元到700万元。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3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500万元到2,2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实现扭亏为盈。
预计2023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0万元到700万元。
二、上年同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5,940.0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5,834.23万元。
(二)每股收益:-1.00元。
三、本期业绩预盈的主要原因
(一)主营业务影响。2023年,公司各门店抓住消费机遇,结合自身特点,针对不同消费时点开展相关主题营销活动;努力挖潜增效,降低了费用;公司通过源头直采和直接对接供应商的方式,提升了部分商品的毛利率。
(二)上年比较基数较小。
上年同期公司受经营环境影响,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5,940.0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5,834.23万元。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基于自身专业判断进行的初步核算,未经审计。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3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