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96 证券简称:*ST凯撒 公告编号:2024-005
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扭亏为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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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内相关指标扭亏为盈,暂不计算同比增长或下降的比例。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进行了预沟通,双方不存在重大分歧,具体数据以审计结果为准。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2023年度, 出境旅游行业发展良好,公司出境游业务重启契机,公司积极拓展市场并已搭建线下10余家门店销售渠道,在政策与市场的双重带动下,旅游业务收入增长,同时随着航空及铁路运输的运力增加,促使航空食品配餐及铁路配餐业务增长。
2、2023年12月29日,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确认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终结公司重整程序。通过实施重整计划,公司负债规模较报告期初大幅下降,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得到了根本性改善。通过重整,公司预计获得的投资收益较去年同期大幅增加,上述因重整产生的投资收益均属于非经常性损益,仅为公司初步估算的结果,尚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公司实施重整计划而获得的具体收益及对财务数据的影响仍需以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公司仍存在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事项尚未消除或已消除未申请撤销,具体内容可见公司于2024年1月1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若2023年度报告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五)虽符合第 9.3.7 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六)因不符合第 9.3.7 条规定的条件,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任一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仅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确认,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将在2023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月31日
证券代码:000796 证券简称:*ST凯撒 公告编号:2024-006
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
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对外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公司因 2022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且2022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二)、(三)项规定,公司股票于 2023年5月5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截至目前,公司仍存在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事项尚未消除或已消除未申请撤销,若2023年年度报告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规定的任一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3.5 条规定:“上市公司因出现本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应当在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披露该年年度报告前至少再披露两次风险提示公告。”
一、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9.05亿元,且 2022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第9.3.1 条第(二)、(三)项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被深交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若2023年度报告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五)虽符合第 9.3.7 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六)因不符合第 9.3.7 条规定的条件,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任一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其他事项
1、除上述退市风险警示情形以外,公司2020年、2021年及2022年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被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最近一年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存在资金占用且情形严重;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四)(六)(七)项、第9.8.2 条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2024-003)。
2、公司已于2024年1月31日披露了《2023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4-005)。公司2023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计工作仍在进行中,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尚未经审计,公司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经审计并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