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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1月2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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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二届
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1283   证券简称:豪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9

  债券代码:127101  债券简称:豪鹏转债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二届

  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已经届满,为保证监事会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1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马燕君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见附件),马燕君女士将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马燕君女士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中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月27日

  附件: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马燕君:女,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生于1986年,研究生学历。2010年7月入职公司,曾任公司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2020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

  截至目前,马燕君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马燕君女士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经查询,马燕君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1283   证券简称:豪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0

  债券代码:127101   债券简称:豪鹏转债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

  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1月5日、2024年1月26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9日、2024年1月27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豪鹏科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豪鹏科技: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豪鹏科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11名激励对象和预留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有关规定,公司将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109,295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该部分拟回购注销的股票数量占公司目前总股本82,293,639股的0.1328%。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相应减少109,295股,由82,293,639股变更为82,184,344股;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109,295元,由人民币82,293,639元变更为人民币82,184,344元。本次回购注销后的公司股份总数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提出前述要求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1、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持可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公司债权人可采用现场或邮寄的方式进行申报,具体如下:

  申报时间:自本通知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3、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新厦大道68号第一栋

  联系人:豪鹏科技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89686543

  传真号码:0755-89686236

  邮政编码:518111

  4、其他:

  以现场递交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收到相关资料为准;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本次注销回购股份的手续,并将于实施完成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手续。

  特此公告。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27日

  证券代码:001283   证券简称:豪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1

  债券代码:127101   债券简称:豪鹏转债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26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为保证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团队的延续性,公司决定于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结束后半小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时限要求,会议通知以口头方式直接送达各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全体董事一致推举潘党育先生主持会议。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通过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潘党育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任期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任期三年,任期与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各委员会成员如下:

  ■

  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公司独立董事,召集人华金秋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的规定。

  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潘党育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任期与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潘党育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郭玉杰先生、廖兴群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任期与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潘党育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潘胜斌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任期与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潘党育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陈萍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任期与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柯锡波先生担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三年,任期与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井盼盼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任期与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次换届选举的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4年1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豪鹏科技: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27日

  证券代码:001283  证券简称:豪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2

  债券代码:127101  债券简称:豪鹏转债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25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一名职工代表监事,于2024年1月26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前述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和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了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为保证监事会工作的延续性,公司决定于2024年1月26日18:00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全体监事同意,豁免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时限要求,会议通知以口头方式直接送达各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全体监事一致推举马燕君女士主持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通过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马燕君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任期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一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月27日

  证券代码:001283  证券简称:豪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3

  债券代码:127101  债券简称:豪鹏转债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

  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和

  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25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并于2024年1月26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及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顺利完成了换届选举。

  公司于2024年1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等相关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第二届监事会主席。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已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会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成员如下:

  1.非独立董事:潘党育先生(董事长)、潘胜斌先生、郭玉杰先生、

  廖兴群先生、周方先生、杨立忠先生

  2.独立董事:华金秋先生(会计专业人士)、黄启忠先生、王文若女士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董事会中不设职工代表董事,其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3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前述董事会成员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豪鹏科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注: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且审计委员会委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具体成员如下:

  1.非职工代表监事:符国强先生、杨万新先生

  2.职工代表监事:马燕君女士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人员均符合《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担任监事的基本条件,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监事的情形,公司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前述监事会成员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豪鹏科技: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及2024年1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豪鹏科技:关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

  1.总经理:潘党育先生

  2.副总经理:郭玉杰先生、廖兴群先生

  3.财务总监:潘胜斌先生

  4.董事会秘书:陈萍女士

  5.内部审计负责人:柯锡波先生

  6.证券事务代表:井盼盼女士

  以上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同时担任公司董事,其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董事会秘书、内部审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见本公告附件。

  本次公司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此次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的提名、审议、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情形。董事会秘书陈萍女士及证券事务代表井盼盼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755-89686543

  传真号码:0755-89686236

  电子邮箱:hpcapital@highpowertech.com

  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新厦大道68号第一栋

  四、公司部分人员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肖海伟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也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日,肖海伟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但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肖海伟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董事会对肖海伟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五、备查文件

  1.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27日

  附件: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内部审计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一、董事会秘书简历

  陈萍:女,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生于1991年,研究生学历,已于2021年7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3年7月至2014年5月担任东莞市腾龙教育文化咨询有限公司导师;2014年9月至2020年12月担任豪鹏有限总裁办助理;2020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陈萍女士直接持有公司13,000股股票,通过珠海安豪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180,000股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陈萍女士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查询,陈萍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内部审计负责人简历

  柯锡波: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生于1985年,研究生学历,已取得注册管理会计师和国际内部审计师资格。2009年7月至2021年6月历任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部主管工程师、内控专员、审计师、审计经理;2021年6月至2022年7月担任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专家;2022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

  截至目前,柯锡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柯锡波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查询,柯锡波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三、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井盼盼:女,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生于1993年,本科学历,MBA在读,已于2018年12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7年12月至2021年5月担任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助理;2021年6月至2022年8月担任证券事务副经理;2022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目前,井盼盼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井盼盼女士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查询,井盼盼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1283  证券简称:豪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8

  债券代码:127101  债券简称:豪鹏转债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刊登了《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方式: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三)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月26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月2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2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新厦大道68号第7栋4楼会议室(二)

  (五)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3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3,540,3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7570%,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28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10,851,3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1862%。

  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5名,代表股份26,413,6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0969%。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0名,代表股份7,126,7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601%。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共28人,代表股份10,851,3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1862%。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由董事长潘党育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了会议。监事会主席马燕君女士因工作安排未能亲自出席,已向公司请假。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经过认真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1 选举潘党育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33,538,8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849,8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2%。

  表决结果:潘党育先生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潘胜斌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33,538,8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849,8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2%。

  表决结果:潘胜斌先生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郭玉杰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33,538,8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849,8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2%。

  表决结果:郭玉杰先生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廖兴群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33,538,8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849,8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2%。

  表决结果:廖兴群先生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 选举周方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33,538,8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849,8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2%。

  表决结果:周方先生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 选举杨立忠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33,538,8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849,8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2%。

  表决结果:杨立忠先生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01 选举华金秋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33,538,8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849,8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2%。

  表决结果:华金秋先生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黄启忠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33,538,8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849,8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2%。

  表决结果:黄启忠先生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王文若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33,538,8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849,8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2%。

  表决结果:王文若女士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逐项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3.01 选举符国强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33,538,8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849,8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2%。

  表决结果:符国强先生当选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 选举杨万新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33,538,8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849,8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2%。

  表决结果:杨万新先生当选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815,8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1%;反对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815,8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1%;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股东审议通过。关联股东潘党育先生、深圳市豪鹏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珠海安豪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潘胜斌先生、郭玉杰先生、廖兴群先生、周方先生、陈萍女士、朱怡辰女士、张林丽女士已回避表决。本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948,8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3%;反对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849,8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2%;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与会股东审议通过。关联股东潘党育先生、深圳市豪鹏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珠海安豪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回避表决。本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3,538,8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5%;反对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849,8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2%;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股东审议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3,538,8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5%;反对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849,8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2%;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股东审议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8.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8.01 审议通过《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情况:同意33,538,8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5%;反对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849,8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2%;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股东审议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8.02 审议通过《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情况:同意33,538,8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5%;反对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849,8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2%;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股东审议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8.03 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33,538,8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5%;反对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849,8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2%;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与会股东审议通过。

  8.04 审议通过《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33,538,8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5%;反对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849,8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2%;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与会股东审议通过。

  8.05 审议通过《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33,538,8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5%;反对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849,8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2%;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与会股东审议通过。

  8.06 审议通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33,538,8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5%;反对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849,8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2%;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与会股东审议通过。

  8.07 审议通过《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33,538,8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5%;反对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849,8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2%;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与会股东审议通过。

  8.08 审议通过《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33,538,8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5%;反对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849,8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2%;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与会股东审议通过。

  8.09 审议通过《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33,538,8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5%;反对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849,8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2%;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与会股东审议通过。

  8.10 审议通过《分红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33,538,8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5%;反对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849,8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2%;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与会股东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黄晓静律师、颜一然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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