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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1月2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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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620 股票简称:*ST新联 公告编号:2024-003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诉讼进展及相关事项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涉及诉讼进展情况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近日收到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鸠江区法院”)《民事裁定书》,鸠江区法院就芜湖市鸠江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中小融资”)诉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新华联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联置地”)、公司原全资子公司芜湖新华联盛世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盛世置业”)、芜湖新华联文化旅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投资管理”)一案做出裁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案件基本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124号公告。

  (二)裁定情况

  原告芜湖中小融资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了被告公司、新华联置地破产重整案件为由,向鸠江区法院申请撤回对被告公司、新华联置地的起诉。鸠江区法院认为,原告芜湖中小融资的申请与法不悖,应予准许,并依法裁定准许原告芜湖中小融资撤回对被告公司、新华联置地的起诉。

  二、简要说明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发生的其他尚未披露的未达到披露标准的诉讼事项涉及总金额合计741.3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

  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重整计划已于2023年12月29日执行完毕。根据公司重整计划,芜湖盛世置业及芜湖投资管理已从上市公司体系剥离并置入信托,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上述案件后续诉讼进展将不会对公司的经营和损益产生影响。

  四、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鉴于公司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共有35家原子公司从上市公司体系剥离并置入信托(详见公司此前披露的《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该等公司所涉及的重大事项及后续进展将不会对公司的经营和损益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

  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特此公告。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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