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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26           证券简称:经纬恒润    公告编号:2024-002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3年4月19日,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拟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2元/股(含本数),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不高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0日、2023年5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27)。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3年5月5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6,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5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30.50元/股,最低价为129.2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92,944.0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本次股份回购。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667,475股,占公司总股本120,000,000股的比例为1.389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30.50元/股,最低价为101.10元/股,回购均价为119.55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354,537.37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公司本次股份回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与披露的回购方案均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本次股份回购。

  (四)本次股份回购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完成后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五)本次股份回购后,特别表决权的比例届时会相应提高。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转换登记,将相应数量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为普通股份,以保证特别表决权比例不高于原有水平。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3年4月20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公司监事会主席崔文革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于2023年6月19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333%。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吉英存先生基于对公司价值和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以及对公司股票投资价值的认同,于2023年10月16日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4,0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33%。

  因公司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成就,公司于2023年12月21日完成了向董事、核心技术人员张明轩先生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12,000股的登记工作,占公司总股本的0.0100%。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其他情况。

  四、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累计回购股份1,667,475股,其中,回购的股份中600,400股已用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并已完成登记;剩余的1,067,075股股票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后续将在适宜时机继续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未能在公司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予以转让的,则尚未转让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法履行相关程序并予以注销。上述回购的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使用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及时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9日

  证券代码:688326        证券简称:经纬恒润    公告编号:2024-003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为普通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3年4月19日,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股份回购后,特别表决权的比例届时会相应提高。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需将相应数量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为普通股份,以保证特别表决权比例不高于原有水平。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已完成,累计回购股份1,667,475股,其中,回购的股份中600,400股已用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并已完成登记;剩余的1,067,075股股票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后续将在适宜时机继续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公司拟申请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吉英存先生持有的8,813份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为普通股份,转换后吉英存先生持有的特别表决权比例与转换前一致。具体股份转换的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特别表决权设置情况

  (一)特别表决权设置的基本情况

  2020年10月18日,公司召开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暨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置特别表决权股份的方案〉的议案》,设置特别表决权股份。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股份分为特别表决权股份(称为“A类股份”)和普通股份(称为“B类股份”),除股东大会特定事项的表决中每份A类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应当与每份B类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以外,每份A类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为每份B类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的六倍,每份A类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

  公司初始设置特别表决权股份的数量为8,526,316股A类股份,均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吉英存先生持有,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7.11%,表决权数量为51,157,896,占公司全部表决权数量的31.46%。扣除A类股份后,公司剩余111,473,684股为B类股份。

  截至2023年10月19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累计将吉英存先生持有的67,006股A类股份转换为B类股份,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10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部分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为普通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和2023年10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部分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为普通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

  (二)特别表决权安排的运行情况

  自2020年10月18日公司创立大会暨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设置特别表决权至今,特别表决权的安排运行正常,该表决权差异安排将依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长期存续和运行。

  二、特别表决权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的原因

  2023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股份回购后,特别表决权的比例届时会相应提高。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需将相应数量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为普通股份,以保证特别表决权比例不高于原有水平。

  (二)本次转换前后特别表决权的变化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完成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累计为1,667,4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896%。自上次转换完成后,公司新增回购股份724,4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037%;公司于2023年12月21日完成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本次授予的60.0400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已完成由公司回购专户向相关激励对象的过户登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户持有公司股份1,067,0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892%。公司拟将吉英存先生持有的8,813份A类股份转换为B类股份,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转换登记,转换后吉英存先生持有的特别表决权比例与转换前一致,仍为31.46%,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

  注:公司回购专户指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三、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部分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为普通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为普通股份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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