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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1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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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夏标普500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
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
提示及停牌公告

  近期,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旗下华夏标普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场内简称:标普ETF,交易代码:159655,以下简称“本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出现较大幅度溢价。特此提示投资者关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可能遭受重大损失。为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本基金将于2024年1月30日开市起至当日10:30停牌。现特向投资者提示如下:

  一、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基金,投资者可在二级市场交易本基金,也可以申购、赎回本基金。本基金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除了有基金份额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

  二、截至目前,本基金运作正常且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一月三十日

  华夏金茂购物中心封闭式

  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认购

  申请确认比例结果的公告

  华夏金茂购物中心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华夏金茂商业REIT,场内简称:金茂商业,扩位简称:华夏金茂商业REIT,基金代码:508017,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期为2024年1月22日起至2024年1月26日(含)。其中,公众投资者的募集期为2024年1月22日起至2024年1月25日(含),战略投资者及网下投资者的募集期为2024年1月22日起至2024年1月26日(含)。

  根据《华夏金茂购物中心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华夏金茂购物中心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以及《华夏金茂购物中心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下简称“《发售公告》”)的有关规定,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对部分认购申请实施比例配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认购及缴款情况

  中国证监会准予本基金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为40,000.00万份,本次发售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售”)、向公众投资者公开发售(以下简称“公众发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发售公告》,本次初始战略配售发售份额为30,192.00万份,占发售份额总数的比例为75.480%;本次网下发售的初始基金份额数量为6,865.60万份,占扣除向战略投资者配售部分后发售数量的70%;本次向公众投资者发售的初始基金份额数量为2,942.40万份,占扣除向战略投资者配售部分后发售数量的30%。

  截至2024年1月26日,《发售公告》中披露的7家战略投资者皆已根据战略配售协议,按照网下询价确定的认购价格认购其承诺的基金份额并全额缴纳认购款,对应的有效认购基金份额数量为30,192.00万份,占基金发售份额总数的比例为75.480%。战略投资者的最终名单和认购数量将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中披露。

  截至2024年1月26日,《发售公告》中披露的12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22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已全部按照《发售公告》的要求进行了网下认购并全额缴纳认购款,对应的有效认购基金份额数量为14,000.00万份。具体网下投资者获配明细将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中披露。

  截至2024年1月25日,公众投资者的有效认购基金份额数量为3,116.535286万份。如上有效认购的公众投资者已缴付全额认购资金。

  二、比例配售结果

  (一)战略配售

  本次募集的战略配售基金份额与《发售公告》中披露的拟募集的战略配售基金份额一致,本基金战略投资者有效认购申请确认比例为100%。

  (二)网下发售

  募集期间,网下投资者有效认购申请份额总额超过《发售公告》披露的拟向网下投资者发售的基金份额数量,本基金对有效认购且足额缴款的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有效配售对象进行“全程比例配售”,所有配售对象将获得相同的配售比例。

  本基金网下投资者有效认购申请确认比例为49.0400%。

  配售比例=最终网下发售份额/全部有效网下认购份额。

  某一配售对象的获配份额=该配售对象的有效认购份额×配售比例

  在实施配售过程中,每个配售对象的获配份额向下取整后精确到1份,产生的剩余份额分配给认购份额数量最大的配售对象;当认购份额数量相同时,产生的剩余份额分配给认购时间(以“REITs询价与认购系统”显示的申报时间及申报编号为准)最早的配售对象。

  投资者最终确认的份额以在登记机构登记的份额为准。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在募集期结束后退还给投资者,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三)公众发售

  募集期间,本基金公众投资者的有效认购申请份额总额超过《发售公告》披露的拟向公众投资者发售的基金份额数量,基金管理人对公众投资者的认购申请采用“全程比例配售”的原则予以部分确认。根据本基金登记机构业务规则,本基金公众投资者有效认购申请实际确认比例为94.41253604%。

  配售比例=最终公众发售份额/全部有效公众认购份额。

  某一公众投资者的获配份额=该公众投资者的有效认购份额×配售比例

  在实施配售过程中,每个投资者的获配份额按截位法取整后精确到1份,产生的剩余份额按每位投资者1份,依次分配给认购金额最大的投资者;当认购金额相同时,分配给认购时间最早的投资者。份额取整完成后,某一公众投资者的最终获配份额=获配份额+取整分配份额。

  份额取整完成后,获得取整分配份额的公众投资者将重新计算认购费用。

  投资者最终确认的份额以在登记机构登记的份额为准。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在募集期结束后退还给投资者,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投资者缴纳的全部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全部利息不折算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份额,全部计入基金资产。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当发生部分确认时,公众投资者认购费率按照实际净认购金额所对应的费率计算。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份额不受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最终认购申请确认结果以本基金登记机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准。

  网下投资者发生配售,未获配部分认购资金将于募集期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退还至原账户。公众投资者发生配售,未获配部分认购资金将于本基金募集期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划付至场内交易所会员单位或场外基金销售机构,退回至公众投资者原账户的时间请以所在场内交易所会员单位或场外基金销售机构为准。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请投资者留意资金到账情况。

  如有疑问,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hinaAMC.com)或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咨询、了解详情。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一月三十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月30日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顾问)

  2024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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