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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1月1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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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96 证券简称:*ST凯撒 公告编号:2024-003
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目前,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仍存在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事项尚未消除或已消除未申请撤销,若2023年年度报告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1 条规定的任一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㈠ 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9.05亿元,且2022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9.3.1条第(二)、(三)项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被深交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㈡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被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最近一年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存在资金占用且情形严重;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四)(六)(七)项、第 9.8.2 条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其他风险警示事项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分别为-7.63亿元、-6.89亿元、-10.48亿元;且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被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2022年4月30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触及《股票上市规则》 第 9.8.1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2022年5月6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2023年4月29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保持否定意见,公司股票交易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3、2023年4月29日,公司存在资金占用且情形严重且暂无法一个月解决,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9.8.1条及9.8.2条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⑴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发布了《关于自查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结合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当日出具的《关于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众环专字[2023]1700040),截至2022年12月31日,凯撒世嘉旅游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与公司存在 78,104.42 万元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⑵公司于2023年7月5日对外披露了《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22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以下简称“问询函回复”),问询函回复分别列示了2020年、2021年、2022年度各项累计金额和余额,随着公司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持续核查,新增2020年一笔预付款1,995万元和2021年一笔股权投资4,900万元,该两笔款项分别在2021年和2022年周期内已全额回款,因此未在问询函回复中列示,上述两笔仅影响2020年度累计发生金额和期末占用余额;2021年度期初占用资金余额、累计发生金额、累计偿还金额和期末余额;2022年度期初占用资金余额、累计偿还金额,但不影响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期末占用余额。

  因此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78,104.42 万元,与2023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自查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提示性公告》中资金占用余额一致,扣减以预付款形式回款利息所形成的差额后,2022年度期末资金占用余额为77,836.00万元。截至目前前述资金占用余额78,104.42 万元已全部归还。

  结合上述情况,更新后的2022年-2022年资金占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

  ⑶前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已解决,后续公司将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8.5条的有关规定,向深交所申请撤销因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而被叠加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详情见公司于2023年12月30日对外披露《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解决进展暨解决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33)。

  4、截至2023年3月15日,上市公司及子公司开设银行账户总数 389 个,已被冻结或受限 207 个,冻结数量达到 53.21%。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上述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事项目前仍未消除或已消除未申请撤销,详情见公司2024年1月6日对外已披露的《关于撤销公司股票因重整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继续实施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二、其他说明

  ㈠ 公司股票交易目前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2023年年度报告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1 条规定:“(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 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五)虽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9.3.7 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六)因不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9.3.7 条的规定,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 的任一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㈡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前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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