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33 证券简称:*ST碳元 公告编号:2024-003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1月29日下午在江苏省常州市武进经济开发区兰香路7号公司行政楼5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讨论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公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公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股东大会通知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31日
证券代码:603133 证券简称:*ST碳元 公告编号:2024-004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辞职
及选举副董事长、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副董事长、总经理张泽辉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张泽辉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总经理职务,同时辞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和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张泽辉先生仍在子公司任职,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为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公司于2024年1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和《关于变更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同意选举周春君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免去周春君先生副总经理职务并聘任其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张泽辉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经营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及董事会对张泽辉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31日
证券代码:603133 证券简称:*ST碳元 公告编号:2024-005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副董事长、总经理张泽辉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张泽辉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总经理职务,同时辞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和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的正常履职,公司于2024年1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选举周春君先生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31日
证券代码:603133 证券简称:*ST碳元 公告编号:2024-006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保定大商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商能源”),为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全资子公司娄底碳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娄底碳元”)为大商能源提供人民币300万元的担保。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没有为大商能源提供担保。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公司不存在担保逾期的情形。
● 被担保方大商能源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敬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大商能源为满足日常经营需求,拟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市分行申请授信业务,授信额度30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娄底碳元为大商能源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人民币300万元。
公司于2024年1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娄底碳元对申请授信的控股子公司大商能源提供3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保定大商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605320023287J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商大伟
注册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朝阳北大街2238号汇博上谷大观B座1502室
经营范围:能源科学技术研究服务;电力电子元器件,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销售;电气安装;房屋拆除服务,厂房设备拆除服务,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工程项目综合服务;电线、电缆,五金产品,金属制品销售,太阳能发电工程施工,风能发电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不含劳务派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人民币:万元
■
大商能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娄底碳元持有大商能源51%的股份。大商能源不存在失信被执行情况。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市分行
保证人:娄底碳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金额:人民币300万元
担保期限: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娄底碳元为大商能源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大商能源生产经营所需,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构成对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损害。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业务是为满足大商能源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确保其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大商能源运行良好,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且大商能源其他少数股东同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未对大商能源提供过担保。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六、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除上述对大商能源的担保外,不存在其他担保情况,上述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7%。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31日
证券代码:603133 证券简称:*ST碳元 公告编号:2024-008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业绩预告事项的问询函》的
公告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业绩预告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4】0107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相关规定,现将问询函公告如下: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月30日,公司发布年度业绩预告。鉴于公司2023年财务数据对公司及投资者具有较大影响,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1.1条等有关规定,现请你公司进一步核实并补充披露以下事项。
1.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业绩预告显示2023年公司亏损6,666.95万元,预计2023年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4,769.19万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12973.67万元。请公司:(1)分业务披露2023年业务收入情况,包括交易背景、毛利率、成本构成、销售政策、期后回款、合同退货条款等情况,报告期内及期后是否存在长期未结算或期后退回的情况,以及公司为提供售后服务付出的成本,在此基础上说明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规定;(2)分业务披露2023年前五大供应商和客户的交易内容、定价政策、所处地区、合作年限、履约义务等权利义务约定情况,相关原材料是否系供应商或相关方指定采购,以及经营过程中货物流转方式、发票、资金、仓储地点等,说明供应商、客户之间,以及供应商、客户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往来等;(3)逐条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业务办理》附件第七号《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有关规定,说明公司相关业务是否存在应扣除收未而按规定扣除的情况。
2.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9月,公司披露公告称,拟改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请公司及相关会计师事务所说明:(1)前任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所”)辞任的具体原因,补充说明前后任会计师沟通工作情况,公司与容诚所是否就年报审计工作存在重大分歧;(2)中兴华所在接受公司委托前进行的尽职调查情况,是否严格按照审计准则关于业务承接有关事项的规定实施相应程序及具体内容和结论;(3)中兴华所自受聘以来已开展审计工作的具体内容和进展,是否存在审计范围受限等情形,公司管理层与中兴华所的历次沟通情况。
3.请年审会计师对前述问题发表明确意见。年审会计师应当严格遵守审计准则等有关规则要求,保持合理的职业怀疑,制定必要、可行、有针对性的审计计划及程序,详细记录相关事项,严格履行质量控制复核制度,发表恰当的审计结论。
4.公司、年审会计师等相关方应当依法依规对可能影响报告期内净利润、营业收入等事项进行会计处理,依照《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业务办理》附件第十三号《退市风险公司信息披露》等相关规定,依规推进2023年年报编制和披露工作,按期对外披露年报,并确保年报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充分提示有关风险。
请你公司收到本函后立即对外披露,并于5个交易日内回复本函。你公司董事会应当勤勉尽责,按时落实本函的要求,并充分提示风险。”
以上为问询函的全部内容,公司将按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及时组织各方完成问询函的答复工作,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31日
证券代码:603133 证券简称:*ST碳元 公告编号:2024-007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2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2月21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经济开发区兰香路7号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2月21日
至2024年2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24年1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4年2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
2、登记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经济开发区兰香路7号行政楼1楼会议室
3、登记方式
(一)法人股东须凭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参会的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的,授权代表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登记;
(二)自然人股东须凭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为出席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登记;
(三)以邮寄或者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在参会时请携带前述全部登记文件交与会务人员。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大会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二)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经济开发区兰香路7号行政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13145
电话:0519-81581151
传真:0519-81880575
联系人:王泽川 朱文玲
特此公告。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2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