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A01版)二是改进国家艺术基金、国家出版基金、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电影精品专项资金等运行机制,调整优化资助内容,加大扶持引导力度,支持深入实施文艺作品质量提升工程、广播电视电影和网络视听高质量发展工程。三是完善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支持机制,落实文物保护法、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要求,加大央属文物保护利用投入,推进国家文化公园、国家级重点博物馆建设,加大对县级及以下文物保护单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支持。四是支持媒体融合发展和国际传播能力建设,加强全媒体传播体系建设,构建中国话语和中国叙事体系。五是支持实施国家文化英才培养工程,加大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力度,培育高层次人才和优秀青年人才,加强文化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六是支持深化文明交流互鉴,加强对外文化交流和多层次文明对话,支持加快海外中国文化中心建设。
在提升财政文化资金使用效益方面,《报告》提出,一是支持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推动农家书屋和县域图书馆服务体系共建共享,加强广播电视综合覆盖,推动融媒体中心建设提质增效,全面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提高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效能,畅通基层服务“最后一公里”。二是落实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健全事前绩效评估机制,科学合理设置绩效指标,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评价,将群众需求、服务满意度作为绩效评价的重要内容,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完善政策、改进管理有机衔接,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三是加大财会监督力度,开展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建立预警机制,强化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监管,资金监管“一竿子插到底”。认真落实全国人大审查意见,加强审计等监督结果应用,推动做好审计查出问题、执行监控发现问题等整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