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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1月1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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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35 证券简称:新华锦 公告编号:2024-001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建华及一致行动人山东鲁锦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张航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90,639,2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46%,其中张建华先生直接持有5,043,10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8%。张建华先生直接持有的股份全部来源于二级市场增持及资本公积转增。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自身资金需求,张建华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043,109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18%,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且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在本减持计划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张建华先生不减持。

  ●  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未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的30%。

  公司于2024年1月15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建华先生的《关于拟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张建华先生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043,109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18%。具体减持计划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张建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山东鲁锦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张航过去12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注:张建华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且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张建华先生不减持。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未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的30%。

  (二)本次减持计划是张建华先生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及自身资金规划等自主决定,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在减持期间内,张建华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计划。

  (三)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四)在上述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将督促张建华先生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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