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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1月0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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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149        证券简称:隆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1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29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1月3日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6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6人,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韩志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拟签订〈投资协议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拟签订〈投资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厂区公辅工程优化提升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投资建设厂区公辅工程优化提升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修订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及《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修订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及《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修订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及《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修订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及《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修订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及《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修订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及《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修订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及《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修订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及《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4日

  证券代码:301149        证券简称:隆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2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29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1月3日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薛荣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拟签订〈投资协议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拟签订〈投资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厂区公辅工程优化提升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投资建设厂区公辅工程优化提升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修订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及《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月4日

  证券代码:301149        证券简称:隆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3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签订《投资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风险提示:

  1、本协议所涉及的投资项目尚需上报政府相关主管部门进行立项审批或备案、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等程序,相关项目能否获得批准、何时获得批准、投资所涉及到的规模、建设周期等包括但不限于此的各事项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该投资事宜的进展情况进行及时的披露,并根据项目投资规模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2、本协议所涉及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一、投资事项概述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订〈投资协议书〉的议案》,公司拟设立注册资本不低于3亿元的全资子公司,投资约人民币16亿元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以下简称“临港新片区”)投资建设“高性能改性高分子材料”项目,并建设高分子材料研发中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董事会已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投资预算范围内全权办理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投资协议书》、登记注册全资子公司、购买土地使用权及项目立项等实施本项目有关的全部事宜。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职能部门根据规定办理相关事宜。

  二、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上海临港新片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甲方、丙方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1、项目概况:项目计划总投资16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3亿元,拟在临港新片区成立全资子公司隆华(上海)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拟注册名称,以工商登记部门实际核准名称为准),投资建设高性能改性高分子材料项目,并建设高分子材料研发中心。

  项目计划建设年产20万吨高性能改性高分子材料生产线,主要生产包括改性尼龙系列、改性聚酯系列、工程化聚烯烃系列等改性高分子材料。拟投资建设研发中心,开展高性能改性高分子材料、尼龙66聚合及聚醚板块等业务的研发,打造研发与生产一体化基地。

  2、项目选址:拟选址于四团镇海港开发区内,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土地面积约94亩。目标地块精确位置、四至范围、土地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限高和绿地率以乙方和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签署的《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为准。

  3、项目投资与产出要求:项目总投资16亿元(单位:人民币,下同),其中固定资产总投资13亿元,投资强度1383万元/亩。项目在交地后5年内达产,达产后工业产值不低于每年46亿元,土地产出强度不低于每年4894万元/亩。达产税收不低于每年2亿元,达产税收产出强度不低于每年213万元/亩。同时,项目达产后可实现属地贡献销售收入46亿元,获得专利数10个。

  4、项目主体要求:乙方拟在临港新片区内设立项目公司隆华(上海)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拟注册名称,以工商登记部门实际核准名称为准)作为目标地块竞买主体,建设隆华高性能改性高分子材料项目。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3亿元,经营范围主要为:一般项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合成纤维制造;合成纤维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以工商登记部门实际核准为准)。

  5、经济指标要求:乙方承诺项目公司按本协议第三条中项目投资与产出要求完成相关经济指标。甲方将对乙方项目公司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落实临港新片区各项政策的重要依据。若乙方项目公司无法完成相应指标,则甲方有权减少或取消对乙方项目公司的相关扶持政策。

  6、进度要求:乙方承诺,自本协议签订起3个月内提交符合规划部门要求的两图一表(总平面图、鸟瞰图、基本情况信息表)及方案文本,如因乙方或项目公司原因导致无法按时提交的,甲方有权不再为乙方及项目公司预留土地。竞得地块后6个月内开工,在交地后30个月内竣工,在交地后36个月内投产。

  7、其他事项:乙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需变更本协议约定的任何条件、要求、项目内容等,应向甲方、丙方书面提供相关资料,经甲方、丙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协议签署后,甲、乙、丙三方(或甲、乙、丙三方各自指定的公司或个人)为实施投资协议而签署的其他合同、协议等,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次投资协议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投资建设高性能改性高分子材料项目,并建设高分子材料研发中心,依托该研发中心的研发能力,补强公司尼龙产业链,打造国际一流高分子材料供应商。本项目将充分发挥公司在化工新材料领域长期技术积累,在新材料领域多元化发展,有利于增强公司盈利能力、抗风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深耕新材料领域的长期发展战略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存在的风险

  1、根据项目后续的投资规模及进展,公司将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制度文件的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并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或变化情况及时履行相关的披露义务。项目能否获得批准以及能否顺利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2、本协议所述的拟投资项目尚未进行立项审批、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该项目用地尚未进入出让程序,该项目涉及的用地面积、土地款、项目计划进程、公司能否最终竞买取得土地均存在不确定性。

  3、本次签订的投资协议涉及的项目实施周期、具体实施进度与执行情况存在不确定性。由于影响项目建设的因素较多,如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建设未能按期完成的风险。

  综上所述,本次签订的《投资协议书》及投资项目具有一定不确定性和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拟签订的《投资协议书》文本。

  特此公告。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4日

  证券代码:301149        证券简称:隆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4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厂区公辅工程优化提升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投资概况

  1、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在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厂区公辅工程优化提升项目,项目总投资约15,000万元,建设期自2024年至2025年。

  2、本次投资建设的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后续如需改变资金来源,需根据规定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3、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4、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厂区公辅工程优化提升项目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公辅工程优化提升项目

  2、项目实施单位: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潍高路289号

  4、项目用地面积:项目建设地址在淄博市高青县潍高路289号(公司原厂区内)。

  5、项目建设内容:

  对厂区环保设施、储存设施、循环水设施、冷冻水设施、脱盐水设施、供配电设施等公辅工程进行提升改造,对全厂尾气处理系统进行改造提升,对厂区整体布局进行调整、优化。项目建成后,将有效降低产品能耗,增加生产效率,提升安全环保水平,减少三废排放,进一步巩固公司在国内聚醚多元醇领域的领先地位。

  6、项目投资预算:约15,000万元,最终项目投资总额以实际建设情况为准。

  7、投资概算

  单位:万元、%

  ■

  (本表各分项相加与合计数差异系四舍五入原因。)

  8、项目建设周期:项目计划从2024年1月开工建设,预计于2025年12月竣工。

  9、项目资金来源:本次投资建设的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后续如需改变资金来源,需根据规定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10、项目投产后营业数据预测:

  拟建项目配套设施的优化提升,不涉及成本支出及营业收入,不对该项目进行经济分析。

  三、项目实施的目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项目实施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为对厂区环保设施、储存设施、循环水设施、冷冻水设施、脱盐水设施、供配电设施等公辅工程进行提升改造,对全厂尾气处理系统进行改造提升,对厂区整体布局进行调整、优化。公司将在不影响现有财务及经营状况的情况下,实施该项目。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以满足不断提高的安全、环保和存储要求。项目建成后,将有效降低产品能耗,增加生产效率,提升安全环保水平,减少三废排放,进一步巩固公司在国内聚醚多元醇领域的领先地位。

  (二)项目风险提示

  1、本项目开工建设前,还需依法办理规划、环保、安全生产、节能等相关手续,存在未获政府有关部门审批通过、通过审批但耗时较长等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项目工程建设、设备安装调试等环节时间存在不确定性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项目建设周期和进度可能会受政策调整、工程进度与管理、材料供应及价格变化、自然气候、建设资金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存在不能按照预定投资计划如期完工的风险。公司将根据各个建设阶段的不同情况,协调安排和监督本项目的工程建设相关工作,以防范工程建设可能出现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4日

  证券代码:301149        证券简称:隆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5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1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内容修订原因

  公司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二、《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

  ■

  ■

  新增条款后,后续条款序号顺延。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公司章程》的修订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登记备案为准。

  三、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变更手续事宜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本次修订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需办理工商备案登记,董事会已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职能部门根据规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4日

  证券代码:301149        证券简称:隆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6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1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等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1月3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部分管理制度内容修订原因:

  公司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部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制度及审议情况如下:

  二、本次修订的主要制度

  本次修订的主要制度如下:

  ■

  上述制度全文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内容。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4日

  证券代码:301149        证券简称:隆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7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成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公司对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进行相应调整,公司董事、总经理张萍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辞去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后张萍女士继续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职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审计委员会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选举董事长韩志刚先生担任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调整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为陈智女士、谭香女士、韩志刚先生三人,陈智女士为主任委员。

  特此公告。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4日

  证券代码:301149        证券简称:隆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8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基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事项,决定于2024年1月19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的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的议案进行审议,有关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1月3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和日期: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月19日(星期五)下午1: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月19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19日(星期五)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19日(星期五)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1月15日(星期一)

  7、本次会议的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1月15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出席会议并参与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潍高路289号隆华新材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如下:

  ■

  (二)议案的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1、2为特别表决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上述议案3-8为普通表决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的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4年1月18日(星期四)下午13:30-15:30,股东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将《授权委托书》于2024年1月18日前(含18日)送达或邮寄至本公司登记地点。逾期不予办理。

  3、登记地点: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潍高路289号公司办公楼证券部

  4、联系人:张月、耿玉林

  5、联系方式:0533-5208617

  6、电子邮箱:lhzq@longhuapu.com.cn

  7、注意事项:异地股东可填写附件三《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并采取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务必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有效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到场。

  四、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

  1、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潍高路289号公司办公楼证券部

  联系人:张月、耿玉林

  联系电话:0533-5208617          传真:0533-5208617

  邮政编码:256300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4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149。

  2.投票简称:隆华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月19日(星期五)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月19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委托人)       现持有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华新材”)股份       股,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理本人出席隆华新材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提交该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及持股数量:

  受托人名称(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

  1、委托人为单位时需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人为自然人时由委托人签字。

  2、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

  3、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的,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附件三: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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