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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
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88313          证券简称:仕佳光子          公告编号:2024-002

  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800,012股,占公司总股本458,802,328股的比例为0.174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2.78元/股,最低价为11.88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833,154.85元(不含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3年12月22日,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20.49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3日、2023年12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53)。

  二、实施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800,012股,占公司总股本458,802,328股的比例为0.174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2.78元/股,最低价为11.88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833,154.85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回购计划,将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3日

  证券代码:688313                证券简称:仕佳光子               公告编号:2024-001

  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投资意向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关于签署《投资意向书》的基本情况

  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27日与裕汉光电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汉光电”)签署《投资意向书》。公司与裕汉光电达成初步投资意向,拟投资1.5亿元人民币到2亿元人民币,并取得裕汉光电不超过30%股权,以参与裕汉光电对美国应用光电公司(以下简称“AOI”)中国资产及相关业务的收购案(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签署〈投资意向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二、终止《投资意向书》的基本情况

  自双方对投资事项达成初步意向后,公司就收购交易事项与相关各方保持着密切的沟通联系,关注收购案的重大动态,并于2023年9月14日收到裕汉光电出具的说明函,获悉AOI已通知裕汉光电终止双方为收购案签署的SPA协议。公司已就该事项发布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5日披露《关于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

  后续公司就本次交易事项与裕汉光电进行了积极的沟通和磋商,但交易各方未能在2023年12月30日前签署正式的交易文件,根据《投资意向书》关于“本意向书有效期自双方签署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0日”的约定,该意向书到期终止,公司不再受意向书的约束且不构成违约。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签署的《投资意向书》仅为合作双方达成的初步意向,公司无需对本次交易的终止承担赔偿及法律责任,本次交易的终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及经营规划。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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