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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1月0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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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ST步高 股票代码:002251 公告编号:2024-004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 年 10 月 26 日,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湘潭中院”或“法院”)裁定受理龙牌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对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步步高股份”)的重整申请。2023 年 11 月 8 日,公司收到湘潭中院送达的(2023)湘 03 破 16-1 号《决定书》,湘潭中院指定步步高股份清算组担任管理人。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9)。

  2023 年 12 月 30 日,公司披露《关于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115),步步高股份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 2024 年 1月 2 日上午 9:30 采取网络会议方式召开。

  2024 年 1 月 3 日,公司披露《关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2024 年 1 月 2 日上午 9:30 ,步步高股份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顺利召开,现将会议表决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议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共有一项表决事项,为《关于以非现场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的议案》,采取线上表决方式,由享有表决权的债权人通过律泊智破会议系统进行表决,表决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1 月 5 日下午 15:00。

  截至本次会议表决截止时间,同意该议案的债权人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债权人的  96.71 %,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  85.76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对于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上述表决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二、风险提示

  1、因湘潭中院依法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根据《上市规则》第 9.4.1 条第(七)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于 2023 年 10 月 31 日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重整能否成功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如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但公司尚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市规则》第  9.4.17  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除被受理重整外,公司不存在其他退市风险警示事项,亦不涉及其他强制退市情形,重整完成后,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经核准后公司股票将恢复正常交易。

  2、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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