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5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4年01月1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778        证券简称:中晟高科      公告编号:2024-001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以书面和电话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4年1月8日上午9:00以现场方式在江苏省宜兴市徐舍镇鲸塘工业集中区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杨惠芳女士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及《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月9日

  证券代码:002778        证券简称:中晟高科         编号:2024-002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以电话、信息及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4年1月8日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会议董事6名,实际参与会议董事6名,3名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程国鹏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补选董事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专门会议审核意见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及《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银行授信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及办理后续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综合授信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的12个月内,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可以在不同银行间进行调整。为提高效率,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额度内与银行签署相关的合同及法律文件,同意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手续。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4年1月25日(星期四)下午14:30时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9日

  证券代码:002778        证券简称:中晟高科       编号:2024-003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2023-04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苏州市吴中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于2024年1月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顾永华先生、高倩茜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本次选举的董事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相同。顾永华先生、高倩茜女士任董事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专门会议审核意见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9日

  附:

  顾永华先生简历:

  顾永华先生,男,1975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苏州大学商学院MBA研究生学历。2012年7月至2017年7月任苏州吴中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投融资部职员、市场部副经理;2013年3月至2017年7月兼任苏州市吴中区穹窿山管委会金融办副主任;2017年7月至2021年3月任苏州市吴中金融控股有限公司风险控制部副部长;2021年3月至今任苏州市吴中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内审部部长;2022年2月至今兼任苏州市吴中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截止目前,顾永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顾永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经在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和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查询,顾永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高倩茜女士简历:

  高倩茜女士,女,1984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学历。2015年4月至2018年3月任国信证券江苏分公司项目经理;2018年7月至2019年5 月任国新华信(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风控负责人;2019年5月至今任苏州市吴中金融控股集团风控法务部负责人。

  截止目前,高倩茜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高倩茜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经在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和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查询,高倩茜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778        证券简称:中晟高科      公告编号:2024-004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的12个月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贴现等综合业务,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额度、期限和利率,以各方签署的合同为准。本次综合授信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的12个月内,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可以在不同银行间进行调整。

  授信申请工作中,金融机构如需要提供相关征信措施,公司将在履行相关审议批准程序后在上述额度内提供相应保证、质押、抵押或第三方担保。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为提高效率,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额度内与银行签署相关的合同及法律文件,同意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9日

  证券代码:002778      证券简称:中晟高科      公告编号:2024-005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4年1月25日(星期四)14:30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会议”)。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月25日(星期四)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月25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25日(星期四)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25日(星期四)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1月17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月17日(星期三),以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江苏省宜兴市徐舍镇鲸塘工业集中区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2、议案1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选举,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议案3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4、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并按照审慎性原则,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予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5、上述议案1、2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3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月1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ltp.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须在2024年1月17日下午17时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事务部,并来电确认)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4年1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电子邮件或信函以到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江苏省宜兴市徐舍镇鲸塘工业集中区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请参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宜兴市徐舍镇鲸塘工业集中区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214244

  联系人:马文蕾

  电话:0510-87688832

  传真:0510-87681155

  邮箱:314363051@qq.com

  2、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授权委托书(附件2)

  特此公告!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2778”;投票简称为:“高科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议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陆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月2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月25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9日

  附件2: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作为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2024年1月25日召开的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1.委托人名称: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     数量:      。

  2.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

  3.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如下表: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4.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有效期限为: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5.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附注:

  1、提案1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具体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提案2-3采用非累积投票制,授权委托人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在“同意”“反对”或“弃权”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4、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5、如委托人对提案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则被委托人可自行决定投票意见;

  6、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7、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778         证券简称:中晟高科        编号:2024-006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规范公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时结合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并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对《公司章程》作出修订。本次修订尚需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具体内容如下:

  ■

  ■

  除上述条款内容修改外,原《公司章程》其余条款不变。

  本次修改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