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和4月17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承担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7)。
2024年1月8日,公司收到上会出具的《关于变更2023年度审计签字会计师的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情况
上会受聘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委派江燕、傅韵时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因内部工作调整,上会指派注册会计师李孟孟接替江燕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完成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变更后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傅韵时、李孟孟。
二、本次变更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信息
1、基本信息
李孟孟,202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在上会执业,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从事证券类审计服务超过5年,先后为连云港、爱普股份等上市公司提供服务。近三年未签署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和独立性情况
李孟孟最近三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李孟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