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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1月1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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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97        证券简称:东北制药        公告编号:2024-003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1月12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1月1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2.会议应参加董事11人,实际参加董事11人。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月19日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关联董事郭建民先生、黄成仁先生、敖新华先生、黄智华先生、谭兆春先生、田海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6票。

  本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9日

  证券代码:000597        证券简称:东北制药        公告编号:2024-004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1月12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1月1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2.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月19日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月19日

  证券代码:000597        证券简称:东北制药        公告编号:2024-005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24年,根据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制药”、“上市公司”、“本公司”或“公司”)日常经营需要,预计公司及子公司同关联方发生采购、销售、接受或提供服务等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21,410万元。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同关联方发生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9,460.76万元。

  公司于2024年1月1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郭建民先生、黄成仁先生、敖新华先生、黄智华先生、谭兆春先生、田海先生已回避表决。

  根据《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关联交易的审批标准,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其中,预计与单一关联人(含下属控制企业)发生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达到上市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0.5%的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上述表格中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注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第二十五条“上市公司对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在适用关于实际执行超出预计金额的规定时,以同一控制下的各个关联人与上市公司实际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合计金额与对应的预计总金额进行比较。”之规定,公司与上述同受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开展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内部调剂使用相关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具体交易内容和金额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注3:以上关联交易数据均未经审计,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准。

  公司控股股东为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集团”),实际控制人为方威先生。公司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交易对方均为受同一控制方方威先生控制的企业。因关联人数量较多,对于预计发生交易金额未达到300万元、且未达到上市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0.5%的关联人,以同一实际控制人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

  (三)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其中,与单一关联人(含下属控制企业)发生交易金额在300万以上且达到上市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0.5%的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上述表格中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注2:上述表格中关联交易数据及占同类业务比例的计算依据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准。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东北制药控股股东为方大集团,实际控制人为方威先生,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交易对方均为受同一控制方方威先生控制的企业。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闫奎兴

  (2)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

  (3)经营范围:产业投资及对本企业所投资产进行管理、金属材料、建筑材料、电工器材、汽车配件、五金工具、橡胶制品、仪器仪表、办公用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焦炭、矿粉、石灰石销售、冶金材料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住所:辽宁省沈阳市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6-2号9900室

  (5)财务情况:2023年三季度末总资产42,156,058.44万元,净资产12,995,519.53万元,2023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17,383,508.47万元,净利润506,770.86万元。(未经审计)

  2.营口方大医院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郭建民

  (2)注册资本:人民币12,000万元

  (3)经营范围:综合医院;餐饮服务;糕点类制售;食品加工及销售;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营养食品、婴儿配方乳粉、玩具、花卉、孕婴用品、水果;殡葬服务、月嫂服务、停车场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住所:辽宁省营口市老边区新东路北17号

  (5)财务情况:2023年三季度末总资产86,671.82万元,净资产18,272.86万元,2023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33,119.56万元,净利润2,519.94万元。(未经审计)

  3.辽宁方大医院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郭建民

  (2)注册资本:100,000万人民币

  (3)经营范围:医院管理与咨询;医疗康复、健康养老产业建设与运营管理;受托对医院进行管理;医疗诊治服务;消毒供应服务;医学研究服务;医疗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医院制剂生产加工;药品、中药饮片、中药材、医疗耗材、医疗器械销售;药品、医疗器械研发;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系统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服务;设备租赁;物业运营管理;餐饮服务;超市经营;职业中介服务;提供医疗卫生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会议策划;展览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国内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住所:辽宁省沈抚示范区金水街77号民丰大厦1601室

  (5)财务情况:鉴于该交易对手方尚未正式开业运营,暂未产生相关财务数据。

  4.辽宁方大新城置业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崔建军

  (2)注册资本:50,000万人民币

  (3)经营范围:住宅开发;商业地产开发;产业地产开发;旅游文化产业开发;文化体育与教育地产开发;高级酒店经营管理;连锁百货经营管理;影院经营管理;康养地产开发运营;长租公寓运营;学校运营;物业服务;建筑装潢及施工;建筑装潢材料、机电家私销售;房租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住所:辽宁省沈抚示范区金枫街75-1号0301

  (5)财务情况:2023年三季度末总资产326,263.42万元,净资产-771.58万元,2023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31,181.87万元,净利润31.33万元。(未经审计)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东北制药控股股东为方大集团,实际控制人为方威先生,上述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交易对方均为受同一控制方方威先生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构成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相关关联方治理规范、经营状况良好,在与本公司经营交往中,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产品质量均能满足公司需求,诚信履约。公司认为其具备履约能力。

  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相关关联方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相关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所涉及的业务是公司日常销售、提供服务、采购等业务,属于正常业务往来。依据市场价格协商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签订合同。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交易各方将根据生产经营实际的需求,与关联方在本次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进行交易。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相关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属于正常的市场行为,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未有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本次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者被控制。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2024年1月15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

  (1)公司与相关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需,属于正常业务往来。依据市场价格协商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签订合同,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不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2)本次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征询了独立董事意见,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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