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24-011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1月26日在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街7号公司11层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并于2024年1月29日收到全体董事的表决意见。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24年1月24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话通知和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董事、监事及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会成员九名,实际出席董事九名,公司监事会成员及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杨扬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本次会议经过充分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表决、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北京未来科技城昌金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以下事项:
1. 同意公司按股权比例向北京未来科技城昌金置业有限公司提供金额不超过8亿元,期限不超过5年,年利率为0%的股东借款。北京未来科技城昌金置业有限公司各方股东按持股比例分期向其提供同等条件的股东借款。
2.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后,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班子办理具体事宜。
本议案尚需报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向北京未来科技城昌金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表决、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北京未来科学城昌融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以下事项:
1. 同意公司按股权比例向北京未来科学城昌融置业有限公司提供金额不超过6.5亿元,期限不超过5年,年利率为0%的股东借款。北京未来科学城昌融置业有限公司各方股东按持股比例分期向其提供同等条件的股东借款。
2.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后,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班子办理具体事宜。
本议案尚需报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向北京未来科技城昌融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表决、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新增债务融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以下事项:
1. 同意公司借入债务融资总额为不超过130亿元,融资净额为不超过0亿元。其中:自本次董事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4年底前借入债务融资总额为不超过100亿元;2025年1月1日至下次审议公司年度新增债务融资额度的董事会决议之日借入债务融资总额为不超过30亿元。
2. 上述新增债务融资增信方式为以公司的土地、在建或建成的项目、项目公司股权等提供抵押或质押,或通过公司、子公司、子公司股东担保等形式。
3. 借入债务融资总额的范围是指通过银行、保险、信托等金融机构获取贷款(不包含公司单独审批的直接融资产品)。
4. 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下次审议公司年度新增债务融资额度的董事会召开之日。
5. 授权经理班子根据经营工作需要分期办理上述融资事项,与资金出借方协商后,报董事长审批后确定。
四、以9票赞成、0票回避表决、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月30日
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24-012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北京未来科技城昌金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北京未来科技城昌金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金公司”)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金融街长安(北京)置业有限公司持有其49%的股权,另一股东北京未来科学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学城置业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根据昌金公司资金需求,公司拟按持股比例向昌金公司提供不超过8亿元的股东借款。昌金公司各方股东按持股比例分期向其提供同等条件的股东借款。
本次财务资助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表决、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北京未来科技城昌金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财务资助主要内容
1. 形成股东借款的原因
昌金公司所开发项目前期开发销售的产品为毛利率偏低的保障房产品,受市场深度调整影响,回款周期较长,项目开发建设所需资金需要通过股东借款支付。
2.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主要内容
根据昌金公司资金需求,公司拟按持股比例向昌金公司提供金额不超过8亿元、期限不超过5年、年利率为0%的股东借款。昌金公司各方股东按持股比例分期向其提供同等条件的股东借款,用于昌金公司生产经营。就上述股东借款,昌金公司向各方股东提供担保。
二、被资助对象情况介绍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未来科技城昌金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5年5月21日
法定代表人:陈权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未来科学城东路一号院A115室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43443278080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专业承包,物业管理;项目投资;投资管理;销售自行开发商品房;经济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
2.股权结构和实际控制人
昌金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昌鑫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和北京铭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北京未来科学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86.0606%股权、8.7850%股权和5.1544%股权,北京未来科学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北京未来科学城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北京未来科学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和北京未来科学城投资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北京未来科学城置业有限公司55%股权和45%股权;北京未来科学城置业有限公司和公司全资子公司金融街长安(北京)置业有限公司分别持有昌金公司51%股权和49%股权。
4.关联关系说明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昌金公司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5.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
6.向该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情况
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批,公司向昌金公司提供了6.358亿元股东借款(其他股东按持股比例向昌金公司提供同等条件的借款),该笔借款将于2024年2月到期。
7.昌金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昌金公司无对外抵押、担保、诉讼与仲裁事项等。
三、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情况介绍
1.北京未来科学城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1年12月6日
法定代表人:杨国浦
注册资本:530,000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未来科学城东路一号院A109室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4587664024T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土地开发、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物业管理;销售商品房;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 股权结构
北京未来科学城置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昌鑫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和北京铭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北京未来科学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86.0606%股权、8.7850%股权和5.1544%股权,北京未来科学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北京未来科学城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北京未来科学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和北京未来科学城投资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北京未来科学城置业有限公司55%股权和45%股权。
3. 关联关系说明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之规定,北京未来科学城置业有限公司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4. 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5. 北京未来科学城置业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风险控制及保障措施
1. 根据昌金公司项目收支测算,预计未来销售回款可覆盖本次股东借款本息;
2. 双方股东按持股比例向昌金公司提供同等条件的股东借款;
3. 昌金公司按股权比例向出借方提供还款保证,签订保证合同;
4. 昌金公司股东会决议事项须经全体股东一致表决通过方可生效;
5. 昌金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财务经理等关键岗位人员均由公司委派。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是为了满足昌金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并已采取了必要的风险控制及保障措施。
六、提供财务资助后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承诺
截至目前,公司没有超募资金情况,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或者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七、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目前,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累计批准的处于有效期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额度为87.44亿元。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62%;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19%。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未有逾期未收回金额。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30日
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24-013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北京未来科技城昌融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北京未来科技城昌融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融公司”)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金融街长安(北京)置业有限公司持有其30%的股权,另一股东北京未来科学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学城置业公司”)持有其70%的股权。根据昌融公司资金需求,公司拟按持股比例向昌融公司提供不超过6.5亿元的股东借款。昌融公司各方股东按持股比例分期向其提供同等条件的股东借款。
本次财务资助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表决、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北京未来科技城昌融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财务资助主要内容
1. 形成股东借款的原因
昌融公司所开发项目前期开发销售的产品为毛利率偏低低的保障房产品,且公建部分占比较高,受市场深度调整影响,回款周期较长,项目开发建设所需资金需要通过股东借款支付。
2.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主要内容
根据昌融公司资金需求,公司拟按持股比例向昌融公司提供金额不超过6.5亿元、期限不超过5年、年利率为0%的股东借款。昌融公司各方股东按持股比例分期向其提供同等条件的股东借款,用于昌融公司生产经营。就上述股东借款,昌融公司向各方股东提供担保。
二、被资助对象情况介绍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未来科技城昌融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5年3月3日
法定代表人:高佩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未来科学城东路一号院A110室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4330417423U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专业承包;物业管理,项目投资;投资管理,经济贸易咨询;销售商品房。
2.股权结构和实际控制人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昌鑫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和北京铭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北京未来科学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86.0606%股权、8.7850%股权和5.1544%股权,北京未来科学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北京未来科学城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北京未来科学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和北京未来科学城投资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北京未来科学城置业有限公司55%股权和45%股权;北京未来科学城置业有限公司和公司全资子公司金融街长安(北京)置业有限公司分别持有昌融公司70%股权和30%股权。
4.关联关系说明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昌融公司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5.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
6.向该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情况
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批,公司向昌融公司提供了5.016亿元股东借款(其他股东按持股比例向昌融公司提供同等条件的借款),该笔借款将于2024年11月到期。
7.昌融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昌融公司无对外抵押、担保、诉讼与仲裁事项等。
三、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情况介绍
1.北京未来科学城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1年12月6日
法定代表人:杨国浦
注册资本:530,000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未来科学城东路一号院A109室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4587664024T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土地开发、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物业管理;销售商品房;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 股权结构
北京未来科学城置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昌鑫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和北京铭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北京未来科学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86.0606%股权、8.7850%股权和5.1544%股权,北京未来科学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北京未来科学城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北京未来科学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和北京未来科学城投资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北京未来科学城置业有限公司55%股权和45%股权。
3. 关联关系说明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之规定,北京未来科学城置业有限公司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4. 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5. 北京未来科学城置业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风险控制及保障措施
1. 根据昌融公司项目收支测算,预计未来销售回款可覆盖本次股东借款本息;
2. 双方股东按持股比例向昌融公司提供同等条件的股东借款;
3. 昌融公司按股权比例向出借方提供还款保证,签订保证合同;
4. 昌融公司股东会决议事项须经全体股东一致表决通过方可生效;
5. 昌融公司财务经理由公司派出。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是为了满足昌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并已采取了必要的风险控制及保障措施。
六、提供财务资助后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承诺
截至目前,公司没有超募资金情况,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或者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七、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目前,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累计批准的处于有效期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额度为87.44亿元。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62%;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19%。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未有逾期未收回金额。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30日
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24-014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于2024年2月28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2月28日(周三)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2月2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2024年2月28日9:15)至投票结束时间(2024年2月28日15:00)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24年2月22日(周四)。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2月22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一名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相关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街7号金融街公寓D座。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
2.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公司2024年1月2日、2024年1月25日和2024年1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
3. 第1项议案、第2项议案、第3项议案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4.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受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请见附件二),被代理人的股东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人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受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请见附件二)。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股东大会登记时间及地点。
(1)登记时间:2024年2月23日、2月26日、2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2)现场登记时间:2024年2月28日下午13:40~14:40,14:40以后停止现场登记。
(3)会议开始时间:2024年2月28日下午14:50。
(4)现场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街7号金融街公寓D座。
3.注意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的股东名册。有关股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有关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如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受托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及受托证券公司的有关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类似于买卖股票,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类似于填写选择项(具体投票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街7号金融街公寓D座,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100033
联系电话:(010)66573955 传真:(010)66573956
联系人:陈思
七、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八、备查文件
1.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30日
附件一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0402 投票简称:金街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2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时间为2024年2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9:15,网络投票结束时间为2024年2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帐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姓名(单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v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授权表决意见
■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自己决定表决意见: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次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
委托日期:202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