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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1月0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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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666           证券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24-001

  转债代码:113066               转债简称:平煤转债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转股情况: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平煤转债”)自2023年9月22日起开始转股,2023年第四季度共计288,138,000元“平煤转债”转换为公司股份,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31,803,052股;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共有288,225,000元“平煤转债”转换为公司股份,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31,812,642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37%。

  ●未转股可转债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转股的“平煤转债”金额为2,611,775,000元,占“平煤转债”发行总额的90.06%。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1、“平煤转债”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217号文核准,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公开发行2,9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29亿元。本次可转债期限6年,自2023年3月16日起至2029年3月15日止,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2%、第二年0.4%、第三年0.8%、第四年1.2%、第五年1.6%、第六年2.0%。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65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29亿元可转债于2023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平煤转债”,债券代码“113066”。

  2、“平煤转债”转股期限及转股价格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及《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平煤转债”自2023年9月22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平煤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11.79元/股。转股期限为2023年9月22日至2029年3月15日。

  公司于2023年5月24日披露《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换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2023-048),公司因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募集说明书》之约定,“平煤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1.79元/股向下修正为10.9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5月30日起生效。

  公司于2023年7月25日披露《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下修正“平煤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2023-064),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时,根据《募集说明书》之约定,经公司九届十次董事会及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平煤转债”转股价格由10.92元/股向下修正为9.06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7月25日起生效。

  二、“平煤转债”本次转股情况

  1、转股情况

  自2023年9月22日起开始转股,2023年第四季度共计288,138,000元“平煤转债”转换为公司股份,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31,803,052股;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共有288,225,000元“平煤转债”转换为公司股份,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31,812,642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37%。

  2、未转股可转债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转股的“平煤转债”金额为2,611,775,000元,占“平煤转债”发行总额的90.06%。

  三、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综合处

  联系电话:0375-2723076

  联系邮箱:pmgftzzgx@163.com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3日

  证券代码:601666           股票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24-002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回购方案实施情况:2023年12月,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756,642股,购买的最高价为12.01元/股、最低价为11.48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67,624,118.8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23,660,2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1%,购买的最高价为12.01元/股、最低价为9.76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248,724,402.15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78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于2023年9月13日披露的《平煤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78)。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2023年12月,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756,642股,购买的最高价为12.01元/股、最低价为11.48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67,624,118.8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23,660,2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1%,购买的最高价为12.01元/股、最低价为9.76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248,724,402.15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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