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汇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2,637,646,811股,占公司总股本(8,111,324,207股)的32.52%。
● 本次质押后,广汇集团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1,388,027,198股,占其持股数量的比例为52.62%,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7.11%。
● 因公司可转债进入转股期,本公告中的股份比例按照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111,324,207股计算。
近日,公司接到广汇集团的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权进行了补充质押,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广汇集团于2024年1月5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51,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补充质押给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上述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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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二)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广汇集团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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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21实业EB”可交债持有人于2023年6月起开始发生换股,累计换股数量33,472,802股。
注2:上述广汇集团的持股数量及质押数量包含因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而转至质押专户的股票。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一)本次股权质押为补充质押。
(二)广汇集团未来半年内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102,0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3.87%,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26%,对应融资余额44,400万元;未来一年内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473,527,198股,占其所持有股份比例17.95%,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84%,对应融资余额86,400万元。广汇集团还款资金来源主要来自于其自有及自筹资金,具有足够的资金偿付能力。
(三)广汇集团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本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股份质押事项对本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影响,本次质押的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五)广汇集团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不存在可能引发平仓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况,不存在可能导致本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因素。如后续出现风险,广汇集团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加以应对。上述质押事项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本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