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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24-008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1月23日在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街7号公司11层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并于2024年1月23日收到全体董事的表决意见。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24年1月19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话通知和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董事、监事及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会成员九名,实际出席董事九名,公司监事会成员及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杨扬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本次会议经过充分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表决、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申报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申报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表决、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申报发行储架CMBS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申报发行储架CMBS的公告》。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月25日

  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24-009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申报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

  融资工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表决、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申报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事项如下:

  1.发行规模

  公司本次申请公开发行中期票据票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5亿元(含95亿元)(基本用于中期票据借新还旧,最终规模以监管机构审批为准)。

  2.发行方式

  公司本次申请公开发行中期票据获得监管批文后,采取分期发行方式,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确定。

  3.发行期限

  公司本次申请公开发行中期票据期限为不超过10年(含10年),每期中期票据发行具体期限根据公司需要和市场情况确定。

  4.发行利率

  公司本次申请公开发行中期票据利率以每期发行时簿记发行结果为准。

  5.资金用途

  本次注册中期票据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到期/行权中期票据本息、项目建设支出及项目并购等符合监管要求的合规用途(募集资金用途以监管机构审批为准)。

  6.发行时机

  在中期票据发行注册有效期(2年)内,根据资金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在中国境内分期发行。

  7.承销方式

  公司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8.担保方式

  本次公司发行中期票据无担保。

  9.决议有效期

  公司本次发行中期票据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审议本议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

  10.相关授权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在董事会获得授权后授权公司经理班子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全权办理本次发行中期票据具体事宜。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25日

  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24-010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申报发行储架CMBS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表决、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申报发行储架CMBS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事项如下:

  1. 发行规模

  公司拟申报储架发行CMBS规模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70亿元(含),拟申报储架CMBS规模项下包含新发CMBS以及存量CMBS续发,各期标的物业以及其发行规模结合公司和市场情况确定。

  2. 发行期数

  不超过5期(含)。

  3. 发行期限

  公司发行CMBS产品的期限为不超过18年。

  4. 发行方式

  公司CMBS产品获得无异议函后,分期发行,各期在无异议函有效期内结合公司资金情况和市场情况择机发行。

  5. 发行利率

  公司CMBS产品在无异议函核准的额度内,各期产品发行均结合当时市场情况发行,最终利率以簿记发行结果为准。

  6. 资金用途

  用于公司经营范围内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偿还贷款、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资,但不能直接用于支付土地款(以监管机构审批为准)。

  7. 增信方式

  金融街控股担任债务人/差额支付承诺人;对物业运营支出提供流动性支持;担任售回和购回承诺人;标的物业作为抵押物提供抵押;标的物业的租金收入提供质押。

  8. 承销方式

  公司CMBS在无异议函核准的额度内,各期产品的发行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9. 决议有效期

  公司发行CMBS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

  10. 相关授权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在董事会获得授权后授权公司经理班子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全权办理发行CMBS储架/分期方案细化及发行事宜。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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