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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24-002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1月23日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荆世平先生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月21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召开形式为现场会议结合电话会议,表决形式为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本次应参加会议的董事12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12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参与表决人数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利用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效益,提升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投资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募投项目“昆山市毛许路电子材料及器件、结构件产业化项目(二期)”已建设完毕,对该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支持公司业务发展,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履行了必要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昆山市毛许路电子材料及器件、结构件产业化项目(二期)”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于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授信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于2024年2月8日(周四)  在昆山市巴城镇石牌塔基路1568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一)《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24-003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1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月21日发出,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并进行表决,由监事会主席黄淮明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稳健、低风险的现金管理,不会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造成损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同意此项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投项目“昆山市毛许路电子材料及器件、结构件产业化项目(二期)”已建设完毕,对该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支持公司业务发展,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履行了必要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昆山市毛许路电子材料及器件、结构件产业化项目(二期)”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24-004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利用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投资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情况如下:

  一、前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1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以及于2023年2月8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管理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增加资金效益,提升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及期限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适当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目的及无担保债券为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四)投资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将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质押。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投资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为控制风险,以上资金投资品种为低风险、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等),受托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2.公司财务管理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视公司资金情况决定具体投资期限,同时考虑产品赎回的灵活度,因此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且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

  (二)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以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以期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已经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此事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4日披露的《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此事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4日披露的《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4日披露的《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六、备查文件

  (一)《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24-005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昆山市毛许路电子材料及器件、结构件产业化项目(二期)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安排:公司拟将“昆山市毛许路电子材料及器件、结构件产业化项目(二期)”节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昆山市毛许路电子材料及器件、结构件产业化项目(二期)”结项。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和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778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1,741.2935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0.10元,共计募集资金35,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9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4,61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1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00.80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4,509.2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452号)。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按规定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2021年8月16日,作为第二次募集资金账户,公司连同原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兴业银行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交通银行有限公司昆山分行、农业银行巴城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23年6月公司聘请华英证券担任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保荐机构,具体负责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工作及持续督导工作,公司与原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保荐协议终止,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完成的对公司非公开股票募集资金的持续督导工作由华英证券承接。2023年6月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巴城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及华英证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投入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本公司于2022年11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在项目实施主体和募投项目用途不发生变更、项目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变的情况下,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2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3年6月30日。

  本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在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出于对募集资金投入的审慎考虑,为保证募投项目建设效果,合理有效地配置资源,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权益,公司计划将“昆山市毛许路电子材料及器件、结构件产业化项目(二期)”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3年6月30日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 2023年12月31日,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募集资金预计剩余金额未包含尚未收到银行利息收入,最终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2、待支付合同款项主要根据合同及付款进度在2023年12月31日尚未满足支付条件的项目尾款及质保金等。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

  单位:元

  ■

  四、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中出现节余主要原因如下:

  1、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

  2、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昆山市毛许路电子材料及器件、结构件产业化项目(二期)”已建设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拟将该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同时,结合实际情况,为充分发挥资金效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4,628.69万元(含现金管理取得的理财收益及活期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在上述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前,募投项目需支付的尾款将继续使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进行支付;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节余募集资金及待支付合同尾款(含现金管理取得的理财收益及活期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将全部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募投项目需支付的尾款将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在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毕后,公司将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销户完成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转出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所需、支持公司业务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相关审议和审批程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此事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4日披露的《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公司拟将募投项目结项后的全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此事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4日披露的《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四)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4日披露的《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24-006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

  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请情况

  为满足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于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承兑汇票、票据贴现、贸易融资、信用证、保函等), 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银行借贷,授信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全权代表公司办理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有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本次申请授信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该事项仍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24-007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24年2月8日下午14:30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1月23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2月8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2024年2月8日(星期四)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2月8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2月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4年2月5日(星期一)

  (七)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4年2月5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股东大会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昆山市巴城镇石牌塔基路1568号,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4日于指定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以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邮件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相关资料须在2024年2月7日16: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并进行电话确认;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时间:2024年2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5.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

  通讯地址:江苏省昆山市巴城镇石牌塔基路1568号,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如邮寄信函,请在信函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件地址:hmd_zq@hengmingdaks.com

  6.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荆京平

  联系电话:0512-57655668

  传    真:0512-36828275

  联系地址:昆山市巴城镇石牌塔基路1568号

  7.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

  记手续。

  8.会期预计半天,出席现场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网络投票平台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一)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2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 投票代码:362947;投票简称:铭达投票

  (二)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股东可对议案填报的表决意见有: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4年2月8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二)股东可以登陆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2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2月8日下午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及签章(法人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性质和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年月日,有效期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注:

  1、对于采用非累积投票方式的议案,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2、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受托人可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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