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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1月1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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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75 证券简称:安奈儿 公告编号:2024-001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16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王建青女士的通知,获悉王建青女士与浙江永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一永禧永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浙江永禧”)、晋江乾集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一乾集聚宝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晋江乾集”)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事项的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成,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王建青女士于2023年12月28日分别与浙江永禧、晋江乾集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王建青女士将其持有的12,780,293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0%)以14.08元/股的价格转让给浙江永禧;将其持有的12,780,293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0%)以14.08元/股的价格转让给晋江乾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8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王建青)》《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浙江永禧)》《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晋江乾集)》。

  二、本次股份过户完成情况

  本次协议转让已于2024年1月15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前后转让双方持有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

  注:本次转让完成后,浙江永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一永禧永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和晋江乾集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一乾集聚宝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成为公司第四大股东。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份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协议转让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后,相关方的股份变动需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执行。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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