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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1月1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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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泉阳泉     公告编号:临2024一002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法律责任。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11日以通讯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通知,会议于2024年1月1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同意为苏州工业园区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向苏州银行浒墅关开发区支行申请的授信人民币2,45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在董事会决策的担保额度内,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2022]26号文件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执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4-004号《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泉阳泉     公告编号:临2024一003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法律责任。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11日以通讯方式向公司监事发出召开第九届监事会临时会议通知,会议于2024年1月1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的监事5人,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5人。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泉阳泉     公告编号:临2024一004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苏州工业园区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园区园林”或“被担保人”)。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担保的余额:本次担保为办理公司全资子公司园区园林在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浒墅关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苏州银行浒墅关开发区支行”)存量贷款转贷事宜所需的担保,本次为其担保金额为2,450万元,公司为其担保余额为3,000万元(不包括本次担保)。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4年1月1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届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园区园林向苏州银行浒墅关开发区支行申请的授信人民币2,45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024年1月19日公司与苏州银行浒墅关开发区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450万元,涉及的借款期限为一年(自2024年1月19日起至2025年1月19日止),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为园区园林在各单笔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1、名称:苏州工业园区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8137764327G

  3、成立时间:1996年07月09日

  4、注册及办公地:苏州市宝带西路1068号

  5、法定代表人:赵志华

  6、注册资本:22,020万元人民币

  7、主营业务:园林绿化工程、风景园林工程设计、林木育苗

  8、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9、被担保人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

  (二)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

  被担保人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保证期间:债务人在各单笔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担保主债权:金额为2,450万元,期限自2024年1月19日起至2025年1月19日止。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被担保人园区园林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主要出于该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有利于其适应市场环境、保持经营稳健。同时,公司有关部门针对该担保事项已出具了《关于为苏州工业园区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提供银行综合授信保证担保的评估报告》,园区园林无不良信用记录,无民间高息融资行为,未参与房地产投资,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因此,公司综合评估认为,此次提供担保具有必要性与合理性。

  本次担保不属于关联担保,亦不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决策程序合规,不存在违规担保问题。

  五、审议情况

  本次担保事项已由2024年1月17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且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意为园区园林向苏州银行浒墅关开发区支行申请的授信人民币2,45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董事会全体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不存在反对或弃权的意见,表决结果详见公司临2024一002号公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00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2%;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3,00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2%;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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