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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1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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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持股5%以下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076        证券简称:康欣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6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持股5%以下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李洁个人所持有的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比例将由5.07%降至4.57%。李洁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比例由5.91%下降至5.41%,仍为5%以上股东。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的股东李洁及其一致行动人周晓璐发来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李洁于2024年1月26日前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6,701,500股。本次权益变动后,李洁个人所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将由5.07%降至4.57%,李洁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79,422,591股减少至72,721,091股,持股比例由5.91%下降至5.41%,仍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1、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李洁及其一致行动人周晓璐编制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信息披露义务人将继续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29日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康欣新材

  股票代码: 600076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李 洁

  住所: 湖北武汉

  通讯地址: 湖北武汉

  信息披露义务人:周晓璐

  住所: 湖北武汉

  通讯地址:湖北武汉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 2024 年  1  月 2 9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本报告中相关词语具有以下特定含义: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名称: 李洁

  性别:男

  国籍:中国,无永久境外居留权

  身份证号: 4201021981********

  住所/通讯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

  2、名称: 周晓璐

  性别:女

  国籍:中国,无永久境外居留权

  身份证号: 4201021980*******

  住所/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本次权益变动以外,【有】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具体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途减持计划:

  集合竞价拟减持股份数量:6743900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李洁持有上市公司【68135469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5.07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李洁持有上市公司【 61433969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57 】%。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周晓璐持有上市公司【11287122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84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周晓璐持有上市公司【 11287122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0.84 】%。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为信息披露义务人李洁通过竞价交易方式于【2024】年【1】月【24日】、【2024】年【1】月【25日】、【2024】年【1】月【26日】日减持上市公司【67015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50】%。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涉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标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情形。

  第五节 权益变动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李洁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起前6个月内,买卖康欣新材股票情况具体如下:

  1.2023年8月29日至9月9日,集中竞价累计减持13,445,34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0.999%;

  2.2023年8月30日至9月28日,大宗交易累计减持15,52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1.154%。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 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亦不存在根据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规定

  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地址:湖北省汉川市经济开发区新河工业园路特一号 康欣新材

  电话:0712--8102866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李洁、周晓璐

  签署日期:2024 年 1 月 29 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李洁、周晓璐

  日期:2024  年 1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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