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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1月1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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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局
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24-005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局

  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局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五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月16日以专人、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4年1月18日上午10: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局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202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了满足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在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基础上,公司拟在2024年与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公司部分参股企业等关联企业开展若干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交易金额累计达到1,076,756,844.61元。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4年1月1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4人,同意4人;反对0人,弃权0人。关联董事甄红伦先生、马小川先生、冯鑫先生和薛楠女士已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第十届董事局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取得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职能部门更名的议案

  为了优化工作流程,加强法务管理职能,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经营发展需要,拟将职能部门“风险控制部”更名为“风控法务部”,主要负责公司及下属企业风险控制体系的建设和完善,以及统筹公司法律事务管理、为公司重大经营决策提供法务支持等。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8人,同意8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三)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本次董事局会议审议的《关于202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定于2024年2月5日(星期一)下午14:30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4年1月1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8人,同意8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4年1月19日

  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24-006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为了日常经营业务的实际需要,依据《深圳证劵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3年度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合理预计。

  2024年公司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076,756,844.61元,关联方主要包括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港集团”)及其子公司、公司部分参股企业等。上述同类关联交易在2023年实际发生总金额为798,389,478.89元。

  公司于2024年1月1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局第五十四次会议,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4人,同意4人,反对0人,弃权0人,关联董事甄红伦先生、马小川先生、冯鑫先生、薛楠女士已回避表决。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关联股东珠海港集团将对该事项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202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元

  ■

  (三)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元

  ■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1、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注册资本人民币35.194亿元,注册地:珠海,法定代表人:欧辉生,经营范围:港口及其配套设施的建设、经营、管理,项目投资,燃气经营;发电、输电、供电业务;证券投资咨询。

  2023年9月30日,未经审计的总资产7,143,012.35万元,净资产2,231,541.65万元;实现营业收入1,652,416.91万元,实现净利润42,889.93万元。

  (2)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

  2、中化珠海石化储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注册资本人民币52,901.24万元,注册地:珠海,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港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其45%股权,法定代表人:韩志广,经营范围为:原油仓储;保税仓库经营;出口监管仓库经营;危险化学品经营;成品油仓储;石油、天然气管道储运;港口经营。

  2023年9月30日,未经审计的总资产78,033.74万元,净资产61,439.82万元;实现营业收入14,068.49万元,实现净利润3,635.02万元。

  (2)关联关系:中化珠海石化储运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参股企业,因公司董事兼任其董事构成关联关系。

  3、珠海英力士化工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注册资本90,300万美元;注册地:珠海,公司持有其8.11%股权,法定代表人:赵春明;经营范围:生产精对苯二甲酸(简称PTA)并在国内外市场销售公司自产产品,从事精对苯二甲酸和对二甲苯的批发和进出口业务。

  2023年9月30日,未经审计的总资产522,856.90万元,净资产174,211.00万元;实现营业收入853,643.84万元,实现净利润-37,704.16万元。

  (2)关联关系:珠海英力士化工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参股企业,因公司董事兼任其董事构成关联关系。

  4、中海油珠海船舶服务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注册资本人民币5,500万元,注册地:珠海,公司持有其40%股权,法定代表人:王东,经营范围:珠海高栏港区LNG接收终端专用港作拖轮服务,港口环保服务,LNG加注服务,船舶管理咨询服务。

  2023年9月30日,未经审计的总资产8,133.67万元,净资产7,820.88万元;实现营业收入2,546.10万元,实现净利润744.04万元。

  (2)关联关系:中海油珠海船舶服务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参股企业,因公司董事兼任其董事构成关联关系。

  5、国能珠海港务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注册资本人民币195,000万元,注册地:珠海,公司持有其20%股权,法定代表人:张英波,经营范围:港口经营,水路普通货物运输,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省际普通货船运输、省内船舶运输。

  2023年9月30日,未经审计的总资产324,479.60万元,净资产152,051.57万元;实现营业收入39,228.57万元,实现净利润1,512.66万元。

  (2)关联关系:国能珠海港务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参股企业,因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兼任其董事构成关联关系。

  6、珠海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注册资本7,838万港元,注册地:珠海,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功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50%股权,法定代表人:薛楠,经营范围:饮料生产,食品生产,酒制品生产,保健食品生产,保健食品销售,酒类经营,食品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生产,食品用纸包装、容器制品生产,道路货物运输。

  2023年9月30日,未经审计的总资产100,937.14万元,净资产41,616.62万元;实现营业收入83,859.43万元,实现净利润4,134.15万元。

  (2)关联关系:珠海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为公司合营企业,因公司董事兼任其董事构成关联关系。

  7、中海油珠海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注册资本人民币11,751万元,注册地:珠海,公司持有其35%股权,法定代表人:王守强,经营范围:投资天然气管网的建设、管理;管道天然气的经营(不含香洲区,取得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后方可经营)。

  2023年9月30日,未经审计的总资产39,532.18万元,净资产11,527.26万元;实现营业收入71,371.27万元,实现净利润1,593.10万元。

  (2)关联关系:中海油珠海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的参股企业,因公司董事兼任其董事构成关联关系。

  8、常熟威特隆仓储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注册资本美元650万,注册地: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华港区一路,公司控股子公司常熟兴华港口有限公司持有其25%股权,法定代表人:PATRICK BIESDORF,经营范围:装卸、仓储和普通货运及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从事国际运输代理业务(不包括国际快递)。

  2023年9月30日,未经审计的总资产18,205.02万元,净资产9,574.94万元;实现营业收入38,438.12万元,实现净利润2,839.69万元。

  (2)关联关系:常熟威特隆仓储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参股企业,因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兼任其董事构成关联关系。

  9、珠海港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万,注册地:珠海,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港集团全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郭敏贤,经营范围:土石方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地基基础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以上项目取得资质证后方可经营);园林绿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以及与装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汽车零部件、建筑材料的批发、零售;农作物种植;农产品的批发、零售(不含许可经营项目)。

  2023年9月30日,未经审计的总资产5,648.40万元,净资产4,074.70万元;实现营业收入2,124.51万元,实现净利润267.57万元。

  (2)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

  10、河南天伦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0万,注册地:河南省鹤壁市开发区九州路85号,法定代表人:张瀛岑,经营范围:城镇燃气经营;燃气新技术开发、应用;分布式能源开发与运营(含热力、冷气、电力生产与供应);新型燃气研发、生产与供应;燃气设备与设施、厨房配件及燃烧器具、家用电器的生产、销售与安装;燃气设备租赁;商务信息及技术咨询。

  2023年6月30日,未经审计的总资产1,614,450.10万元,净资产601,053.00万元;实现营业收入396,665.10万元,实现净利润19,763.00万元。

  (2)关联关系:河南天伦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参股公司天伦燃气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因公司高管兼任其董事构成关联关系。

  (二)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方资产情况较好、经营情况正常,与其交易后形成坏帐的可能性较小。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发生必要的日常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202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型主要包括向关联人提供劳务、租赁,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租赁,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商品、燃料和动力等类型。

  公司同关联方之间关联交易业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协商定价。

  相关合同尚未签署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按具体业务的开展逐步签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2024年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

  (二)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于2024年1月15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局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并提交公司董事局会议审议。独立董事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2023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情况存在差异符合市场行情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价格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定价的依据和原则公平、公允、合理,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局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4年1月19日

  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24-007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局。公司于2024年1月18日上午10:00召开第十届董事局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局召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2月5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1)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2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2月5日9:15-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月31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即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法律顾问。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紫荆路93号铭泰城市广场1栋20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议案

  ■

  (二)披露情况:议案内容详见2024年1月1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三)上述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中将对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票。

  (四)鉴于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上述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在对该议案表决时应回避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

  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者,可授权委托代表出席,委托代表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后)、委托人股东帐户;法人股股东持单位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传真等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2月2日9:0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局秘书处(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紫荆路93号铭泰城市广场1栋20层2004)。

  4、会议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56-3292216,3292248;传真:0756-3292216;联系人:李然、蔡晓鹏。

  5、会议费用: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人员食宿费用、交通费用及其它有关费用请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备查文件

  公司于2024年1月18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局第五十四次会议《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4年1月1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07。

  2、投票简称:珠港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2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2月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2月5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茲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4年2月5日召开的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在相应的意见栏打“√”)行使表决权。

  ■

  注:对于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指示,被委托人(有权□无权□)代表本人进行表决。(请委托人在权限的选项处打“√”。若委托人未进行选择,则视为代理人无权代表委托人就该项议案进行表决。)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

  持股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字(法人加盖印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2024年   月日      有限期限至: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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