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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1月3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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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民生证券为旗下部分ETF一级交易商的公告

  根据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签署的代理协议,本公司决定自2024年1月31日起,新增民生证券为以下ETF一级交易商(即申购赎回业务代办证券公司),投资者自2024年1月31日起可在该一级交易商办理以下ETF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该一级交易商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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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95376

  网址: www.mszq.com

  (2)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105828、020-83936999

  网址:www.gf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月31日

  广发中证港股通非银行金融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1月3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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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基金募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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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该只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

  3.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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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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