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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1月1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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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5266        证券简称:健之佳         公告编号:2024-001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1月15日上午9:00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在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街道旗营街10号健之佳总部14楼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原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蓝波先生主持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董事会的提名,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蓝波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审议《关于选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设5名委员,由董事长和其他4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委员不少于委员会人数的三分之一;设主任委员1名,并由董事长担任主任委员。

  根据董事会的提名,本次会议选举陈方若先生、蓝波先生、管云鸿先生、朱伟文女士、于力如先生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并由蓝波先生担任主任委员。任期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3、审议《关于选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委员为专业会计人士组成,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

  根据董事会的提名,本次会议选举管云鸿先生、赵振基先生、朱伟文女士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并由管云鸿先生担任主任委员。任期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4、审议《关于选举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设3名委员,由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委员应当过半数;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

  根据董事会的提名,本次会议选举陈方若先生、蓝波先生和赵振基先生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并由陈方若先生担任主任委员。任期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5、审议《关于选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3名委员,由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委员应当过半数;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

  根据董事会的提名,本次会议选举管云鸿先生、赵振基先生、李恒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并由管云鸿先生担任主任委员。任期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6、审议《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董事长的提名及提名委员会初步审核、经本次会议审议,同意聘任蓝波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李恒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李子波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董事会会议决议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岗位胜任能力等相关情况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经核查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7、审议《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总经理蓝波先生提名及提名委员会初步审核,经本次会议审议,同意聘任李恒先生、江燕银女士、胡渝明先生、施艳春女士、柴治琦先生、杨非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根据总经理蓝波先生提名及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初步审核,经本次会议审议,同意聘任李恒为财务总监,任期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岗位胜任能力等相关情况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经核查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上述议案均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选举董事长、专门委员会委员会、监事会主席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编号:2024-003)。

  特此公告。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7日

  证券代码:605266       证券简称:健之佳        公告编号:2024-002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于2024年1月15日上午10:30以现场参会方式在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街道旗营街10号健之佳总部十四楼召开,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会议由原第五届监事会主席金玉梅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审议《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同意选举金玉梅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为自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选举董事长、专门委员会委员会、监事会主席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编号:2024-003)。

  特此公告。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月17日

  证券代码:605266       证券简称:健之佳        公告编号:2024-003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长、专门委员会委员会、监事会主席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于2023年12月26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监事,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工作已完成。

  公司于2024年1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关于选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关于选举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关于选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事长选举情况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蓝波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为自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专门委员会选举情况

  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了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及主任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具体情况如下:

  ■

  其中,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其中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管云鸿先生为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任期为自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监事会主席选举情况

  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选举金玉梅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为自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四、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同意聘任下列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具体如下:

  1、总经理:蓝波先生

  2、副总经理:李恒先生、江燕银女士、胡渝明先生、施艳春女士、柴治琦先生、杨非先生

  3、董事会秘书:李恒先生

  4、财务总监:李恒先生

  5、证券事务代表:李子波女士

  上述人员任期为自任期为自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五、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核

  (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1、提名委员会审查情况: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召开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拟选聘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任职资格、岗位胜任能力等相关情况进行了审核,并一致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审计委员会审核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拟聘任公司财务总监事宜进行了审核,并一致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7日

  附件:个人简历

  1、蓝波(曾用名“兰波”)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年1月出生,硕士学历,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1984年9月至1988年7月就读于上海交通大学工业管理工程系;1988年7月至1990年7月,在云南云兴股份有限公司任办公室职员;1990年7月至1992年1月,在昆明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包装技术协会任办公室职员;1992年1月至1994年1月,在云南铁路建设指挥部计财处统计科任副科长;1994年1月至1995年1月,在深圳海王药业有限公司,任产品经理;1995年1月至2004年12月,在深圳海王星辰连锁药房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常务副总经理;2002年至2005年就读于上海交通大学,获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04年9月至今,在健之佳任董事长、总经理。

  2、陈方若先生,上海交通大学光启讲席教授,中国国籍,持有美国绿卡, 1965年9月出生,博士学历,毕业于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1992年-2018 年于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商学院先后任助理教授、副教授、终身副教授、正教授,2005 年获终身讲席教授;先后在美国斯坦福大学商学院、长江商学院、中国科学院、上海交通大学、北京大学、天津大学等国内外知名高校做访问特聘教授;现任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行业研究院院长、中银科技金融学院院长、深圳研究院院长,兼任全国MBA教指委副主任委员、AMBA&BGA国际管理委员会理事。2018年12月至今任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21年1月至今,任健之佳独立董事。

  3、管云鸿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正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1991年7月一1998年4月就职于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3月一2016年11月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管理合伙人;2020年5月-2023年1月任昆明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12月-2022年4月任云南省康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12月-至今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管委会主任兼执行事务合伙人;2019年8月-2022年4月任诚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3月至今任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北京中泽融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中国广电云南网络有限公司,昆明市创业创新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任亚太经济服务(云南)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任云南亚太华为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2022年1月至今,任健之佳独立董事。

  4、赵振基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1996年9月-2000年7月就读于中国人民大学;2000年7月-2001年6月任《福建省泉州晚报》社记者;2001年7月-2001年11月任《深圳南山日报》社特稿记者;2001年7月-2002年10月任深圳华润超市管理公司内刊编辑;2002年11月-2007年7月任《中国药店》杂志社记者、编辑、编辑部主任;2007年8月-2009年4月任《中国航务周刊》执行主编;2009年9月至今历任《中国药店》杂志社研究部主任、采编总监、副主编;2020年8月至今任健之佳独立董事;2021年12月至今任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5、朱伟文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年出生。1990年8月至1994年3月,任无锡虹美电器集团外经科科员;1994年3月至1996年8月任无锡永固电子有限公司物料部采购员;1996年8月至2009年7月历任英飞凌科技(无锡)有限公司采购部采购文员、采购主管、采购经理;2011年8月至2012年12月派克动力传动(无锡)有限公司供应链经理;2012年12月至2019年1月,任上海上师出国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部门经理;2019年1月退休;2021年1月至今任健之佳董事。

  6、于力如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出生,硕士学历。2005-2010年任默特克电源(上海)有限公司事业部经理;2010-2011年任云南恒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市场经理;2012-2015年任上海比特景观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经理;2015年至今任上海科华医疗设备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18年4月至2023年6月任上海恪圻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9年2月至今任山东科华悦新医学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1月至今任健之佳董事。

  7、李恒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1995年7月至1999年6月就读于重庆商学院税务专业;1999年7月至2000年1月,任云南同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助理审计员;2000年1月至2003年1月,任天一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助理审计员、业务人员;2003年1月至2009年9月,任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专业技术部高级业务经理、审计四部部门经理;2009年10月至2013年6月,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昆明分所审计高级经理;2013年7月至2014年7月,任云南城港贸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7月至今,任云南本色花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6年2月至今,任健之佳财务总监;2017年3月至今任健之佳董事会秘书;2021年1月至今任健之佳董事;2023年4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8、江燕银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11月出生,中技学历。1989年9月至1999年2月任昆明轻工业机械厂职工;1999年3月至2002年9月任健之佳有限店长;2002年10月至2007年12月任健之佳有限区域经理;2008年1月至2017年12月任健之佳营运总监,2018年1月,任健之佳副总经理。

  9、胡渝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1984年9月至1988年8月就读于安徽财经大学商品学专业;1988年10月至1991年5月任昆明供销社食品批发部经理;1991年5月至1996年8月任昆明金穗饭店商场经理;1996年8月至1998年10月任昆明粮贸公司副总经理兼金茂酒店副总经理、金苑商厦超市副总经理;1998年11月至2000年9月任昆明沃尔玛超市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00年9月至2002年5月任福州沃尔玛超市有限公司长城店总经理;2002年5月至2003年5月任昆明沃尔玛超市有限公司集大店总经理;2003年5月至2005年9月任昆明百安居建材超市有限公司总经理;2005年10月至2007年9月任中国百安居建材超市有限公司中国区副总裁、华西区总经理;2007年9月至2009年12月任中国百安居建材超市有限公司中国区副总裁、华北区总经理;2010年8月至2011年5月任健之佳常务副总经理;2011年5月至2012年9月任中国伊顿教育集团幼儿园事业部总经理;2012年9月至今,任健之佳副总裁;2016年1月至今,任健之佳副总经理。

  10、施艳春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7月出生,专科学历,1996年6月至1998年7月就读于安徽合肥计算机学院计算机及其应用;1998年12月至2000年2 月任云南健之佳连锁健康用品有限公司营业员、店长;2000年3月至2004年12月任云南健之佳药业有限公司采购品类经理、采购部负责人、采购部经理;2005年1月至2010年6月任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采购部经理、总裁助理兼产品开发部经理;2005年7月至2006年7月就读于北京大学亚太教育中心医药行业市场营销管理专业EMBA;2010年7月至2011年8月任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广西分部副总经理;2017年7月至2020年1月就读于山东大学中药专业;2011年9 月至今任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电子商务总监、电子商务事业部副总经理、电商分部总经理、电商事业部总经理。

  11、柴治琦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1975年5月出生,本科学历。2003年5月至今历任健之佳采购中心品类助理、品类经理、部门经理、采购总监及董事长助理;2023年4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12、杨非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1994年7月至2000年9月,任职于爱地集团、深圳中联广深医药集团中联大药房;2001年9月至2011年1月,历任深圳海王星辰连锁药房有限公司门店经理、工程部经理、拓展部经理、四川分部总经理;2011年1月至2013年2月,任南京先声连锁药店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年3月至今,历任健之佳四川分部总经理、全国战略投资发展中心投资总监;2023年4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13、李子波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7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2010年8月-2012年7月,任昆明德克士食品开发有限公司储备干部,2012年加入公司,并先后在会计部、资金部任职;2015年2月至2017年1月任董事会办公室证券事务主管,2017年2月至今任证券事务代表。

  14、金玉梅女士,中国国籍,1976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云南科工贸医药实业公司职员;云南健之佳连锁健康药房有限公司营业员、店长、区域经理;健之佳有限历任人事主管、人事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副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2008年8月至今历任健之佳人力资源部经理、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总经理办公室主任;现任健之佳总经理办公室主任。

  证券代码:605266        证券简称:健之佳        公告编号:2024-004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被担保方重庆健之佳健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健之佳”)为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健之佳”)100%持股的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  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担保金额为8,207.4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重庆健之佳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8,207.4万元。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  特别风险提示:被担保方重庆健之佳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截至2022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率超过70%,截至2023年9月30日未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为39.96%,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简介

  1、近期,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签署了《不可撤销担保书》(以下简称“担保书”),约定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重庆健之佳同招商银行签署的《并购贷款合同》(简称“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书约定在保证范围为招商银行为重庆健之佳提供借款、商业汇票承兑、票据贴现或信用证等业务金额总计人民币8,207.4万元(大写:捌仟贰佰零柒万肆仟元整)。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及2023年5月18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决定:

  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63.45亿元人民币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授信额度及对应的融资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建设贷款、并购贷款、开立信用证、福费廷、开具银行票据及票据贴现等业务;

  集团内公司(包括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下同)间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子公司唐人医药股东同意为上述授信额度及对应的融资业务提供担保,预计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3.45亿元。公司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在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供不超过35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额度在股东大会已决策授权担保的范围内。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2023年5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 称:重庆健之佳健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红金路60号13幢第二层2-1

  法定代表人:蓝波

  注册资本:4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7年10月31日

  经营范围:医药零售

  与本公司的关系: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

  此外:

  根据公司与招商银行签署的主合同及《质押合同》,重庆健之佳将使用自有资金、并购贷款收购的重庆红瑞乐邦仁佳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重庆红瑞乐邦公司”)100%股权作为质物,为主合同的履行提供质押担保。根据招商银行批复,若后续重庆红瑞乐邦公司被健之佳吸收合并,则需在解除重庆红瑞乐邦公司股权质押后的3个月内办妥与标的价值水平相当的其他子公司(初步确定为重庆健之佳)的控股权质押。

  根据蓝波、舒畅与招商银行签署的《不可撤销担保书》,约定蓝波、舒畅为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健之佳为子公司重庆健之佳提供担保的贷款,用途为收购重庆红瑞乐邦公司100%股权,收购后健之佳重庆的门店规模将突破500家,有利于提升健之佳在重庆地区的竞争力。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支持子公司重庆健之佳的经营发展和融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整体融资效率。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充分的控制力,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整体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对子公司担保业务及其担保额度是结合发展计划,为满足子公司并购项目资金需求而做出的,被担保对象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不涉及集团外担保,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本次申请对集团内企业的担保等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对外担保均系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涉及集团外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04,007.4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0.3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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