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1月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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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2024年1月9日起,本基金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累计金额应不超过1万元(本基金A,C两类基金份额申请金额予以合计)。如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累计金额超过1万元,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
(2)在本基金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其它业务正常办理。本基金恢复办理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时间将另行公告。
(3)如有疑问,请拨打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月9日
博时招商蛇口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关于二零二三年下半年主要运营数据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1月9日
一、公募REITs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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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3年下半年主要运营数据
本基金以获取基础设施项目租金等稳定现金流为主要目的,通过积极主动运营管理基础设施项目,力求提升基础设施项目的运营收益水平,实现基础设施项目现金流长期稳健增长。
首发资产万海大厦、万融大厦位于深圳市南山区蛇口网谷,分别由项目公司万海大厦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海大厦”)、万融大厦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融大厦”)100%持有;首次扩募资产科技企业加速器二期位于深圳市光明区招商局光明科技园,由项目公司深圳市招光物业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光租赁”)100%持有。
2023年下半年,三家基础设施项目公司整体运营情况良好,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无重要现金流提供方,外部管理机构均为深圳市招商创业有限公司。自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主要运营数据如下:
1、万海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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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平均月租金 = 当月租金收入(不含税)/全部已出租面积,下同。
2、万融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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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招光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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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分红派息率情况说明
2023年12月29日,本基金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1.638元/份,为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特向投资者提示如下:
基金年化净现金流分派率预测值=预计年度可供分配现金流/基金规模,对应到每个投资者的年化净现金流分派率预测值=预计年度可供分配现金流/基金买入成本。二级市场交易价格上涨/下跌会导致买入成本上涨/下降,导致投资者实际的净现金流分派率降低/提高。
根据《博时招商蛇口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度扩募并新购入基础设施项目招募说明书》,本基金2023年预测可供分配金额为144,593,338.82元。基于上述预测数据,净现金流分派率的计算方法举例说明如下:
投资人在2023年12月29日时持有本基金时,假设持有价格为1.638元/份,投资者2023年度净现金流分派率预测值=144,593,338.82/(1.638元/份×1,421,130,866份)=6.21%。
需特别说明的是:
1、以上计算说明中的可供分配金额系根据《博时招商蛇口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度扩募并新购入基础设施估价报告》所载的2023年租金预测收入及本基金发行时可供分配金额测算报告中预测可供分配金额的计算方法等假设予以计算而得,不代表实际年度的可供分配金额,如实际年度可供分配金额降低,将影响届时净现金流分派率的计算结果。
2、净现金流分派率不等同于基金的收益率。
四、相关机构联系方式
如有疑问,请拨打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获取相关信息。
五、其他提示
截至目前,本基金投资运作正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 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当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投资目标、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投资价值,自主、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特别提示:本公告所载 2023 年下半年的运营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审计,与 2023年年度或四季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月9日
博时招商蛇口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交易情况提示公告
一、公募 REITs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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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需要提示的事项
2024年1月8日,本基金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1.460元/份,相较于2023年12月8日收盘价(1.828元/份)的跌幅为20.13%。为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特向投资人提示如下:
截至目前,本基金投资的基础设施项目经营稳定,基金投资运作正常,外部管理机构履职正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亦未发现对本基金有重大影响的舆情信息,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本基金投资风险,审慎决策,理智投资。
三、基础设施项目的经营业绩情况
本基金通过专项计划100%持有的基础设施资产合计由3个产业园项目组成,可出租面积合计约204,758.59平方米。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基础设施项目公司月末时点出租率为95%,较3季度末提升4个百分点。其中:光明加速器二期较三季度末提升6个百分点至97%,万融大厦较3季度末提升7个百分点至96%,万海大厦出租率较3季度末提升1个百分点至91%。
四、价格变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影响
2024年1月8日,本基金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1.460元/份,为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特向投资者提示如下:
基金年化净现金流分派率预测值=预计年度可供分配现金流/基金规模,对应到投资者的年化净现金流分派率预测值=预计年度可供分配现金流/基金买入成本。二级市场交易价格上涨/下跌会导致买入成本上涨/下降,导致投资者实际的净现金流分派率降低/提高。
根据《博时招商蛇口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度扩募并新购入基础设施项目招募说明书》,本基金2024年预测可供分配金额为146,868,591.73元。基于上述预测数据,净现金流分派率的计算方法举例说明如下:
投资人在2024年1月8日时持有本基金时,假设持有价格为1.460元/份,投资者2024年度净现金流分派率预测值=146,868,591.73/(1.460元/份×1,421,130,866份)=7.08%。
需特别说明的是:
1、以上计算说明中的可供分配金额系根据《博时招商蛇口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度扩募并新购入基础设施估价报告》所载的2024年租金预测收入及本基金发行时可供分配金额测算报告中预测可供分配金额的计算方法等假设予以计算而得,不代表实际年度的可供分配金额,如实际年度可供分配金额降低,将影响届时净现金流分派率的计算结果。
2、净现金流分派率不等同于基金的收益率。
五、相关机构联系方式
投资人可以通过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获取相关信息。
六、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 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当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投资目标、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投资价值,自主、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月9日
博时富乾纯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时间:2024年1月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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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本基金在开放期间,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相关期货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告。
(2)开放期及业务办理时间
除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基金自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一至二十个工作日,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在封闭期结束前公告说明,但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有权延长开放期时间并公告,但开放期最长不可超过20个工作日。
本基金当前封闭期为自2023年10月10日至2024年1月9日止。本基金本次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开放期为2024年1月10日至2024年1月16日,共5个工作日。2024年1月17日(含该日)起3个月期间,本基金将进入下一个封闭期,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者超过50%,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发售。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约定的除外。
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赎回业务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下一个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但若投资人在开放期最后一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提出申购、赎回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3、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首次购买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10元(含申购费),追加购买最低金额为10元(含申购费);详情请见当地销售机构公告。
3.2申购费率
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本基金基金份额采用前端收费模式收取基金申购费用。投资者的申购费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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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或收费方式,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每个交易账户最低持有基金份额余额为10份,若某笔赎回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0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4.2赎回费率
赎回费率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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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博时基金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向在同一开放期内申购后又赎回且持有期限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向在同一开放期内申购后又赎回且持有期限大于等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5、基金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机构(含直销中心及直销网上交易)。
投资者如需办理直销网上交易,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参阅《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业务规则》等办理相关开户、申购和赎回等业务。
(2)非直销机构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时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除上述机构外,其他销售机构如以后开展上述业务,本公司可不再另行公告,以各销售机构为准。各代销机构可销售的基金份额类别、可办理的基金业务类型及其具体业务办理状况遵循其各自规定执行。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博时富乾纯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本次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等相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可于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或相关销售机构查阅本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资料。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所有。
(2)2024年1月10日至2024年1月16日为本基金本次的开放期,即在开放期内接受办理本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调整开放日期,具体请见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开放期最后一个工作日15:00以后暂停接受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直至下一个开放期。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3)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诚实信用地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月9日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指定旗下部分证券投资基金主流动性服务商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2号一一流动性服务》等有关规定,自2024年1月9日起,本公司指定下列流动性服务商为相关证券投资基金的主流动性服务商:
1、博时中证主要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59672,基金简称:主要消费ETF):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博时中证500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59678,基金简称:中证500增强ETF):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博时中证湖北新旧动能转换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59743,基金简称:湖北ETF):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博时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59824,基金简称:新能车ETF):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博时中证医药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59838,基金简称:医药50ETF):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博时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59908,基金简称:创业板ETF博时):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1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