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4年01月2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局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60            证券简称:福耀玻璃            公告编号:2024-005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局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1月25日上午在福建省福清市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福耀工业村本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24年1月22日以专人递送、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曹德旺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发出表决票9张),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名(收回有效表决票9张),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全体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在安徽省合肥市投资设立子公司并建设汽车安全玻璃项目、汽车配件玻璃项目和优质浮法玻璃项目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进一步扩大公司的生产和销售规模,满足汽车市场对公司汽车安全玻璃、汽车配件玻璃不断增长的需求,进一步保障公司汽车玻璃原料供应的持续稳定,降低供应风险,产生协同效应,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扩大公司的竞争优势,公司董事局同意公司于安徽省合肥市设立三家全资子公司,分别为福耀玻璃(合肥)有限公司、福耀玻璃(合肥)配件有限公司和合肥福耀浮法玻璃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名称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设立登记的名称为准),并投资人民币57.5亿元用于建设汽车安全玻璃项目(OEM配套市场)、汽车配件玻璃项目(ARG售后维修市场)和优质浮法玻璃项目,配备先进的现代化生产设备,最终形成年产汽车安全玻璃约2,610万平方米的生产规模和两条优质浮法玻璃生产线。

  公司董事局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曹德旺先生全权代表本公司、福耀玻璃(合肥)有限公司(暂定名)、福耀玻璃(合肥)配件有限公司(暂定名)和合肥福耀浮法玻璃有限公司(暂定名)签署、批准、呈报、执行与本次投资有关的所有事宜和相关法律性文件,并全权代表本公司、福耀玻璃(合肥)有限公司(暂定名)、福耀玻璃(合肥)配件有限公司(暂定名)和合肥福耀浮法玻璃有限公司(暂定名)处理或在公司董事局授权范围内转授权其他人员办理一切相关事宜。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6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营运资金的需求,董事局同意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申请人民币3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董事局同意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一切与申请授信、借款等业务有关的授信合同、借款合同、凭证等各项法律性文件。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清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营运资金的需求,董事局同意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清支行申请人民币3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董事局同意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一切与申请授信、借款等业务有关的授信合同、借款合同、凭证等各项法律性文件。

  特此公告。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二四年一月二十六日

  证券简称:福耀玻璃                 证券代码:600660                公告编号:2024-006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设立三家全资子公司,分别为福耀玻璃(合肥)有限公司、福耀玻璃(合肥)配件有限公司和合肥福耀浮法玻璃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名称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设立登记的名称为准,下同,以下统称“标的公司”)。

  ●  投资金额:公司拟投资人民币57.5亿元。

  ●  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设立三家全资子公司尚需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设立登记手续,标的公司注册成立后尚需就拟投资建设的汽车安全玻璃项目(OEM配套市场)、汽车配件玻璃项目(ARG售后维修市场)和优质浮法玻璃项目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项目审批或备案、产能指标审批(如有)、环评审批、节能审查、项目用地审批及土地出让、拟建设房屋建筑物的规划审批、施工许可、消防审批等政府审批、审核、许可或备案等相关手续,具有不确定性。本次设立三家全资子公司并建设汽车安全玻璃项目、汽车配件玻璃项目和优质浮法玻璃项目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及战略规划,但仍然面临宏观政策、市场变化、经营管理等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

  一、本次投资概述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25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局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在安徽省合肥市投资设立子公司并建设汽车安全玻璃项目、汽车配件玻璃项目和优质浮法玻璃项目的议案》,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及战略规划,公司拟于安徽省合肥市设立三家全资子公司福耀玻璃(合肥)有限公司、福耀玻璃(合肥)配件有限公司和合肥福耀浮法玻璃有限公司(暂定名),并投资人民币57.5亿元用于建设汽车安全玻璃项目(OEM配套市场)、汽车配件玻璃项目(ARG售后维修市场)和优质浮法玻璃项目,配备先进的现代化生产设备,最终形成年产汽车安全玻璃约2,610万平方米的生产规模和两条优质浮法玻璃生产线。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公司出资设立标的公司之事项在公司董事局的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拟定公司名称:福耀玻璃(合肥)有限公司、福耀玻璃(合肥)配件有限公司和合肥福耀浮法玻璃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名称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设立登记的名称为准)。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拟定投资总额和出资方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人民币57.5亿元进行投资,最终形成年产汽车安全玻璃约2,610万平方米的生产规模和两条优质浮法玻璃生产线。

  4、拟定注册资本:

  (1)福耀玻璃(合肥)有限公司(暂定名)拟定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亿元,由公司100%出资。

  (2)福耀玻璃(合肥)配件有限公司(暂定名)拟定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亿元,由公司100%出资。

  (3)合肥福耀浮法玻璃有限公司(暂定名)拟定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5亿元,由公司100%出资。

  上述三家全资子公司的注册资本将根据各家子公司自身的资金需求、项目建设进度等情况来确定具体的缴纳出资的时间。

  5、拟定经营范围:

  (1)福耀玻璃(合肥)有限公司(暂定名)拟定经营范围:汽车用安全玻璃的生产及销售。(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为准)

  (2)福耀玻璃(合肥)配件有限公司(暂定名)拟定经营范围:汽车用安全玻璃零部件的生产及销售。(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为准)

  (3)合肥福耀浮法玻璃有限公司(暂定名)拟定经营范围:优质浮法玻璃的生产及销售。(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为准)

  上述各家子公司的情况均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三、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对外投资系公司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公司无需与第三方签订对外投资合同。

  四、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安徽位于中国东部的中心地带,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发展潜力巨大,聚集了比亚迪、奇瑞、大众、蔚来、江淮、长安等众多整车企业。合肥市作为安徽省的省会城市,是安徽省的政治、经济、文化和交通中心,也是全国重要的科教基地和制造业基地之一,与北京、上海、天津三个城市一起被合称为四大科教城市,近年来,合肥汽车产业处在高速发展阶段,特别是新能源赛道更为突出,被工信部批准为全国唯一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供应链生态体系建设试点市。

  公司通过在安徽省合肥市设立标的公司建设汽车安全玻璃项目(OEM配套市场)、汽车配件玻璃项目(ARG售后维修市场)和优质浮法玻璃项目,实施汽车玻璃和浮法玻璃的全产业链发展模式,将进一步扩大公司的生产和销售规模,满足汽车市场对公司汽车安全玻璃、汽车配件玻璃不断增长的需求,进一步保障公司汽车玻璃原料供应的持续稳定,降低供应风险,产生协同效应,有助于提高公司的销售服务能力,继续增强公司的头部企业虹吸效应,增强公司与汽车厂商的合作黏性,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扩大公司的竞争优势,促进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整体经营情况良好,公司账上货币资金充裕,流动性良好,且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对标的公司分期进行投资,本次投资对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投资的风险分析

  1、公司本次拟对外投资设立标的公司相关业务尚未开展,对外投资的标的公司尚未设立,具体经营范围等尚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标的公司注册成立后尚需就拟投资建设的汽车安全玻璃项目、汽车配件玻璃项目和优质浮法玻璃项目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项目审批或备案、产能指标审批(如有)、环评审批、节能审查、项目用地审批及土地出让、拟建设房屋建筑物的规划审批、施工许可、消防审批等政府审批、审核、许可或备案等相关手续,具有不确定性。

  2、本次设立标的公司并建设汽车安全玻璃项目、汽车配件玻璃项目和优质浮法玻璃项目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及战略规划,但仍然面临宏观政策、市场变化、经营管理等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标的公司的后续发展进程,积极采取措施防范和应对标的公司在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二四年一月二十六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