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14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庆堂先生之一致行动人福建天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马投资”)拟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将持有的公司股份用于开展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出借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即出借股份数量不超过8,722,698股。
一、本次转融通出借业务到期归还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天马投资出具的《关于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期限届满的告知函》,天马投资本次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实施期限已届满,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全部股份已到期收回。截至本公告日,天马投资持有公司股份54,353,02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2.46%。
二、其他事项说明
天马投资本次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实施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次实施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期间,天马投资严格遵守预披露的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计划,实际实施转融通证券出借股份的数量未超过计划股份数量,本次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股份所有权未发生转移。本次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系天马投资的正常业务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动,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