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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1月0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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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707 证券简称:健友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2
南京健友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月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学府路16号南京健友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唐咏群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4人,独立董事金毅因人在外地交通不便,无法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马晓鸣因人在外地交通不便,无法出席会议;

  3、公司董事会秘书黄锡伟博士出席本次会议,副总经理吴桂萍女士、财务负责人钱晓捷女士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董事变更暨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监事变更暨提名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共审议2项议案,为普通决议,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

  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2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计票。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律师:林亚青、孟庆慧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 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南京健友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6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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