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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1月1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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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变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并于2023年12月25日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4)。

  近日,公司收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变更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2023年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委派向晓三作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由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内部工作安排调整,向晓三不再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现委派丁锡锋作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继续完成公司2023年度相关审计工作。

  二、本次变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诚信记录和独立性情况

  (一)基本信息

  质量控制复核人丁锡锋,于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仙琚制药、司太立、迎丰股份、春晖智控、日发精机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二)诚信记录

  质量控制复核人丁锡锋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独立性

  质量控制复核人丁锡锋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3年度相关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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