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该议案已经过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近日收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发来的《关于变更签字会计师的告知函》,现将有关事项具体公告如下:
一、签字会计师变更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公司委托提供2023年度年报审计服务,原指派罗毅彪先生、闫志波先生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鉴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工作调整,该所现指派潘高峰先生、闫志波先生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继续完成相关工作。
二、本次变更注册会计师简历及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1、变更后签字会计师的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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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更换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将有序衔接,不会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鉴证工作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变更签字会计师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