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1月1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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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自2024年1月11日(含2024年1月11日)起,本基金在现有基金份额的基础上增设C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为001025。投资人在2024年1月11日(含2024年1月11日)已经持有的原有基金份额,将全部转为A类基金份额。该类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规则以及费率结构均保持不变。
投资人申购本基金时可以自行选择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或C类基金份额进行申购。由于基金销售服务费率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及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告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暂不能相互转换。
2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在本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申购C类基金份额时,每个基金账户首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0.01元,每笔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0.01元。本基金销售机构对各类基金份额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其业务规定为准,但不得低于上述最低申购金额。
投资人将所申购的各类基金份额每日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时,不受该类基金份额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规定请参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投资人在同一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本基金不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或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份额总数的比例上限进行限制。
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基金的总规模进行限制,并在相关公告中列明。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 申购费率
3.2.1 前端收费
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用。
3.2.2 后端收费
本基金未开通后端收费模式。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的申购价格为每份基金份额1.00元。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销售费用,并进行公告。
4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办理赎回时,各类基金份额每笔赎回申请的最低份额为0.01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但某笔赎回业务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某类基金份额余额少于0.01份时,余额部分该类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不收取赎回费用,但出现以下情形之一:
1、在满足相关流动性风险管理要求的前提下,当本基金持有的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5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5%且偏离度为负时;
2、当本基金前10名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份额50%,且本基金投资组合中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5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10%且偏离度为负时。
为确保基金平稳运作,避免诱发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应当对当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基金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1%以上的赎回申请征收1%的强制赎回费用,并将上述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上述做法无益于基金利益最大化的情形除外。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的赎回价格为每份基金份额1.00元。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销售费用,并进行公告。
5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1、基金转换费用按照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的标准收取。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费用补差为按照转出基金金额(不含转出基金赎回费)计算的申购费用差额;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不收取费用补差。
2、基金转换后的基金份额持有时间自转换转入确认日开始重新计算。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本基金、银华优势企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80001)(仅前收费)、银华-道琼斯88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80003)、银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A级基金份额代码:180008;B级基金份额代码:180009)、银华优质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80010)、银华富裕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180012;C:015233)、银华领先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80013)、银华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80015)、银华和谐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80018)、银华成长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80020)、银华信用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180025;C:180026)、银华永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80028)、银华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80031)、银华信用四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000194;C:006837;D:019653)、银华信用季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000286;C:010986;D:019383)、银华多利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代码:A:000604;B:000605)、银华活钱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代码A:000657;F:000662)、银华高端制造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000823;C:016263)、银华回报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904)、银华中国梦30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163)、银华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001231;C:002328)、银华聚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001280;C:002326)、银华汇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001289;C:002322)、银华稳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001303;C:002323)、银华战略新兴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728)、银华互联网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001808;C:015772)、银华万物互联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2161)、银华大数据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2269)、银华多元视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2307)、银华添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2491)、银华远景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2501)、银华通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003062;C:003063)、银华体育文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003397;C:018590)、银华盛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003940;C:014047)、银华添润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4087)、银华安颐中短债双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004839;C:000791)、银华信息科技量化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005035;C:005036)、银华新能源新材料量化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005037;C:005038)、银华农业产业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005106;C:014064)、银华中证全指医药卫生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5112)、银华食品饮料量化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005235;C:005236)、银华智荟内在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005119;C:016262)、银华医疗健康量化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005237;C:005238)、银华估值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5250)、银华多元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5251)、银华稳健增利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005260;C:005261)、银华岁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5286)、银华混改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005519;C:020339)、银华华茂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005529;D:019364)、银华积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005498;C:014045)、银华心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005543;C:014042)、银华瑞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5544)、银华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5771)、银华心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005794;C:014043)、银华裕利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5848)、银华兴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6251)、银华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6302)、银华盛利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006348;C:015684)、银华中短期政策性金融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6415)、银华安盈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006496;C:006497;D:014670)、银华信用精选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6612)、银华安丰中短期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006645;D:019369)、银华安鑫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006907;C:006908;D:014638)、银华积极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7056)、银华丰华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7206)、银华稳晟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8002)、银华信用精选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8111)、银华沪深股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008116;C:020124)、银华永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8211)、银华汇益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008384;C:008385)、银华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8671)、银华中债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008677;D:018685)、银华汇盈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008833;C:008834)、银华中证5G通信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代码:A:008889;C:010524)、银华巨潮小盘价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代码:A:010561;C:016437)、银华长丰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8978)、银华丰享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9085)、银华同力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9394)、银华中债1-3年农发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9541)、银华富利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009542;C:014044)、银华品质消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9852)、银华乐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009859;C:015687)、银华多元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9960)、银华招利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009977;C:009978)、银华心佳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10730)、银华远兴一年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10816)、银华心享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11173)、银华稳健增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11405)、银华瑞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11733)、银华阿尔法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11817)、银华智能建造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11836)、银华长荣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11855)、银华信用精选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12092)、银华富饶精选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12178)、银华鑫利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12370)、银华多元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12434)、银华安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12502)、银华中证创新药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代码:A:012781;C:012782)、银华顺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12856)、银华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代码:A:012928;C:012929)、银华华证ESG领先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13174)、银华永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13498)、银华集成电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013840;C:013841)、银华新锐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013842;C:013843)、银华心兴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014585;C:014586)、银华专精特新量化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014668;C:014669)、银华心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014919;C:014920)、银华核心动力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015035;C:015036)、银华鑫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015305;C:015306)、银华数字经济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015641;C: 015642)、银华中证基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代码:A:015761;C:015762)、银华绿色低碳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15771)、银华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15823)、银华创新动力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016248;C:016249)、银华卓信成长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016623;C: 016624)、银华动力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017635;C:017636)、银华顺璟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017690;C:019439)、银华心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017723;C:017724)、银华清洁能源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017839;C:017840)、银华顺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18632)、银华医疗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018364;C:018365)、银华月月享3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019464;C:019465)、银华上证科创板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代码:A:019859;C:019860)、银华致淳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20144)相互之间可以进行转换业务。本公司今后发行的其他开放式基金将视具体情况确定是否开展基金转换业务。
2、办理1中所列基金之间转换业务的投资者需到同时销售拟转出和转入两只基金的同一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的转换业务。具体以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3、本基金的转换业务适用本公司《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注册登记业务规则》及后续做出的修订。
4、投资者可在基金开放日申请办理本基金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与本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办理时间相同(本公司公告暂停基金转换时除外)。
5、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6、同一基金不同份额之间不支持相互转换。
7、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2017年8月14日起不再开通银华旗下全部基金的转换业务。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享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暂不开通银华旗下全部基金的转换业务。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6.1申请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投资者可自行约定每期扣款金额,但最低不少于人民币0.01元(含0.01元),具体业务规则请以各参加活动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6.2投资者可在本基金场外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场外代销机构
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和基金合同等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7.2 场内销售机构
无。
8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首笔申购的确认日后(含当日),C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将按照相关计算方法计算,并自确认日的次日起在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若遇法定节假日,应于节假日结束后第二个自然日,披露节假日期间C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节假日最后一日的7日年化收益率,以及节假日后首个开放日的C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本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C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业务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公司网站上刊登的《招募说明书》,亦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yhfund.com.cn)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 678 3333)垂询相关事宜。
2、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代销机构进行。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若基金管理人或其指定的销售机构开通电话、传真或网上等交易方式,投资人可通过上述方式进行申购与赎回。基金投资人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3、基金管理人应以开放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前(含T+1日)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
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
4、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确定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每份基金份额净值为1.00元的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风险提示:
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当投资人赎回时,所得会高于或低于投资人先前所支付的金额。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月10日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银华惠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银华惠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人的理财需求,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2024年1月11日起对旗下银华惠增利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据此和基金托管人信息、法律法规更新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银华惠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做相应修改,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更新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新增C类基金份额的概况
(一)增设基金份额类别
自2024年1月11日(含2024年1月11日)起,本基金在现有基金份额的基础上增设C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为001025。
投资人在2024年1月11日前(含2024年1月11日)已经持有的原有基金份额,将全部转为A类基金份额。该类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规则以及费率结构均保持不变。
投资人申购本基金时可以自行选择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或C类基金份额进行申购。由于基金销售服务费率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及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告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暂不能相互转换。
(二)基金份额的登记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及C类基金份额均由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登记机构。
(三)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率、托管费率与销售服务费率
本基金A类及C类基金份额适用相同的管理费率、托管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
(四)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1、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其他销售机构进行。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者增减销售机构,并在本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投资人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2、本基金C类申购价格为确定价,以每份基金份额净值为1.00元的基准进行计算。
3、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但出现以下情形之一:
(1)在满足相关流动性风险管理要求的前提下,当本基金持有的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5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5%且偏离度为负时;
(2)当本基金前10名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份额50%,且本基金投资组合中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5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10%且偏离度为负时。
为确保基金平稳运作,避免诱发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应当对当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基金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1%以上的赎回申请征收1%的强制赎回费用,并将上述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上述做法无益于基金利益最大化的情形除外。
(五)C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公告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首笔申购的确认日后(含当日),C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将按照相关计算方法计算,并自确认日的次日起在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若遇法定节假日,应于节假日结束后第二个自然日,披露节假日期间C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节假日最后一日的7日年化收益率,以及节假日后首个开放日的C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本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C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二、C类基金份额申购金额及赎回份额的限制
(一)在本基金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进行申购及赎回时,C类基金份额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限制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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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资人将所申购的C类基金份额每日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时,不受该类基金份额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三、重要提示
(一)本次本基金基金合同的修订对本基金的投资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此次修订已经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无需召开持有人大会。
(二)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内容,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同步进行了修订,并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更新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三)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四)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上述有关内容。投资人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yhfund.com.cn)查阅修订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全文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78-3333)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月10日
银华信用精选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恢复及暂停申购、
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1月1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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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本次开放日内办理其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事项予以说明。本基金本次开放期不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公司网站上刊登的《招募说明书》,亦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yhfund.com.cn)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 678 3333)垂询相关事宜。
2、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
3、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立或无效,则投资人已缴付的申购款项本金将退回投资人账户。
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赎回申请,申购与赎回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因投资人怠于履行该项查询等各项义务,致使其相关权益受损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或不利后果。如因申请未得到登记机构的确认而造成的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业务规则,对上述业务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将于开始实施前按照有关规定公告。
4、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受理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在当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后不得撤销;
(4)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持有基金份额登记日期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5、本基金的封闭期指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一年的期间。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至一年后的年度对日的前一日止。首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进入首个开放期,下一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至该封闭期首日一年后年度对日的前一日止,以此类推。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其中,年度对日指某一特定日期在后续日历年度中的对应日期,若日历年度中不存在该对应日期或日历年度中该对应日期为非工作日的,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本基金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最短不少于5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如开放期内因发生不可抗力等原因而发生暂停申购和赎回业务的,开放期将按因不可抗力等原因而暂停申购和赎回的时间相应延长,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和赎回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
6、风险提示: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在基金募集时,基金管理人将运用公司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低于三年。但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发起认购,并不代表对本基金的风险或收益的任何判断、预测、推荐和保证,发起资金也并不用于对投资人投资亏损的补偿,投资人及发起份额认购人均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本基金管理人认购的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期限满三年后,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持有,届时本基金管理人有可能赎回所持有的本基金基金份额。另外,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自然日,如果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将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因此,投资人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当投资人赎回时,所得可能会高于或低于投资人先前所支付的金额。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月10日
银华信用四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1月1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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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当本基金每季度末最后一个工作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超过0.01元时,本基金将至少进行收益分配1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该类基金份额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50%。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50%,且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2)本次每份A类基金份额(指基金代码为000194的银华信用四季红债券A)分配的收益占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A类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比例为67.83%;每份C类基金份额(指基金代码为006837的银华信用四季红债券C)分配的收益占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C类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比例为64.96%;每份D类基金份额(指基金代码为019653的银华信用四季红债券D)分配的收益占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D类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比例为65.91%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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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收益分配时发生的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承担;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获现金红利不足支付前述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按红利再投日的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 红利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4年1月12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2024年1月11日的份额净值进行计算,并于1月12日将份额计入其基金账户。投资者应于2024年1月15日进行份额确认查询,并可以发起赎回申请。
3.2 提示
1)权益登记日有效申购申请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收益分配权益,权益登记日有效赎回申请及转换转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收益分配权益。
2)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24年1月11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3 咨询途径
1)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10-85186558,400-678-3333
2)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yhfund.com.cn
3)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代销机构的相关网点(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