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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1月3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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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公告

  ■

  股东签字(盖章):

  年月日

  证券代码:601989        证券简称:中国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4-003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1月30日,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在北京市海淀区昆明湖南路72号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提前以书面形式送达公司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永良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九名,亲自出席会议董事九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的认真讨论,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部分民船总装建造合同等资产可能出现减值迹象,为客观反映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于2023年末对可能出现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经测试,2023年度公司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8.60亿元。具体数据以公司披露的经审计的2023年度数据为准。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允、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9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的100.00%)、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1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施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限额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施情况,并逐项审议通过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限额的议案:

  1.董事会同意公司与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船舶集团”)之间销售商品的关联交易,2024年度公司向中国船舶集团(含其控制的除公司以外的其他下属企业、单位,下同)的销售金额上限为93亿元;董事会同意公司与中国船舶集团之间采购商品的关联交易,2024年度公司向中国船舶集团采购商品金额上限为230亿元,其中自中国船舶集团物资有限公司及主要所属企业采购金额上限为110亿元,自中船发动机有限公司采购金额上限为25亿元,自中国船舶工业贸易有限公司采购金额上限为10亿元。

  表决结果:4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的100.00%)、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王永良、姚祖辉、杨志忠、付向昭、徐猛回避表决。

  2.董事会同意公司与中国船舶集团之间采购劳务的关联交易,2024年度公司向中国船舶集团采购劳务的金额上限为17亿元;董事会同意公司与中国船舶集团之间销售劳务的关联交易,2024年度公司向中国船舶集团销售劳务的金额上限为3亿元。

  表决结果:4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的100.00%)、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王永良、姚祖辉、杨志忠、付向昭、徐猛回避表决。

  3.董事会同意公司与中国船舶集团之间资产租赁的关联交易,2024年度公司对中国船舶集团资产出租金额上限为5亿元,资产租入金额上限为5亿元。

  表决结果:4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的100.00%)、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王永良、姚祖辉、杨志忠、付向昭、徐猛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1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公司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2024年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2024年度)》,2024年度,公司与财务公司日关联存款最高额、关联贷款、关联外汇交易、关联委托贷款、关联其他金融服务(承兑、保函、贴现等)额度上限为别为700亿元、120亿元、200亿元、40亿元、70亿元。

  表决结果:4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的100.00%)、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王永良、姚祖辉、杨志忠、付向昭、徐猛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1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同意公司为规避汇率风险、降低风险敞口所开展的不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2024年度拟新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预计不超过85亿美元。其中,与公司关联方财务公司交易额度为26亿美元,与商业银行交易额度为59亿美元。结合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年初存量余额,预计2024年度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58亿美元。

  表决结果:9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的100.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1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及《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为所属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上限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考虑公司所属各级子公司经营接单情况及优惠利率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等事项需求情况,2024年度,公司计划按照累计不超过人民币66.42亿元的上限,为控股子公司新增提供担保。其中,公司为二级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上限为32亿元,公司二级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上限为34.42亿元。

  表决结果:9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的100.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1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为所属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上限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的100.00%)、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1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因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同意董事会换届选举及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人选,同意王永良先生、姚祖辉先生、杨志忠先生、付向昭先生、温永生先生、姜涛先生、王其红先生7人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陈缨女士、张大光先生、冷建兴先生、侯国祥先生4人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由前述11人(简历附后)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三年。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已对上述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并发表意见如下:(1)根据各位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情况,认为各位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2)王永良、姚祖辉、杨志忠、付向昭、温永生、姜涛、王其红、陈缨、张大光、冷建兴、侯国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9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的100.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具体与以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范围为准),累计责任限额为15,000万元人民币,保费支出首次预计不超过65万元人民币(具体以保险公司最终报价审批数据为准),后续续保可根据市场价格协商调整,保险期间为1年(后续每年可续保)。

  鉴于公司董事作为被保险人,属于利益相关方,全体董事均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1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考虑到公司独立董事承担的相应职责及其对公司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发挥的重要作用,为保障独立董事履职,同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每人200,000元/年(税前)。

  表决结果:7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的100.00%)、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陈缨、张大光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三十日

  附件: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董事候选人王永良简历

  王永良先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5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江苏扬州人,硕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

  王永良先生1987年毕业于镇江船舶学院船舶工程专业,2014年在职获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先后任江苏扬州江扬船厂船体车间技术员、副主任、主任、副厂长,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制造部副部长、党支部副书记、组立部部长、党支部书记、总经理助理兼组立部部长、副总经理,上海江南长兴造船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中船澄西船舶修造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董事长、党委书记,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船舶海工部主任,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船舶海工部第二主任、主任。

  王永良先生现任本公司董事、董事长,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经济运行部(供应链管理部)主任,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董事候选人姚祖辉简历

  姚祖辉先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6年3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正高级会计师。

  姚祖辉先生曾在上海中华造船厂、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财务局、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财务部集团财务处工作,曾担任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财务部集团财务处副处长、机关财务处处长、集团财务处处长、财务部主任助理兼集团财务处处长、财务部副主任、财务部副主任(主持工作)、财务金融部副主任、财务金融部高级专务,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职务。

  姚祖辉先生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主持工作)、财务总监,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董事候选人杨志忠简历

  杨志忠先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8年9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研究员级)。

  杨志忠先生曾任渤海造船厂质量管理处副处长,渤海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质量管理处副处长、处长、民品生产处处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渤海造船厂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大连船舶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等职务。

  杨志忠先生现任本公司董事,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大连船舶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

  董事候选人付向昭简历

  付向昭先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8年3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

  付向昭先生曾任职于中船动力有限公司,先后担任生产管理部主任、加工车间主任、党支部书记、机械制造部主任、副总经理等职务。随后担任安庆中船柴油机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中船动力(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

  付向昭先生现任本公司董事,中船发动机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董事候选人温永生简历

  温永生先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1年7月出生,硕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

  温永生先生曾任职于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先后担任总装制造二部工程科科长,船坞总装二部工程科科长,船坞总装二部工程科科长兼涂装车间主任,船坞总装二部副部长兼工程科科长、涂装车间主任,分段制造二部副部长(主持工作),分段制造二部副部长(主持工作)、党委副书记(主持工作),分段制造二部部长、党委书记,生产管理部部长,生产管理部部长兼造船CIMS项目组副经理,总经理助理兼生产管理部部长、造船CIMS项目组副经理,副总经理、党委委员;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军工部副主任。

  温永生先生现任中国船舶集团青岛北海造船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中船重工(青岛)海洋装备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董事候选人姜涛简历

  姜涛先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6年2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研究员级)。

  姜涛先生曾任广州中船黄埔造船有限公司技术中心信息管理部部长,技术中心党支部书记、副主任、信息管理部部长,副总信息师兼技术中心党支部书记、副主任,副总信息师兼海洋工程公司副总经理、技术中心党总支书记、副主任,副总经理;中船黄埔文冲船舶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船澄西船舶修造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姜涛先生现任武昌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武汉武船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

  董事候选人王其红简历

  王其红先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5年9月出生,工学硕士,研究员。

  王其红先生曾任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二五研究所科技处助理工程师、质量标准处助理工程师、二室工程师、科技处副处长、科技处处长、副总工程师兼科技处处长、副所长、副所长兼厦门双瑞船舶涂料公司总经理。

  王其红先生现任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二五研究所所长、党委副书记。

  独立董事候选人陈缨简历

  陈缨女士,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1年3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会计师。

  陈缨女士曾任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CFO)兼董事会秘书,宝钢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CFO)兼董事会秘书,上海重阳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陈缨女士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东方海外(国际)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中远海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博道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候选人张大光简历

  张大光先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2年9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

  张大光先生曾任中国航空技术进出口总公司出口部项目经理、埃及代表处常驻代表,北京华铁海兴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德国西门子交通运输集团项目经理,北京北航天华产业集团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北京北航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中国航空技术进出口总公司副总经理,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分党组成员(其间兼任中航国际工会主席、京区党委书记、中航金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关村并购母基金合伙人等职务。

  张大光先生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金网络(北京)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独立董事候选人冷建兴简历

  冷建兴先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3年6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

  冷建兴先生曾任中国船舶科学研究中心结构研究室副主任、水下工程研究室主任、技术开发部主任,浙江大学海洋科学与工程学系研究员、教授,海洋装备试验浙江省工程实验室主任,海洋工程装备国家地方联合实验室副主任,浙江大学无人船研究中心主任。

  冷建兴先生现任浙江大学海洋研究院副院长、浙江大学海洋结构物与船舶工程研究所所长。

  独立董事候选人侯国祥简历

  侯国祥先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2年8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

  侯国祥先生于2002年2月一2006年11月任华中科技大学交通学院副教授,2006年11月至今任华中科技大学教授。

  侯国祥先生现任华中科技大学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舰船先进装备设计研究所所长。

  证券代码:601989        证券简称:中国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4-004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1月30日,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在北京市海淀区昆明湖南路72号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提前以书面形式送达公司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程景民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六名,亲自出席会议监事六名。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过与会监事的认真讨论,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的100.00%)、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施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限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的100.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公司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2024年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的100.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的100.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为所属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上限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的100.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因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同意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及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人选,同意程景民先生、刘志勇先生、王勇智先生、张崇猛先生4人(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与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陈怀奇先生、谢远文先生、金丰铁先生3名职工监事,共计7人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6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的100.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鉴于公司监事作为被保险人,属于利益相关方,全体监事均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三十日

  附件:第六届监事会监事(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

  监事候选人程景民简历

  程景民先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6年11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

  程景民先生曾任武警总部后勤部军械部正营职助理员、副团职助理员、正团职助理员,武警指挥学院院务部副部长、科研部副部长,武警沈阳指挥学院副院长、中船重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工会主席等职务。

  程景民先生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监事候选人刘志勇简历

  刘志勇先生,中国籍,无境外居住权,1972年7月出生,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研究员级)。

  刘志勇先生曾任武汉重工铸锻有限责任公司特殊钢分厂副厂长,技术党支部书记兼技术一处副处长,技术一处处长、技术党支部书记,特殊钢厂厂长,总经理助理兼特殊钢厂厂长,副总经理;武汉船用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武汉重工铸锻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等职务。

  刘志勇先生现任武汉重工铸锻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监事候选人王勇智简历

  王勇智先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1年9月出生,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研究员级)。

  王勇智先生曾任重庆红江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重庆跃进机械厂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重庆红江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等职务。

  王勇智先生现任重庆长征重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监事候选人张崇猛简历

  张崇猛先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5年2月出生,工学硕士,研究员。

  张崇猛先生曾先后担任中国船舶集团第七〇七研究所综导室副主任,科技处副处长,科技发展部主任、党总支部副书记,系统部主任、党支部副书记,副总工程师,所长助理等职务。

  张崇猛先生现任中国船舶集团第七〇七研究所副所长、党委委员。

  证券代码:601989    证券简称:中国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4-010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缓解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资金周转压力,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提供流动资金借款合计2亿元,其中,公司拟向控股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衡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衡远科技”)提供流动资金借款0.5亿元,借款期限1年,借款利率为1.725%;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船重工七所科技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所控股”)拟向其控股子公司天津七所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所高科”)提供流动资金借款1.5亿元,借款期限1年,借款利率为1.725%。

  ●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1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 本次财务资助对象,衡远科技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七所高科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七所控股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及七所控股能够分别对衡远科技及七所高科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确保资金安全,整体风险可控。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为缓解资金周转压力,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向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流动资金借款合计2亿元,其中,公司拟向控股子公司衡远科技提供流动资金借款0.5亿元,借款期限1年,借款利率为1.725%,用途为生产经营用流动资金,衡远科技就本次借款向公司提供全额担保,保证到期偿还本金和利息;公司全资子公司七所控股拟向其控股子公司七所高科提供流动资金借款1.5亿元,借款期限1年,借款利率为1.725%,用途为生产经营用流动资金,七所高科就本次借款向七所控股提供全额担保,保证到期偿还本金和利息。

  2024年1月3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全部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同日,公司与衡远科技、七所高科与七所控股分别签署了《借款协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财务资助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衡远科技

  名称:中国船舶重工集团衡远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1207901922L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1990年4月2日

  注册地:重庆市万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九龙园经开大道486号(万州经开区)

  法定代表人:徐文江

  注册资本:38761.48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仪器仪表的软件开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新型高新技术特种材料、创新环保型建筑材料、新能源设备(新型蓄电池自动化生产线、液压和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泵)、仪器仪表、人防工程系统、地质灾害检测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生产、销售有色金属、黑色金属铸件及产品(船用定距螺旋桨、可调螺旋桨及喷水推进装置);货物进出口;普通货运,工业设计服务,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通用设备修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公司持有衡远科技53.39%股权,为衡远科技控股股东;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衡远科技46.61%股权。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

  2.七所高科

  名称:天津七所高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372572433XH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1年1月15日

  注册地:北辰区北辰科技园区内高新大道64号

  法定代表人:张益民

  注册资本:7373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涂装设备、焊接设备、自动化设备的技术开发、设计、制造、销售、装配及售后服务;工业机器人及配套设备、夹具、焊钳的技术开发、设计、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光机电一体化技术及产品、网络(医用网络除外)与电子信息技术及产品的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从事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经营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七所控股持有七所高科76.4%股权,为七所高科控股股东;中船重工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投”)持有七所高科14.92%股权,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七研究所(以下简称“七○七所”)持有七所高科8.68%股权。科投和七○七所均受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为公司关联方。

  (二)财务及资信情况

  1.衡远科技

  衡远科技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衡远科技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92,718.26万元,负债总额为25,677.8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7.69%。2022年1-12月,营业收入为30,326.73万元,净利润为-2,565.07万元。

  截至2023年9月30日,衡远科技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99,593.47万元,负债总额为34,907.8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5.05%。2023年1-9月,营业收入为20,267.83万元,净利润为-2,427.67万元。

  衡远科技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七所高科

  七所高科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七所高科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52,322.65万元,负债总额为30,931.5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9.12%。2022年1-12月,营业收入为29,730.96万元,净利润为379.34万元。

  截至2023年9月30日,七所高科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56,093.50万元,负债总额为34,817.6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2.07%。2023年1-9月,营业收入为16,256.01万元,净利润为121.84万元。

  七所高科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2023年1月30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向衡远科技提供流动资金借款0.5亿元,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31日披露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司按期收回衡远科技到期的流动资金借款0.5亿元。

  2023年2月24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七所控股向七所高科提供流动资金借款1.5亿元,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25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其控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七所控股将按期收回七所高科到期的流动资金借款1.5亿元。

  上述借款均不会存在到期后不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衡远科技财务资助协议

  甲(公司)乙(衡远科技)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借款有关事项约定如下,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1.借款金额及用途

  借款金额为人民币伍仟万元整,乙方按规定使用借款,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周转,不得用于固定资产投资。

  2.利息

  按照1.725%的年利率按季收取利息。每个季度的利息,乙方应于当季季末前缴纳至甲方指定银行账户。

  3.借款期限

  本协议项下的借款期限为2024年1月30日至2025年1月29日。借款期间,若乙方控股股东不再是甲方,乙方须于股权交割完成前,一次性归还甲方全部借款。

  4.保证条款

  (1)乙方承诺确保资金安全并于到期日无条件足额偿还借款资金。逾期不还的部分,甲方保留向乙方进行后续追索的权利。

  (2)乙方应做好流动资金的使用计划,切实将借款资金用于生产经营中。借款资金不得挪作他用,也不得用于非生产经营及其他违法活动。如违反上述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还本,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乙方全额承担。

  5.资金监管

  乙方需接受甲方对其大额资金使用的监控,按甲方要求提供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生产经营和财务分析资料。

  (二)七所控股与七所高科财务资助协议

  甲(七所控股)乙(七所高科)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借款有关事项约定如下,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1.借款金额及用途

  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整,乙方按规定使用借款,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周转,不得用于固定资产投资。

  2.利息

  按照1.725%的年利率按季收取利息。每个季度的利息,乙方应于当季季末前缴纳至甲方指定银行账户。

  3.借款期限

  本协议项下的借款期限为2024年2月25日至2025年2月24日。借款期间,若乙方控股股东不再是甲方,乙方须于股权交割完成前,一次性归还甲方全部借款。

  4.保证条款

  (1)乙方承诺确保资金安全并于到期日无条件足额偿还借款资金。逾期不还的部分,甲方保留向乙方进行后续追索的权利。

  (2)乙方应做好流动资金的使用计划,切实将借款资金用于生产经营中。借款资金不得挪作他用,也不得用于非生产经营及其他违法活动。如违反上述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还本,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乙方全额承担。

  5.资金监管

  乙方需接受甲方对其大额资金使用的监控,按甲方要求提供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生产经营和财务分析资料。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衡远科技及七所高科分别就本次借款向公司及七所控股提供了全额担保,保证到期偿还本金和利息。衡远科技为公司持股53.39%的控股子公司,七所高科为七所控股直接持股76.4%的控股子公司,上述被资助对象经营情况稳定,具备履约能力,公司及七所控股能够对被资助对象的业务、财务、资金管理等方面实施有效的控制。公司及七所控股将动态监管财务资助款项的使用,规范其资金使用,确保资金安全。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主要为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确保其生产经营平稳运行,有助于缓解其流动资金紧张状况,改善经营回款,支持其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开展,不会影响公司及七所控股的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衡远科技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七所高科为七所控股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经营情况稳定,具备履约能力,公司及七所控股能够分别对上述被资助对象的业务、财务、资金管理等方面实施有效的风险控制,总体风险可控。公司及七所控股将分别对财务资助款项的使用进行跟踪管理,规范其资金的使用,确保资金安全。董事会同意本次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累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其他股东中包含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2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公司不存在财务资助逾期未收回情况。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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