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4年01月2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福蓉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
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327       证券简称:福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0

  转债代码:113672       转债简称:福蓉转债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福蓉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

  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及《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

  ●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审议通过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福蓉转债”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次可转债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无否决、增加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福蓉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于2024年1月19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及代理人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为6,090张,占债权登记日公司本期未偿还债券总数640万张的0.0952%。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景忠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募集说明书》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项目延期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6,090张,占出席本次会议债券持有人所代表有表决权债券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根据表决结果,上述议案经出席会议的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见证律师事务所: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蒋浩、韩叙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募集说明书》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福蓉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

  (二)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福蓉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月20日

  证券代码:603327        证券简称:福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9

  转债代码:113672        转债简称:福蓉转债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月1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崇双大道二段518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张景忠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项目延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根据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获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

  律师:蒋浩、韩叙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0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3327       证券简称:福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1

  转债代码:113672       转债简称:福蓉转债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福蓉转债”可选择回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售价格:100.16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利息)

  ●回售期:2024年1月26日至2024年2月1日

  ●回售资金发放日:2024年2月6日

  ●回售期内可转债停止转股

  ●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风险提示: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100.16元/张(含当期利息)卖出持有的“福蓉转债”。截至目前,“福蓉转债”的收盘价格高于本次回售价格,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18日公开发行了64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福蓉转债,债券代码:113672),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6.4亿元,期限6年,可转债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3%、第二年0.5%、第三年1.0%、第四年1.5%、第五年1.8%、第六年2.0%。

  由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福蓉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对“福蓉转债”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变更。根据《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福蓉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生效。

  现依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募集说明书》,就回售有关事项向全体“福蓉转债”债券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回售条款及价格

  (一)附加回售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福蓉转债”附加回售条款具体为:若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运用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根据相关证券监管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本次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即可转债持有人有权以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向公司回售其持有的部分或者全部本次可转债。在上述情形下,本次可转债持有人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可转债持有人在本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能再行使该附加回售权。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其中,IA:指当期应计利息;B: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回售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计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二)回售价格

  根据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法,“福蓉转债”第一年的票面利率0.3%,计算天数为192天(2023年7月18日至2024年1月25日),利息为100*0.3%*192/365=0.16元/张,即回售价格为100.16元/张。

  二、本次可转债回售的有关事项

  (一)回售事项的提示

  “福蓉转债”债券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福蓉转债”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二)回售申报程序

  本次回售的转债代码为“113672”,转债简称为“福蓉转债”。行使回售权的可转债持有人应在回售申报期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方向为卖出,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

  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申报(限申报期内)。

  (三)回售申报期:2024年1月26日至2024年2月1日。

  (四)回售价格:100.16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利息)。

  (五)回售款项的支付方法

  公司将按前款规定的价格买回要求回售的“福蓉转债”,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回售资金的发放日为2024年2月6日。

  回售期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三、回售期间的交易

  “福蓉转债”在回售期间将继续交易,但停止转股。在同一交易日内,若“福蓉转债”债券持有人同时发出转债卖出指令和回售指令,系统将优先处理卖出指令。

  回售期内,如回售导致可转换公司债券流通面值总额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可转债仍将继续交易,待回售期结束后,公司将披露相关公告,在公告三个交易日后“福蓉转债”将停止交易。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28-82255381

  邮箱:zhengquanbu@scfrkj.cn

  特此公告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月22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