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90 证券简称:通达电气 公告编号:2024-001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月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州市白云区云正大道1112号研发楼1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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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陈丽娜女士主持,会议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其中,董事蔡琳琳、姜国梁、丁问司、黄桂莲以通讯方式参会;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董事会秘书黄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总经理邢映彪因工作原因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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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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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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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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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审议通过。
2、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1涉及回避表决事项,关联股东邢映彪、陈丽娜、陈永锋、吴淑妃回避表决(合计持有股份220,664,720股)。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为:议案1、议案3。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陆群威、谢金莲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9日
证券代码:603390 证券简称:通达电气 公告编号:2024-002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8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郭向东先生、吕伟荣先生、闫亚君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选举结果,补选独立董事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分别为(排名不分先后)陈丽娜、何俊华、蔡琳琳、毛祥波、劳中建、邢冬晓、郭向东、吕伟荣、闫亚君。补选独立董事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
为尽快完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调整工作,公司于2024年1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完成了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调整工作。
调整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组成情况如下:
战略委员会:陈丽娜、吕伟荣、蔡琳琳,主任及召集人为陈丽娜
审计委员会:闫亚君、郭向东、劳中建,主任及召集人为闫亚君
提名委员会:吕伟荣、郭向东、邢冬晓,主任及召集人为吕伟荣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郭向东、闫亚君、何俊华,主任及召集人为郭向东
公司已完成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补选及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调整工作。公司对独立董事姜国梁、丁问司、黄桂莲在履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