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概述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8年3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18年4月9日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联宜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宜电机”)与横店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共同设立东阳市英洛华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英洛华基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3月29日、2018年5月25日、2020年12月31日披露的《公司关于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6)、《公司关于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31)、《公司关于产业投资基金后续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73)。
2021年12月24日,经英洛华基金合伙人会议决定,同意原合伙人联宜电机将其持有的英洛华基金93.75%财产份额以32,775,415.34元转让给公司。转让完成后,公司作为英洛华基金的有限合伙人,持有英洛华基金93.75%的股权比例,英洛华基金各方合伙人签署了新的《东阳市英洛华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9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设立的投资基金变更合伙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2)。
2023年11月22日,英洛华基金的普通合伙人横店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更名为横店资本创业投资(浙江)有限公司,该事项不会影响英洛华基金的后续运作。
二、本次延长经营期限情况
根据《合伙协议》规定,英洛华基金的经营期限为7年,即2018年4月13日至2025年4月12日。基于英洛华基金实际运营发展的需要,英洛华基金于近期召开了合伙人会议,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决定,同意延长英洛华基金的经营期限至2028年4月12日,即经营期限由7年延长至10年,并签署了《东阳市英洛华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修订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合伙协议》等有关规定,本次英洛华基金经营期限延长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延长英洛华基金经营期限符合其实际运作情况并满足其经营需要,不会对公司的经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持续跟进英洛华基金的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东阳市英洛华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修订本)。
特此公告。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