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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1月1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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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信鑫荣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资产净值连续低于5000万元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建信鑫荣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建信鑫荣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连续45个工作日低于5000万元,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建信鑫荣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建信鑫荣回报灵活配置混合

  基金代码:001498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12月23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本基金合同,并对本基金进行变现及清算程序,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截至2024年1月15日,本基金已连续45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特此提示。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出现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敬请投资人关注相应的流动性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2、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3、如有疑问,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cbfund.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1-95533免长途通话费)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月16日

  关于建信中证10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证券交易模式转换有关事项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建信中证10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建信中证10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的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转换建信中证10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证券交易模式并修订《托管协议》。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证券交易模式转换

  自2024年1月16日起,本基金将启动证券交易模式的转换工作。转换后,本基金的证券交易所交易将委托证券公司办理,由证券公司履行交易管理职责。

  本次证券交易模式转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二、因转换证券交易模式,拟对《托管协议》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更新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信息,修订内容如下:

  ■

  三、本基金证券交易模式转换完成以及修订后的《托管协议》生效时间将另行公告。我公司将根据上述修订情况,在《建信中证10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中,对上述内容进行相应修改,并将更新后的文件在我公司官网上披露。本公告未尽事宜,敬请投资者参见《建信中证10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建信中证10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相关的文件。

  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ccbfund.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1-95533(免长途通话费)了解详情。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我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购买证券投资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月16日

  关于指定证券投资基金

  主流动性服务商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2号一一流动性服务》等有关规定,自2024年1月16日起,本公司指定下列流动性服务商为相关证券投资基金的主流动性服务商:

  1、建信中证农牧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616):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建信中证新材料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76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建信国证新能源 车电池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775):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建信中证创新药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835):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建信中证全指医疗保健设备与服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89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深证基本面 6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91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建信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95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建信易盛郑商所能源化工期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981):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月16日

  建信中证10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更新)提示性公告

  建信中证10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全文和招募说明书(更新)全文于2024年1月16日在本公司网站(http://www.ccbfund.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1-95533(免长途通话费用)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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