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3年4月28日召开的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授信规模及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超过90.30亿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近日,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文创实验区支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国家文创实验区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北京微创时代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创时代”)与北京银行国家文创实验区支行自2024年1月8日至2025年1月7日期间办理合同约定的业务所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涉及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1亿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微创时代广告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1年8月8日
注册资本:1,0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吴海亮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138号4层A座407-013
经营范围: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电脑图文设计;编辑服务;翻译服务;承办展览展示;网络技术服务;礼仪服务;经济信息咨询;销售工艺品、文化用品、通讯器材、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日用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022年,微创时代实现营业收入317,465.72万元,净利润957.36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微创时代资产总额为87,985.72万元,净资产为43,643.56万元。(上述数据为合并数据)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文创实验区支行
债务人:北京微创时代广告有限公司
1、主债权
被担保主债权为主合同项下债权人的全部债权,包括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为人民币伍仟万元整)以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评估/鉴定/拍卖等处置费用、律师费用、调查取证费用、差旅费及其他合理费用)等其他款项,合计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壹亿元整。
被担保主债权的发生期间为2024年1月8日至2025年1月7日。
2、保证方式
本次担保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含约定期限届满以及依照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前到期,下同)之日起三年。
如果被担保债务应当分期履行,则债权人既有权在每期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内要求保证人就该期债务履行保证责任,也有权在主合同项下该期之后任何一期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内要求保证人就担保范围内的全部债务履行保证责任,并有权在因该期债务逾期而依照主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宣布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内要求保证人就宣布提前到期的全部债务履行保证责任。
四、董事会意见
此次担保主要是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的自身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开展业务,符合上市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因此本次担保风险较小且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234,114.5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22年度合并报表)的20.1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