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4年01月1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股票代码:000917 股票简称:电广传媒 公告编号:2024-46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的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月15日(星期一)14:4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金鹰影视文化城圣爵菲斯大酒店欢城三楼会议室

  3、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王艳忠先生主持。

  6、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月15日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月15日上午9:15至2024年1月1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7人,代表股份275,457,93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9.431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258,094,65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8.207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1人,代表股份17,363,28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224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6人,代表股份39,315,95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7735%。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了列入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全部议案,并对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投票进行了单独计票,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一: 关于申请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4,887,3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1625%;反对10,570,5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83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745,37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3.1138%;反对10,570,58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886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通过。

  议案二: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湖南芒果文旅投资有限公司的参股公司湘潭芒果文旅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4,779,3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1233%;反对10,678,5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87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637,37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2.8391%;反对10,678,58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16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通过。

  议案三:关于对上海久之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延续托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6,040,6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5812%;反对9,417,2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418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898,67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6.0472%;反对9,417,28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95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通过。

  五、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廖青云、梁爽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如下: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监事和高管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15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