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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1月2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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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21               证券简称:凯莱英            公告编号:2024-003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22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提交本次股东大会的《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激励对象杨天禅等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将回购注销上述离职人员已获但尚未解除限售的82,068股A股限制性股票。有关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69,573,313变更为369,471,53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债权人均有权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45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821               证券简称:凯莱英             公告编号:2024-004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

  管理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2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由于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姜英伟辞去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委员杨蕊、委员张达、委员徐向科辞去管理委员会委员职务,为了更好地保障员工持股计划的整体利益,本次持有人会议决议选举刘金文为管理委员会主任,选举智欣欣、黄默、朱玲为管理委员会委员,与侯靖艺共同组成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任期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一致。

  上述委员中,侯靖艺现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智欣欣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除此之外,上述委员与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均未在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职务。

  特此公告。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821               证券简称:凯莱英            公告编号:2024-002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

  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4年

  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议案被否决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与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月22日(周一)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月22日(周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月22日上午9:15至2024年1月2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七大街71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半数以上董事推举董事张婷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6、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

  注1:通过现场投票的A股股东10人,代表股份129,923,6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6260%;通过网络投票的A股股东116人,代表股份13,683,1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520%。通过现场投票的H股股东1人,代表股份13,410,7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773%。

  注2: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现有A+H总股本369,655,381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A股股份538,002股,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专户持有A股股份4,429,800股。根据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同时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整体放弃因持有标的股票而享有的股东表决权,保留股东表决权以外的其他股东权利(包括分红权、配股权、转增股份等资产收益权),故扣除上述股份后,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364,687,579股。

  注3: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下同。

  (2)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

  注1:通过现场投票的A股股东10人,代表股份129,923,647股,占上市公司A股股份的38.5377%。通过网络投票的A股股东116人,代表股份13,683,101股,占上市公司A股股份的4.0586%。

  (3)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或列席了现场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表决结果:

  ■

  注:上表A股中小投资者表决百分比例为:A股中小股东相关投票数量/出席会议的A股中小股东和代理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本提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A股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进行披露。

  审议结果:通过。

  2、《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

  ■

  注:上表A股中小投资者表决百分比例为:A股中小股东相关投票数量/出席会议的A股中小股东和代理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本提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A股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进行披露。

  审议结果:通过。

  3、《关于修订〈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

  ■

  注:上表A股中小投资者表决百分比例为:A股中小股东相关投票数量/出席会议的A股中小股东和代理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本提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A股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进行披露。

  审议结果:通过。

  4、《关于修订〈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

  ■

  注:上表A股中小投资者表决百分比例为:A股中小股东相关投票数量/出席会议的A股中小股东和代理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本提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A股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进行披露。

  审议结果:通过。

  5、《关于修订〈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

  ■

  注:上表A股中小投资者表决百分比例为:A股中小股东相关投票数量/出席会议的A股中小股东和代理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本提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提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A股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进行披露。

  审议结果:通过。

  6、《关于修订〈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

  ■

  注:上表A股中小投资者表决百分比例为:A股中小股东相关投票数量/出席会议的A股中小股东和代理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本提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提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A股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进行披露。

  审议结果:通过。

  7、《关于修订〈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

  注:上表A股中小投资者表决百分比例为:A股中小股东相关投票数量/出席会议的A股中小股东和代理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本提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提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A股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进行披露。

  审议结果:通过。

  8、《关于变更H股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议案》

  表决结果:

  ■

  注:上表A股中小投资者表决百分比例为:A股中小股东相关投票数量/出席会议的A股中小股东和代理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本提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提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A股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进行披露。

  审议结果:通过。

  (2)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

  1、《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表决结果:

  ■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即经本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本提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A股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进行披露。

  审议结果:通过。

  2、《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

  ■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即经本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本提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A股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进行披露。

  审议结果:通过。

  3、《关于修订〈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

  ■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即经本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本提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A股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进行披露。

  审议结果:通过。

  4、《关于修订〈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

  ■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即经本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本提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A股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进行披露。

  审议结果:通过。

  (3)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

  1、《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表决结果:

  ■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即经本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审议结果:通过。

  2、《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

  ■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即经本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审议结果:通过。

  3、《关于修订〈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

  ■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即经本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审议结果:通过。

  4、《关于修订〈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

  ■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即经本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审议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马荃律师、张晓彤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该法律意见书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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