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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1月3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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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更正后)

  ■

  注:公司回购股份28,412,29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3%,回购的股份存放于公司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账户。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2021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支持控股股东下属全资子公司发起设立产业孵化基金的议案》。根据公司母婴生态圈战略布局,为进一步加强产融结合,发挥各自优势,有效规避投资风险,公司支持贝因美集团下属子公司成立产业孵化基金。未来,当基金孵化的项目成熟,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时,公司可以本着有利于公司发展及符合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采取包括但不限于现金、发行股票、发行可转债等方式收购基金所持有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产业孵化项目。具体详见2021年12月1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产业基金备案手续尚未完成,公司将根据该基金所涉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2、2022年9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在浙江台州设立全资子公司,其中,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6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广达盛贸易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4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由于业务发展规划调整,该公司暂停登记注册。

  3、2022年6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北海贝因美乳品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营销管理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注销北海贝因美乳品有限公司和贝因美营销管理有限公司下属十四家子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北海贝因美乳品有限公司、湖南贝因美食品销售有限公司、广西贝因美食品销售有限公司、成都贝因美婴童食品销售有限公司、福州贝因美婴童食品销售有限公司,共5家已完成注销,其余子公司注销事项尚在办理中。

  4、2022年9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贝因美(北海)儿童奶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经营管理需要,注销贝因美(北海)儿童奶有限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贝因美(北海)儿童奶有限公司注销事项尚在办理中。

  5、2023年1月16日,申请执行人长城国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依据北京市方圆公证处执行证书(〔2022〕京方圆执字第61号)、浙江省杭州市东方公证处执行证书(〔2022〕浙杭东证字第9992号)向杭州中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标的为人民币316,052,380.95元及债务利息,执行费为人民币383,452元。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长城国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申请,分别于2023年2月16日、2023年2月21日冻结了贝因美集团所持有的公司53,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6.98%。

  6、2023年2月7日,公司控股股东贝因美集团与海南金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桔投资”)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贝因美集团将其持有的前期已质押予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的48,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44%)股票相对应的表决权委托予金桔投资,委托期限自协议生效之日起不超过2年。金桔投资于2023年2月16日出具《承诺函》,决定在《表决权委托协议》生效期间与贝因美集团保持一致行动关系。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谢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志强会计机构负责人:廖银菊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谢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志强会计机构负责人:廖银菊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法定代表人:谢宏

  2024年1月31日

  

  证券代码:002570                 证券简称:贝因美    公告编号:2024-024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更正后)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2021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支持控股股东下属全资子公司发起设立产业孵化基金的议案》。根据公司母婴生态圈战略布局,为进一步加强产融结合,发挥各自优势,有效规避投资风险,公司支持贝因美集团下属子公司成立产业孵化基金。未来,当基金孵化的项目成熟,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时,公司可以本着有利于公司发展及符合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采取包括但不限于现金、发行股票、发行可转债等方式收购基金所持有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产业孵化项目。具体详见2021年12月1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产业基金备案手续尚未完成,公司将根据该基金所涉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2、2022年6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北海贝因美乳品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营销管理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注销北海贝因美乳品有限公司和贝因美营销管理有限公司下属十四家子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北海贝因美乳品有限公司、湖南贝因美食品销售有限公司、广西贝因美食品销售有限公司、成都贝因美婴童食品销售有限公司、福州贝因美婴童食品销售有限公司,济南贝因美婴童食品销售有限公司共6家已完成注销,其余子公司注销事项尚在办理中。

  3、2022年9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贝因美(北海)儿童奶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经营管理需要,注销贝因美(北海)儿童奶有限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贝因美(北海)儿童奶有限公司注销事项尚在办理中。

  4、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宜昌小水滴新零售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注销宜昌小水滴新零售有限责任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公司已完成注销。

  5、2023年1月16日,申请执行人长城国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依据北京市方圆公证处执行证书(〔2022〕京方圆执字第61号)、浙江省杭州市东方公证处执行证书(〔2022〕浙杭东证字第9992号)向杭州中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标的为人民币316,052,380.95元及债务利息,执行费为人民币383,452元。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长城国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申请,分别于2023年2月16日、2023年2月21日冻结了贝因美集团所持有的公司53,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6.98%。

  特此公告。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谢宏

  2024年1月31日

  

  证券代码:002570           证券简称:贝因美  公告编号:2024-025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

  (1)预付款项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179.64%(绝对额增加17,789.53万元),主要系本期预付货款增加所致。

  (2)其他应收款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75.27%(绝对额减少6,708.59万元),主要系本期应收暂付款减少所致。

  (3)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58.82%(绝对额减少4,389.96万元),主要系本期收回基金投资所致。

  (4)应交税费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77.92%(绝对额减少3,981.21万元),主要系本期应交增值税减少所致。

  (5)长期借款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32.17%(绝对额减少1,296.28万元),主要系本期归还银行长期借款所致。

  (6)其他综合收益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86.02%(绝对额增加626万元),主要系受欧元及澳元汇率变动影响,期末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增加所致。

  2、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

  (1)投资收益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138.38%(绝对额增加1,016.75万元),主要系本期基金投资产生的收益同比增加所致。

  (2)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2243.9%(绝对额减少1,460.52万元),主要系本期基金投资收回,相应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转入投资收益所致。

  (3)信用减值损失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76.45%(绝对额减少2,474.49万元),主要系本期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4)资产减值损失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98.45%(绝对额增加1,186.28万元),主要系本期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5)资产处置收益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1206.26%(绝对额增加195.53万元),主要系本期固定资产处置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6)少数股东损益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192.26%(绝对额增加562.02万元),主要系本期非全资子公司实现的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3、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

  (1)收到的税费返还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99.64%(绝对额减少1,580.07万元),主要系本期收到的增值税留抵退税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2)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1386.36%(绝对额增加1,140.63万元),主要系本期收回的基金投资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3)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1479.23%(绝对额增加1,395.24万元),主要系本期收到的基金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4)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9,001.61%(绝对额增加1220.6万元),主要系本期处置固定资产收到的款项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5)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2501.33%(绝对额增加4,756.47万元),主要系本期收回的基金投资及本期处置固定资产收到的款项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6)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42.52%(绝对额减少3,792.42万元),主要系本期在建工程项目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7)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43.78%(绝对额减少3,992.42万元),主要系本期在建工程项目投入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8)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97.98%(绝对额增加8,748.89万元),主要系本期基金投资收回及处置固定资产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同时在建工程投资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9)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73.84%(绝对额减少15,601.01万元),主要系本期票据贴现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10)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47.59%(绝对额减少37,456.67万元),主要系本期归还银行借款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11)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33.1%(绝对额减少37,256.91万元),主要系本期归还银行借款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1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48.97%(绝对额增加14,907.19万元),主要系本期收到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同比减少幅度小于本期支付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同比减少幅度所致。

  (1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258.95%(绝对额增加23,103.73万元),主要系本期投资活动及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20,152,2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7%,回购的股份存放于公司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账户。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2021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支持控股股东下属全资子公司发起设立产业孵化基金的议案》。根据公司母婴生态圈战略布局,为进一步加强产融结合,发挥各自优势,有效规避投资风险,公司支持贝因美集团下属子公司成立产业孵化基金。未来,当基金孵化的项目成熟,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时,公司可以本着有利于公司发展及符合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采取包括但不限于现金、发行股票、发行可转债等方式收购基金所持有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产业孵化项目。具体详见2021年12月1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产业基金备案手续尚未完成,公司将根据该基金所涉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2、2022年6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北海贝因美乳品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营销管理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注销北海贝因美乳品有限公司和贝因美营销管理有限公司下属十四家子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北海贝因美乳品有限公司、湖南贝因美食品销售有限公司、广西贝因美食品销售有限公司、成都贝因美婴童食品销售有限公司、福州贝因美婴童食品销售有限公司,济南贝因美婴童食品销售有限公司、贝因美婴童食品南京销售有限公司、贵阳贝因美食品销售有限公司、广州贝因美婴童食品销售有限公司共9家已完成注销,其余子公司注销事项尚在办理中。

  3、2022年9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贝因美(北海)儿童奶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经营管理需要,注销贝因美(北海)儿童奶有限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贝因美(北海)儿童奶有限公司注销事项尚在办理中。

  4、2023年1月16日,申请执行人长城国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依据北京市方圆公证处执行证书(〔2022〕京方圆执字第61号)、浙江省杭州市东方公证处执行证书(〔2022〕浙杭东证字第9992号)向杭州中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标的为人民币316,052,380.95元及债务利息,执行费为人民币383,452元。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长城国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申请,分别于2023年2月16日、2023年2月21日冻结了贝因美集团所持有的公司53,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6.98%。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

  法定代表人:谢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志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廖银菊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谢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志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廖银菊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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