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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1月2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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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业务;

  2、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3、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公司董事会等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4、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签署、执行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5、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回购股份事项所必须的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一)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内,若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可能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二)若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的事项发生,可能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三)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存在因股权激励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及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予的风险。本次回购的股份若未能在法定期限内用于股权激励,未转让部分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四)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存在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五)存在后续监管部门对于上市公司股份回购颁布新的规定与要求,导致本回购方案不符合新的监管规定与要求,从而无法实施或需要调整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回购,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6日

  证券代码:601208            证券简称:东材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4

  转债代码:113064            转债简称:东材转债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券商、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

  ●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6亿元,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  理财产品名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以中短期理财品种为主,最长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委托理财的额度内,办理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后续事宜,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且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利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可提升资金保值增值能力,增加投资收益。

  (二)资金来源

  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受托方: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的银行、券商、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

  2、理财产品期限:以中短期理财品种为主,最长期限不超过12个月。

  3、理财产品额度: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授权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可共同滚动使用,且在任一时点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

  4、理财产品收益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5、授权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相关议案之日止。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范围内,办理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委托理财金额、投资期限、选择理财产品、签署合同及协议等事项。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风险的内部控制措施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及子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可能受货币政策、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因素影响,投资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现拟定的内部控制措施如下:

  1、公司将做好资金计划,充分预留资金,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对理财项目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进行严格评估、筛选,谨慎选择合适的投资理财项目。

  2、公司财务部为委托理财业务的实施部门,实时分析和跟踪理财项目的进展情况,严控资金安全风险;公司审计部为委托理财业务的监督部门,负责对委托理财项目进行合规性审核,并对具体的投资审批流程进行监督。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委托理财业务的信息披露部门,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对委托理财的进展情况予以及时披露。

  3、委托理财业务的操作岗位实行权限分离,投资发起、投资审批、资金出入、会计记账等过程均由不同岗位的员工进行操作,避免人为操作风险。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上述委托理财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均为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的银行、券商、资产管理公司等上市金融机构,受托方与公司及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均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关联关系。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51.75%,并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形。

  单位:元

  ■

  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且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拟使用总额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54,181.50万元的13.21%。为严格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均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可提升资金保值增值能力,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和广大股东创造利润。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将根据产品协议具体内容,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货币资金”科目,投资取得的收益将计入投资收益,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四、本次委托理财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委托理财的相关事宜。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25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业务,不会影响日常经营的资金周转需求和主营业务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可提高资金保值增值能力,增加公司投资收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业务,是在保证正常经营且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日常经营的资金周转需求和主营业务开展,可提高资金保值增值能力,增加投资收益。同时,公司制订了完善、有效的内部控制及风险控制措施,可充分保障委托理财的资金安全。该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七、风险提示

  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均为具有较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发行人提示可能存在但不限于政策风险、收益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赎回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风险等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6日

  证券代码:601208          证券简称:东材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6

  转债代码:113064          转债简称:东材转债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山东艾蒙

  特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向控股子公司山东艾蒙特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艾蒙特”)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借款,借款期限为12个月,借款年利率参考实际提款日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15%,按月计息、按季付息。

  ●  由于山东艾蒙特的其他股东山东莱芜润达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润达”)、李长彬先生本次未向山东艾蒙特提供同比例的借款,本次交易属于“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公司提供大于其股权比例或投资比例的财务资助”,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过去十二个月内公司曾向山东艾蒙特提供过借款,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借款余额为人民币38,248.19万元(本息合计数),该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详见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本次提供借款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或自筹资金,借款利率合理、公允,且关联方山东润达、李长彬先生同意就《借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  风险提示:公司对山东艾蒙特具有实质控制和影响,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经营管理、资金管控和风险控制,但考虑到控股子公司山东艾蒙特尚处于产能爬坡阶段,未来经营业绩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仍存在可能无法按时履约和归还借款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4年1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山东艾蒙特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考虑到控股子公司山东艾蒙特尚处于产能爬坡阶段,短期内融资能力有限,为保障其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其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借款,借款期限为12个月,借款年利率参考实际提款日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15%,按月计息、按季付息。

  山东润达是山东艾蒙特的第二大股东,持有山东艾蒙特17.50%股权,属于“直接持有对上市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10%以上股份的关联法人”,故山东润达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是公司的关联法人。李长彬先生为山东艾蒙特的第三大股东,持有山东艾蒙特5%股权,且为山东润达的实际控制人,属于“直接/间接持有对上市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10%以上股份的关联自然人”,故李长彬先生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是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相关规定,由于山东润达、李长彬先生未向山东艾蒙特提供同比例的借款,本次借款事项属于“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公司提供大于其股权比例或投资比例的财务资助”,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控股子公司山东艾蒙特的基本情况

  (一)工商登记资料

  公司名称:山东艾蒙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500MA3R89K378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年12月18日

  法定代表人:李刚

  住所: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胜坨镇胜利路19号

  经营范围:新材料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合成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技术进出口;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代理;国内贸易代理;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有毒化学品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财务状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山东艾蒙特的资产总额为1,227,443,964.58元,负债总额为864,057,395.60元,净资产额为363,386,568.98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374,636,925.15元,实现净利润6,563,680.64元。截至2023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山东艾蒙特的资产总额为1,447,458,494.10元,负债总额为1,117,849,413.78元,净资产额为329,609,080.32元;2023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389,669,121.75元,实现净利润-40,186,637.76元。

  (三)股权结构

  ■

  (四)其他说明

  山东艾蒙特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亦不存在重大对外担保、委托理财等其他事项。

  三、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一)山东莱芜润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山东莱芜润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200169548434N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长彬

  注册地:莱芜高新区旺福山路009号

  经营范围:酚醛树脂、环氧树脂的生产销售。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山东润达总资产为347,928,942.60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为161,162,557.74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56,304,246.87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34,496.24元。截至2023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山东润达的资产总额为332,690,364.17元,负债总额为163,663,543.20元,净资产额为169,026,820.97元;2023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79,404,611.58元,实现净利润8,848,532.85元。

  (二)李长彬

  李长彬,男,中国国籍,住所为济南市莱芜区汶河大道118号。

  最近三年任职情况:任山东润达的董事长并持有其66.47%的股权,是山东润达的实际控制人;任山东艾蒙特的副董事长并持有其5%股权;任山东东润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任莱芜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监事并持有其2.14%的股权;任济南汇智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并持有其55.11%的份额,该合伙企业是山东润达的员工持股平台,核心业务为以自有资金进行股权投资。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山东艾蒙特、山东润达、李长彬先生拟共同签署的《借款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出借方: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借款方:山东艾蒙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担保方:山东莱芜润达新材料有限公司、李长彬

  借款金额:40,000万元

  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12个月,一次性提款或分次提款均以实际提款日为借款起始日,实际首次提款日以出借方放款的银行转款凭证日期为准。

  借款利率:参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实际提款日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15%。

  借款用途:补充流动资金

  履约责任:

  1、借款方应提前将提款计划告知出借方以便出借方安排资金,出借方应按照合同规定及时给付合同借款所约定的借款金额。

  2、借款方应及时偿付本金及利息,若未按期偿付本金及利息,借款方应按照逾期未付金额的1%。/天向出借方支付违约金,在逾期期间持续计算利息且出借方可以视情况考虑下一年不再同意相关借款请求。

  3、关联方山东润达、李长彬先生就《借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向出借方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借款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向控股子公司山东艾蒙特提供借款,是为了保障其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进一步完善公司在电子材料板块的产业链布局,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提供借款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或自筹资金,借款利率参考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15%,定价合理、公允,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对山东艾蒙特具有实质控制和影响,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经营管理、资金管控和风险控制,且关联方山东润达、李长彬先生同意就《借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本次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山东艾蒙特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向控股子公司山东艾蒙特提供不超过40,000万元的借款,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25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山东艾蒙特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提供借款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或自筹资金,借款利率参考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15%,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七、独立董事意见

  (一)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提供借款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或自筹资金,借款利率参考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15%,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是为了保障其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进一步完善公司在电子材料板块的产业链布局,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借款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供借款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或自筹资金,借款利率参考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15%,定价合理、公允,且关联方山东润达、李长彬先生同意就《借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严格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交易原则,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书面核查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提供借款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或自筹资金,借款利率参考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15%,定价合理、公允,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且关联方山东润达、李长彬先生同意就《借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本次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九、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山东艾蒙特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同意的书面审核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上述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开展正常经营活动所需,相关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未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保荐人对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山东艾蒙特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十、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交易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拟向其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借款,借款期限为12个月,借款年利率参考实际提款日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15%,按月计息、按季付息,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披露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山东艾蒙特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向山东艾蒙特提供借款的余额为人民币38,248.19万元(本息合计数),未超过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审批额度。

  十一、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书面核查意见

  6、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山东艾蒙特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6日

  证券代码:601208          证券简称:东材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8

  转债代码:113064          转债简称:东材转债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

  根据日常经营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分别向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金发科技”)采购材料、接受劳务;向太湖金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金张科技”)销售产品;向山东莱芜润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润达”)采购材料、销售材料、销售产品。(以下统称“关联方”)

  ●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正常的经营行为,不存在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的情形,亦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  关联交易审议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25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交易双方获得合理的经济效益。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3、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为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4、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有利于交易双方获得合理的经济效益。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副董事长熊海涛女士担任金发科技的董事,应回避表决。该议案的董事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5、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书面核查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有利于交易双方获得合理的经济效益。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

  2023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基于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预计2023年与关联方之间发生销售、采购等交易事项的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9,500万元,其中:采购材料/接受劳务不超过15,500万元,销售材料/销售产品不超过13,000万元,与日常经营相关的零星关联交易不超过1,000万元。2023年5月19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关联交易的议案,批准了2023年度公司与关联方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与关联方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3,100.47万元(未经审计),具体交易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

  注1: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未经审计,实际发生金额以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数据为准。

  注2:2023年度,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未超过预计额度。其中,与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金额1,176.49万元,其它与日常经营相关的零星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金额767.89万元,超出部分的金额均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上述差异系公司根据实际业务需求调整。

  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

  基于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预计2024年与关联方之间发生销售、采购等交易事项的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34,000万元,其中:采购材料/接受劳务不超过19,000万元,销售材料/销售产品不超过13,000万元,与日常经营相关的零星关联交易不超过2,000万元,具体预计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与金发科技的关联交易内容

  基本情况:为了拓宽采购渠道,缩短原材料交付周期,降低采购成本,公司拟向金发科技及其子公司采购部分母料、助剂,用于生产特种聚酯薄膜、无卤阻燃片材、环氧树脂等产品,或提供原材料委托其进行加工。

  定价原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参照公司向非关联第三方采购的同种或类似产品价格进行定价;加工费根据成本费用加上合理利润进行定价。

  货款结算方式和期限:到货后月结30天以银行电汇/承兑方式结算。

  (二)与金张科技的关联交易内容

  基本情况:金张科技拟向公司采购光学级聚酯基膜,用于生产光学涂布产品。

  定价原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参照公司向非关联的第三方销售的同种或类似产品价格进行定价。

  货款结算方式和期限:到货后月结60天以银行电汇/承兑方式结算。

  (三)与山东润达的关联交易内容

  1、向山东润达采购原材料

  基本情况:公司拟向山东润达采购环氧树脂、粉状树脂等基础原材料,用于生产电子级树脂材料。

  2、向山东润达销售材料、销售产品

  基本情况:公司拥有较强的采购渠道优势和规模优势,拟向山东润达以贸易方式销售部分原材料,以赚取合理的贸易利润;同时,山东润达拟向公司采购甲醛、水杨酸等产品,用于生产固体环氧树脂、酚醛树脂等材料。

  定价原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参照公司向非关联的第三方采购/销售的同种或类似产品价格进行定价;或者根据成本费用加上合理利润进行定价。

  货款结算方式和期限:到货后月结60天以银行承兑方式结算。

  四、关联方、关联关系及其履约能力的说明

  1、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丰路33号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袁志敏

  注册资本:265,719.7236万元

  经营范围: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关联关系:熊海涛女士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副董事长,属于公司关联自然人。同时,熊海涛女士担任金发科技的董事,故金发科技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是公司的关联法人。

  财务状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金发科技的资产总额为55,428,665,098.47元,负债总额为37,141,549,366.31元,净资产额为18,287,115,732.16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0,412,331,204.19元,实现净利润2,000,413,517.46元。截至2023年9月30日(未经审计),金发科技的资产总额为59,795,683,432.21元,负债总额为41,589,863,036.61元,净资产额为18,205,820,395.60元;2023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34,290,560,002.83元,实现净利润384,366,338.01元。

  2、太湖金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安庆市太湖县经济开发区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施克炜

  注册资本:8,411.5992万元

  经营范围:信息显示、大规模集成电路、电子元器件领域用功能性保护材料及生产配套材料、健康护眼膜、光学转换膜、高阳隔膜、高端离型膜、功能性光学胶、电子元器件用离型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自营进出口业务;自有房屋、设备租赁。

  关联关系:公司持有金张科技24.54%股份,是公司的联营企业,故金张科技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是公司的关联法人。

  财务状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金张科技的资产总额为723,872,503.26元,负债总额为246,595,923.77元,净资产额为477,276,579.49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75,650,536.09元,实现净利润6,707,383.65元。截至2023年9月30日(未经审计),金张科技的资产总额为789,162,411.79元,负债总额为276,076,787.69元,净资产额为513,085,624.10元;2023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399,961,736.26元,实现净利润35,809,044.61元。

  3、山东莱芜润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莱芜高新区旺福山路009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李长彬

  注册资本:6,000万元

  经营范围:酚醛树脂、环氧树脂的生产销售。

  关联关系:山东润达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艾蒙特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艾蒙特”)的第二大股东,持有山东艾蒙特17.50%股权,属于“持有对上市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10%以上股份的关联法人”,故山东润达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是公司的关联法人。

  财务状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山东润达的资产总额为347,928,942.60元,负债总额为186,766,384.86,净资产额为161,162,557.74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56,304,246.87元,实现净利润134,496.24元。截至2023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山东润达的资产总额为332,690,364.17元,负债总额为163,663,543.20元,净资产额为169,026,820.97元;2023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79,404,611.58元,实现净利润8,848,532.85元。

  4、关联方的履约能力分析

  综合考量上述关联方的资信情况、主要财务指标和生产经营情况,并结合以前年度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关联方均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够履行已达成的各项协议,不存在重大履约风险。

  五、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存在同类交易的参照公司向非关联的第三方销售/采购的同种或类似产品价格进行定价;不存在同类交易或市场价格的,以合理的构成价格(成本费用加上合理利润)作为定价依据。

  六、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所需,可减少时间成本和沟通成本,此类日常关联交易的存续有利于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性。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且占同类交易或公司交易总量的比例较小,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较大的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亦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同意的书面核查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相关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未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市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保荐人对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的书面核查意见

  6、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核查意见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6日

  证券代码:601208            证券简称:东材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9

  转债代码:113064            转债简称:东材转债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投项目部分产线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1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部分产线延期的议案》。在不改变募投项目内容、投资用途、实施主体的情况下,公司拟将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部分产线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35号),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6,464,471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54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66,999,995.34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6,444,250.00元(含税)(不含前期已支付费用5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760,555,745.34元,另扣减前期已支付的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1,396,464.47元(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59,159,280.8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加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443,814.02元,募集资金净额(不含税)合计金额为人民币759,603,094.89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4月16日出具了《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1)第510C000185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及子公司已依照相关规定将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募投项目部分产线延期的具体情况

  为保证募投项目的建设成果能够满足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股东长远利益,公司充分考虑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募投项目实施现状、下游市场开发进度等因素,经审慎决定,在不改变募投项目内容、投资用途、实施主体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年产1亿平方米功能膜材料产业化项目”部分产线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5年10月,将“年产5200吨高频高速印制电路板用特种树脂材料产业化项目”部分产线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4年8月。

  四、募投项目部分产线的延期原因

  (一)年产1亿平方米功能膜材料产业化项目部分产线的延期原因

  公司“年产1亿平方米功能膜材料产业化项目”的主要产品为减粘膜、OLED制程保护膜和柔性面板功能胶带。其中,减粘膜和OLED制程保护膜主要用于显示面板的制程保护,柔性面板功能胶带主要用于柔性OLED面板的结构组装。该募投项目分为三期建设,拟新建8条生产线、搬迁2条生产线及1条实验线,建成后将形成年产3,500万平方米柔性面板功能胶带、6,000万平方米减粘膜、500万平方米OLED制程保护膜,共计1亿平方米功能膜的生产规模。

  截止目前,该募投项目中的第一期、第二期工程(含8条生产线)已陆续投产,规划年产能为6,000万平方米。自项目投产以来,公司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和市场拓展力度,新产品已通过重点客户的下游认证,供应到京东方、维信诺等主流产业链体系。

  在该募投项目立项时,国内面板厂商正在加快OLED产业布局,产销量快速提升,市场对于OLED面板所需关键部件和材料的国产化替代进程较为乐观。而该募投项目产品在下游实际认证、导入的周期较长。近两年,受全球经济环境低迷和地缘政治局势紧张的影响,光电产业链的需求整体承压,部分国外厂商也纷纷在国内建厂,通过降价等措施加剧了行业竞争,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关键材料的国产化替代进程。公司为了确保该募投项目的建设成果,出于谨慎性原则,拟暂缓建设该募投项目中的第三期工程(含两条进口生产线),并将第三期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5年10月。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和新产品的市场拓展力度,密切关注下游市场的需求变化和发展趋势,尽快启动该募投项目第三期工程的建设,持续推动OLED面板关键材料的国产替代进程。

  (二)年产5200吨高频高速印制电路板用特种树脂材料产业化项目部分产线的延期原因

  公司“年产5200吨高频高速印制电路板用特种树脂材料产业化项目”的主要产品为电子级结晶型双马来酰亚胺树脂、电子级非结晶型双马来酰亚胺树脂、低介电活性酯固化剂树脂和低介电热固性聚苯醚树脂。2022年5月,该募投项目中的电子级双马来酰亚胺树脂、活性酯树脂生产线正式投产,规划年产能为4200吨。自项目投产以来,受益于AI人工智能、X86服务器、算力升级等新兴领域的快速发展,新产品得到了市场的广泛认可,并通过国内外一线覆铜板厂商供应到华为、苹果、英伟达(NVIDIA)、英特尔(intel)等主流产业链体系。

  考虑到聚苯醚树脂(PPO)的产业集中度较高,国产化替代进程较慢,供应链格局尚不明朗。而且,公司目前已具备年产100吨聚苯醚树脂(PPO)的供应能力,相关产品已通过重点客户的下游认证,并实现小批量供货。为了确保该募投项目的建设成果,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拟暂缓建设“年产1,000吨低介电热固性聚苯醚树脂(PPO)生产线”,并将该生产线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4年8月。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和新产品的市场拓展力度,密切关注下游市场的需求变化和发展趋势,尽快启动低介电热固性聚苯醚树脂(PPO)的扩能建设,持续推动关键电子材料的国产替代进程。

  五、募投项目部分产线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部分产线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和当前市场环境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本次延期不涉及项目建设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的变更,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从长远来看,本次调整将有利于公司更好地使用募集资金,保证项目顺利、高质量地实施,有助于公司业务整体规划及长远健康发展。

  公司将根据市场需求变化和业务发展需要,加快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确保项目能够按期完成并顺利投入使用。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也存在各种不可预见因素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项目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或是可能出现项目进展缓慢、实际经济效益不及预期等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本次募投项目部分产线延期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部分产线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部分产线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25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部分产线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部分产线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和当前市场环境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募投项目部分产线延期事项。

  七、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募投项目部分产线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和当前市场环境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募投项目部分产线延期事项。

  八、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不涉及项目建设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的变更,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6日

  证券代码:601208            证券简称:东材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0

  转债代码:113064            转债简称:东材转债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于今日收到董事曹学先生委托律师转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曹学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曹学先生辞任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曹学先生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和决议生效,亦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曹学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快完成董事的补选工作。

  特此公告。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6日

  证券代码:601208            证券简称:东材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1

  转债代码:113064            转债简称:东材转债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投项目结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之一的“年产6万吨特种环氧树脂及中间体项目”已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对该募投项目进行结项。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募投项目结项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亦无需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发表意见。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年产6万吨特种环氧树脂及中间体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公司已于2022年8月17日办理完毕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详见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8)。

  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一的“年产6万吨特种环氧树脂及中间体项目”已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对该募投项目进行结项。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35号),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6,464,471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54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66,999,995.34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6,444,250.00元(含税)(不含前期已支付费用5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760,555,745.34元,另扣减前期已支付的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1,396,464.47元(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59,159,280.8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加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443,814.02元,募集资金净额(不含税)合计金额为人民币759,603,094.89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4月16日出具了《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1)第510C000185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及子公司已依照相关规定将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年产6万吨特种环氧树脂及中间体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超额部分,系募集资金的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

  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年产6万吨特种环氧树脂及中间体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公司已于2022年8月17日办理完毕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详见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8)。

  特此公告。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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