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01月1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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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上述业务调整适用于代销机构、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柜台、基金管理人电子直销平台。
自2024年1月12日至2024年1月16日,本基金A类和B类基金份额均暂停接受机构投资者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或累计超过100万元(含100万元)的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申请。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本基金的金额超过100万元(含100万元),对该笔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申请本公司有权拒绝;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多笔累计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本基金单一类别的金额超过100万元(含100万元),对超过限额的该笔或多笔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申请本公司有权拒绝。
2024年1月17日起本基金将恢复办理正常的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投资者如欲了解详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bocim.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021-38834788。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投资者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并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
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银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基金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敬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1月12日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2024年非港股通交易日暂停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的公告
为了保障基金平稳运作,保护持有人利益,方便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通知,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旗下部分基金的基金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的约定,决定对下述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并自下列非港股通交易日结束后的首个开放日恢复办理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一、适用基金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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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暂停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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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上述非港股通交易日已剔除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休市日重合的日期。
2、如遇因其他原因暂停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的,具体业务办理以相关公告为准。
3、关于非港股通交易日的具体安排以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通知为准。2024年12月下旬是否暂停上述基金的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以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待中国证监会关于2025年节假日放假和休市的安排确定。
4、如本公司新增合同约定非港股通交易日不开放的基金,则可不再另行公告。
5、敬请投资者仔细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及早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非港股通交易日带来不便。
投资者如欲了解详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bocim.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021-38834788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