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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
风险提示公告

  股票代码:000620          股票简称:*ST新联         公告编号:2024-006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

  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交易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因公司2022年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另因公司2020年、2021年、2022年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2022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深圳证券交易所已于2023年5月5日开市起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若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出现相关财务指标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5.3条 “上市公司因出现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应当在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披露该年年度报告前至少再披露两次风险提示公告。”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中“为提升风险揭示效果,财务类退市风险公司应当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的规定,现就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如下,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公司股票可能触及的终止上市情形如下:

  ■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交易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因公司2022年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另因公司2020年、2021年、2022年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2022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深圳证券交易所已于2023年5月5日开市起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于同日披露了《2023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4-005),经公司初步核算,预计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432,200万元-648,100万元,预计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0,000万元-45,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3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中,上述业绩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测算数据,最终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3年年度报告为准。若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出现相关财务指标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2023年11月14日,公司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若公司出现《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7 条第(六)项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应当至少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具体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116、120、123、128、130、135、140号公告。

  2023年12月29日,法院已裁定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公司重整程序,公司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已消除,公司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向深交所申请撤销相应的退市风险警示,深交所已于2024年1月8日经审核同意公司撤销因重整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撤销公司股票因重整而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9日

  股票代码:000620          股票简称:*ST新联         公告编号:2024-005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类型:扭亏为盈

  3、业绩预告表

  ■

  注:基本每股收益按照加权平均法计算。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但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相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2023年12月29日,依据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3)京01破389号之一】,裁定确认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公司重整程序。重整完成后,形成约25.9~38.8亿元债务重整收益,上述重整收益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重整完成后,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得到显著改善;

  2、2023年度,公司通过提升服务水准、增强客户关怀、提高出品质量、扩大二销品类、发展夜游经济、丰富体验项目等一系列经营举措,促使公司本期文旅收入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

  3、本期地产项目结转收入较上年有所下降,导致地产项目毛利有所减少;

  4、报告期内,公司因子公司酒店等资产被处置产生资产处置收益3.8~5.7亿元;公司因子公司酒店资产被以物抵债等产生债务重组收益4.4~6.6亿元;公司及子公司因税收滞纳金、行政处罚等事项对归母净利润的影响金额为-7.2~-10.8亿元;上述损益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

  四、风险提示

  1、因公司2022年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另因公司2020年、2021年、2022年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2022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深圳证券交易所已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

  若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正值,同时满足《股票上市规则》第9.3.7条的规定,公司可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相应的“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出现相关财务指标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若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显示其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均为正值或者持续经营能力不确定性已消除,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8.5条的规定,公司可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相应的“其他风险警示”。

  2、本次业绩预告为公司初步估算数据,具体情况以公司披露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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